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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A微课堂第14讲:搞懂免责条款,学会维护合法权利
2016-12-05  高顿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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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丢失概不赔偿。这样的免责条款相信同学们平时能够见到很多,但你知道它其实有可能是无效的吗?高顿网校ACCA研究中心资深辅导老师,在本次微课堂里,就为大家讲述免责条款的三个评判标准,还不快来看看。

  免责条款不仅是F4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概念。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留意免责条款。学习了这一节内容,当我们再遇到免责条款时,就会知道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我们的权利是否能被保障。

  概念剖析:免责并不单指完全免除责任,它还包括限制责任。免责条款想要免除和限制的责任主要是party in default由于违约和疏忽所需承担的责任(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and negligence)。

  知识点解析:现实生活中滥用免责条款欺负消费者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法院通过3 Tests提高了使免责条款生效的门槛。

  Test 1 Incorporation:

  想要免责条款生效,首先要通过的第一个法院设置的测试就是incorporation进入原则。

  (a) 以签字的形式进入合同

  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一旦在合同上签字,不管签订合同之时看没看见这个免责条款,都代表着他们同意这个免责条款。但是,如果条款内容非常严苛,依赖免责条款的一方需要引起对方的注意,即在合同中将该条款highlight出来。但是是否免责条款进入合同就生效呢?当然不是,我们还需要通过interpretation和reasonableness tests。

  (b) 以通知的形式进入合同

  在大家住酒店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你交了押金入住之后,你发现门后挂着一个牌子写着“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丢失,本酒店概不负责”。看起来这是一个通知,但是这不符合进入测试。想使免责条款有效地进入合同,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时,双方就需要知晓免责条款的存在。以入住酒店的案例为例,在交付押金的时候就代表双方签订了合同,那么想要免责条款生效,交付押金时,入住的客人就需要知道免责条款的存在。

  (c) 以惯例的形式进入合同

  Test 2 Interpretation/Construction:

  想要免责条款生效,还要通过第二个测试interpretation/Construction遣词造句测试。

  免责条款的遣词造句要特别注意,用词需要非常得清晰明确,不能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如果免责条款中的用词有多种解释方式,那么法官将采取不利于依赖免责条款一方的方式对条款进行解释。

  比如“任何火灾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赔偿”

  对于这样的免责条款,它的遣词造句就很不讲究。火灾可以是天然不可抗力导致的,也有可能是公司员工的疏忽导致的。对于想要依赖免责条款的一方而言,他很有可能想要免除由于员工疏忽导致的火灾带来的损害,但innocent party很可能认为这个火灾是指天然不可抗力导致的。因此,一旦有纠纷,法院将作出对依赖免责条款一方的不利解释。

  Test 3 Reasonableness:

  最后,法院设置的第三个测试是reasonableness合理性测试。

  在进行合理性测试之前,法院规定某些免责条款是被自动认为无效的,比如免除和限制由于疏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死亡的责任。

  而当进行合理性测试之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议价能力以及是否innocent party在签订合同时,就知道免责条款的存在及其免责范围等。

  通过这一节的梳理,同学们应该已经学会如何判别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了。掌握这个知识点,我们就知道如何维权了。

  ▎本文作者为高顿财经ACCA研究中心F4教研组,来源高顿网校。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gaodunacca),掌握最全面ACCA政策以及学习方法,更有在线小编为你解答各种困惑,会说话的公众号,你见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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