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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雷军  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1-07-12

院士候选人段振豪被指挪用科研经费包二奶

  ■出面辟谣

  7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记者拨通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办公室的电话,段振豪接电话后接受了采访。段振豪称,帖子是其妻子发的,文中所言绝大多数为虚假信息,是出于其妻子捕风捉影的编造。“家丑不可外扬。她被圈在自己的编造里了。”

  >>回应1

  送房产:系答谢保姆

  段振豪说,张某红曾是自己的邻居,后来给他做保姆。为答谢张某红,他曾在张某红离开后,决定给对方两三万元钱,“我有一套价值20多万的小产权房,只让她付了20万,剩下的算是补贴给她”。

  >>回应2

  私生女:因同情捐精

  对于私生女,段振豪则称自己是向蔺某梅捐精。“2004年,他们夫妻在一个餐厅里看到我,可能认为我比较有文化,就请我帮忙,给他们捐精。”他说,自己是出于同情心而捐精,“照片是2007年拍的,没办法确定那个女孩是不是我的,我们后来也没有再联系。”他还称,曾给蔺某梅2000元钱也是因为对方经济拮据而心生同情。

  >>回应3

  选院士:肯定选不上

  段振豪称,与妻子分居9年,曾经有过极个别出轨行为,“但也是出于同情心加上当造成的”。他说,此事归根结底是一个家庭情感问题,他不明白妻子的动机。段振豪说,其妻子已经为此事闹了很长时间,“前几天还到我们单位散发了几百份传单。她这么一闹,我今年的院士肯定选不上了,几年都怕选不了。”

  7月11日,段振豪向记者表示,一天内已接到数十个骚扰电话,他不愿意回应网友,但已于上周提交了离婚起诉书。

  ■律师说法

  发帖人构成侵权

  北京安衡律师事务所孙奎律师表示,发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段隐私权的侵犯。

  孙律师表示:“即便内容属实,随意发布和转载个人的私生活也是违法的。网站也有审核义务,如果段振豪诉诸法律,可以将网站一并起诉。”他说,由于部分网民素质不高,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造成网民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频发。

  ■个人简介

  段振豪,男,1959年生。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2008年至今担任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他是国际地球化学最高奖(哥德斯密特奖)评委,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地球深部碳探测)共同主席,地球化学与宇宙化学学报(GCA)副主编,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地球科学学位委员会副主席。他入选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5年被中科院评为“优秀百人计划”,在地球科学领域研究成果显著,在国际上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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