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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科学网—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4-12-17

教育部发布高考改革配套方案:量化综合素质评价

  专家看法

  取消百分制是必然选择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教授柯政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分级是合理选择,“硬要把91分和92分的学生区别开没太大意义。以往每个学生都被迫分分必争,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师教学压力过大。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是必然选择”。

  柯政认为,在操作过程中,各地可以在5个等级中再细分档次,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新闻背景

  教育部认为,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可以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同时,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促进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此外,还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

  综合素质评价

  公示制度确保评价公平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成绩不是唯一衡量标准。昨天,教育部同时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五项内容的量化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观察、记录、分析,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

  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要求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作出?《意见》中明确了五个评价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教育部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问题。《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此外,教育部要统一综合素质档案基本格式,建立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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