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的颁奖过程
如果没有人能符合诺贝尔遗嘱中所要求的那些条件或世界局势有碍于收集评选资料时(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则将奖保留或停止颁奖。该奖对所有的人开放,不论其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如何。同一获奖者可以多次获奖而不受限制。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以及经济学的颁奖仪式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而和平奖的颁奖仪式则在奥斯陆举行,时间为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获奖者通常亲自去受奖。
支配奖项的总则已载于诺贝尔的遗嘱中。l900年,由遗嘱执行人、颁奖单位的代表及诺贝尔家族共同就解释和执行遗嘱的补充规定达成协议,并由瑞典国王在枢密会议上予以批准。这些规章大体上保持不变,仅在实际应用上有些修改;评议经济学奖的基础是科学的,即数学的或统计学的,而不是政治的或社会的。最早两名经济学奖获得者经济学家弗里希和丁伯根,因他们在计量经济学方面的工作,即利用数学式进行的经济活动分析而被授予该奖。
科学奖和医学奖已证明很少引起争论;而文学奖与和平奖,则因其本身性质特殊,最易导致意见分歧。和平奖常常保留。
诺贝尔曾在遗嘱中强调:“不分国籍、肤色以及宗教信仰,必须要把奖金授予那些最合格的获奖者。”因此,由各奖的诺贝尔委员会和全世界的主要大学等机构,还有著名专家、科学家独立自主地、秘密地推选出获奖候选人名单,最后的获奖者以从这个名单中产生出来。评选诺贝尔文学奖据说有一些语言上的问题,需要法国国家文学院协助,而且那些曾获得过诺贝尔奖的人以及欧洲的王室成员,他们的意见都对诺贝尔奖的评选工作有一定的影响。这些情况是每一位希望获奖的人所必须知道的。还有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以是,你的研究成果要使非专业的人也能理解。
诺贝尔奖获得者一旦被确定下来,马上就用电报通知本人,不过在大多数场合,获奖者是从收音机或电视里得知获奖消息的。获奖者名单在每年的10月中旬公布,授奖仪式于诺贝尔的逝世日12月10日在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瑞典国王亲自出席大会并授奖。授奖仪式后,还要在市政大厅举行晚宴和舞会。诺贝尔和平奖的仪式比较简单,也是和其他奖在同一时间在挪威的奥斯陆大学的讲演厅中举行。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授奖仪式上接受奖状、金质奖章和奖金支票,还要在晚宴上作3分钟的即席演讲。
1994年,大江健三郎在获奖后的晚宴上作了题为《暖昧的日本与我》的即席演讲。这个演讲用持一般的语言表达了他自己的文学之根。每个诺贝尔奖可以由两个研究领域的人共同获得,最多可以有3个人共同获得,不过必须是仍活着的人。围绕着获得诺贝尔奖演出了许多人间的悲喜剧。但是从获奖者被确定时开始到授奖仪式结束,获奖者即使逝世或无法出席授奖仪式,也不会失去领奖资格。如果超过一年仍不去领奖,就被视为自动放弃或失去获奖资格。历史上由于德国纳粹的威胁,德国的库恩、布迪南特、多马克曾被放弃诺贝尔奖,到战争结束后才撤回放弃。至今为止真正放弃诺贝尔奖的只有获文学奖的帕斯捷尔纳克和萨特,还有获和平奖的黎德寿。
可以说,诺贝尔科学奖对有志者来说是梦寐以求的。由于瑞典和挪威的不断努力,诺贝尔奖已成为世界瞩目的权威的国际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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