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科研经费动态监管体系
对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机构和科研人员、咨询专家等进行信誉记录和评价,是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
可以看到,《通知》明确要求,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课题负责人等科研人员、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今后参加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研发和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环节上,将综合运用财务检查、专项审计、巡视检查、财务验收、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探索建立常态化的科技经费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与此同时,推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分类监管,按照专项经费支持强度和承担单位管理风险级别的不同,对不同项目经费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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