[两会争鸣]怎么看科技成果转化率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一直广受诟病。最能反映问题的是这样一组数据: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80%,而我国仅为25%,而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志敏代表掌握的数据却有所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对上一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转化情况做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平均实施率接近80%,企业接近100%。
无独有偶,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代表则表示:“有人认为科技计划支持的很多项目只用来发论文、评职称、申请专利,没有实际价值,这并不准确,北京有大量的科技成果转移出去,2009年,北京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236.23亿元。”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结论差异?科技成果转化率究竟该怎么计算?或者有没有必要计算?
明确“转化”什么,破解“唯成果”式迷局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科技成果。是专利、论文、项目、还是皆有?
“百度百科”中没有“科技成果”词条的解释。
“科技成果是个中国式的概念,国外都说论文、说专利,说它们在生产过程中是不是使用了,并不笼统地提成果。”何志敏说。
何志敏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企业老总,投了800多万开发新产品,成功之后准备投产。因为此前经历过知识产权纠纷,他想万一新产品涉嫌侵权怎么办,于是让技术人员和法务部门调查,结果发现,虽然是自主开发,但所有的创新发明点早已在别人的专利保护范围,这个老总只好放弃进一步投产,但是800多万研发投入白扔了。“从成果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好成果,开了鉴定会,做了成果登记,但它却不能被实施转化。”
所以,不是所有成果都能转化。“转化的前提是必须拥有权利,谁能将别人的东西进行转化或者卖给别人呢?”何志敏认为,应该用技术产权转移代替成果转化的提法,把根深蒂固的成果论转变为权利论,才能真正获得收益,从而实现转化。“成果主要体现的是荣誉权。”他补充道。
“我在科委工作时也认为专利就是成果,到了知识产权局才理解它真正的含义是财富,成果论不能真正实现自主创新的市场价值。”8年多科委副主任和近3年知识产权局局长的经历让何志敏的观点与众不同。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7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京网文[2014]2106-306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