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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2012年博士生招生办法
2011-08-26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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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拟按照下述办法开展2012年博士生招生工作。

  一、 实施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二、 基本办法:

  1、 九月份的本科直博工作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来开展。

  2、 九月份在进行本科直博的同时,也进行公开招考普博的工作。

  3、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招生仍在三月普博生招生中开展。

  4、 港澳台及外籍博士生招生采用学校要求的申请—审核(面试)方式。

  5、 九月份的博士生招生中,如招满了计划指标中的名额,则三月份不再招收普博生。如未招满计划指标中的名额,则继续进行三月份的普博生统考招生。

  6、 三月份普博招生的考核采取“基础外语+一门专业课考试+综合考试”的方式,具体工作按学校的统一安排来布置。

  三、 九月份普博招考的工作安排:

  1、 报名规定:按照学校统一发布的报考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考生按一级学科方向报名。考生如有报考意向的导师,可在报名表中写明。

  2、 报名材料寄送:9月15日前考生须将学校要求的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送到核研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为:清华大学能科楼A113研究生办公室,邮编100084,电话62784806。

  3、 报名材料审核:9月18日前核研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考生材料,经院里批准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来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安排综合考试,资格不符合者不能参加综合考试。

  4、 考试方式:综合考试。

  5、 考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在9月底前完成考试。

  6、 综合考试办法:

  (1) 分组:综合考试按照核科学与技术学科、化工材料环境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三个组进行分组考核。

  (2) 考核内容: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等三个方面。

  (3) 考核内容的组成: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只包括外语。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等三个部分。

  (4) 时间分配:外语笔试为一个考试单元(单元Ⅰ),时间为1小时。外语口试、专业基础知识与科研素质考试为一个考试单元(单元Ⅱ),采用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40分钟。

  7、 录取:以综合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及培养条件来确定拟录取名单。

  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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