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0所省属高校欠债近百亿 欠债都是扩招惹的祸
拨款基本被“211”大学拿走
据了解,全省高等院校生均拨款平均数由生均综合定额加专项资金联合构成,按照2012年底前实现全省高等院校生均拨款平均数1.2万元(除去深圳)的目标,对照今年省属高校的生均综合定额标准7600元,余下生均拨款的4400元即为专项资金拨款。
提案表示,专项资金拨款一般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分配,一些学术水平高,具有传统学科优势的学校会明显占优,也就是说经费大部分被在广东省的部、委属院校,即“211”大学拿走。相反,非重点院校的省属高校成了“第二、第三世界”,由于人才不足,重点科研项目不多,拿不到钱,使得“穷者更穷”、“富者更富”。
“高校专项资金分配,应是雪中送炭,而不应为几个重点学校的锦上添花”,提案指出。
■问题
债务变相由高校教职工埋单
提案指出,部分高校压缩教学经费、降低教职工待遇,变相由教职工“埋单”债务。高校这样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只有65%为财政拨款,其余的就是靠奖酬来补充。部分高校为偿还银行的债务,不得不减少原有开支,甚至挪用学校日常的教学、管理、科研经费,缩减教师福利、课酬等费用,部分高校教师课酬多年偏低而没有提高,造成许多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难以安心工作。这对学校各项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教学质量不断滑坡。
“银行贷款和每年的高额利息,是高校过去从未遇到过的困境。”提案指出,政府虽然批准了基础建设计划,但是资金来源却是靠各高校自筹,造成“家长”不管,“孩子”到处借钱,欠了账还是向“家长”要钱的局面。
而2012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联合下达了文件《关于加强省直高校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坚持“谁举借,谁负责”的原则,和建立银行贷款审批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出台,使得高校贷款更加艰难。
■提案两点建议
建议政府为高校偿还合理债务
提案建议,对于已经形成的高校负债,必须分清责任,由政府出面积极解决。那些违纪违规操作而形成的负债,应追究其领导者责任,但酌情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对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由政府协助解决。对于合理负债,即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务,应完全由政府承担。政府为省属高校偿还债务可在几年内逐年进行。对于学校自身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的,省财政如果有经费要给予返补。
财政投入应重弱校轻名校
提案建议,调整和提高对省属高校基础教育投入的比例。组织管理部门到各高校调研,设立基础教育的达标项目,切实帮助非重点类、待发展高校建设必要的基础教学项目,提高对该项目经费的投入。同时调整重点与非重点高校资金投入的比例,应更加注重对普通高校的“扶贫”,给予“雪中送炭”的支援,而不应仅对几所重点学校“锦上添花”。
■官员回应
“财爷”称财政多年来对高校投入已近200亿
高校不能过度借贷
“广东高校已经很幸福了”
新快报讯昨日下午在韶关团分组讨论会议会场外,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专门就广东高校教育负债问题回应称,财政多年来对于高校投入已经有近200亿元,希望广东高校能够注意:不要做“过度”超出财力的借贷。
“广东的高校已经是很幸福的了,这么多年,我们加起来拿了150多亿元给大学,这几年又因为高校发展,陆陆续续又拿了二三十个亿。”曾志权表示,高校加快发展是有必要的,但是也要结合实际,挖掘自己的潜力。“多少钱办多少事,完全过度超出财力,就成为问题了。”曾志权打了个比方说,前几年,高校各方面的集资实际上是没有人监管的,“想借多少借多少,想干什么没人管。”这就产生了很多问题。
他列举说,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方面:一是学科设置出现重复,二是校区建设出现重复,三是资源整合上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还有一个是投资管理上没有达到最佳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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