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法律实务部门启动互聘“双千计划”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该计划将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建议互聘聘期为1—2年。
通知要求,优先支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工作。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高校5年内须累计选聘不少于5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来校兼职或挂职任教,派出不少于5名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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