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调研报告:学术评价亟须超越量化模式
国外学术评价的经验:以美国为例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学术中心,这一地位的获得,与美国高校所实施的灵活的、有利于激发教师创新精神的学术评价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首先,美国高校并没有用工分制来管理、考核教师的科研工作。美国高校也会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在学年初,教师会和系主任或院长订立年度目标,双方协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量,根据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但数量化的工作量要求一般限于教学领域,在教师的科研工作领域,院校和院系一般不会硬性规定论文发表的数量、期刊的级别以及科研项目的经费额度和数量。当然,对于那些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师,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会以加薪的方式给予奖励。美国教师获得终身教职之后,就享有很高的科研自由,教师可以自由地决定研究的内容,也能决定在某一个年度是否发表论文及发表多少论文,年度考核对这个群体的教师很少发挥作用。
其次,在职称晋升环节,美国研究型大学更加强调研究的质量而不是数量,而且特别强调所发表的成果应当通过同行评议。美国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终身轨教师手册》在建议教师如何获得终身教职时指出:
“发表大量没有经过严格同行评议的论文,不会对申请终身教职有助益,反而不如发表少数经过同行评议的高影响论文。关键在于界定一个有原创性和重要的研究议程,致力于此,并最大程度地扩大你研究的影响力。”
第三,和我国高校普遍流行的做法不同,美国高校的教师晋升条件中并没有硬性规定论文发表的数量和期刊级别。一般来说,每个高校的《教师手册》都会对职称晋升以及获得终身职的条件作出规定,笔者查阅了哈佛大学等部分高校的《教师手册》,并没有发现它们对论文发表的数量做出要求。例如,美国某高校英语系的职称晋升委员会主席指出:
“在晋升为副教授、终身制或晋升为正教授的过程中,我们并没有指定的论文数量要求。但我们有一种直觉,来分辨何谓实质性的、真正的学术贡献。”
一位美国某大学的化学系主任在接受美国某研究者的访谈时也指出,他们对教师职称晋升的规定是“模糊的”,“在我们的教师职称晋升指南中,你找不到你必须有3个研究基金,或你必须发表6篇论文,或诸如其他这样的规定”。换言之,尽管美国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非常注重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而且要求教师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详细的发表记录,有些学科还会要求提供论文的被引用情况,但没有做简单的数量要求。
第四,在没有硬性数量要求的情况下,美国高校非常重视通过同行评价来确保评估的可靠性。2012-2013年哈佛文理学院的《招聘与晋升手册》规定,在晋升正教授时,候选人所在的学系需联系12-15位同行对其进行评价,这一数量要求远远超过我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哈佛大学在考察候选人的学术影响力时,引用率、期刊级别等量化指标仅作为参考,最重要的标准是“候选人是否在设定该领域的研究议程”,换言之,候选人是否提出了新的研究问题并引领该领域的发展。
第五,美国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很注意尊重学科之间的差异。人文学科的产出形式以著作为主,且研究周期长,因此考评主要以著作为主。对于社会工作、公共政策等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则并不一味强调其学术贡献,而是注重考察其政策影响和对实践领域的贡献。
最后,就评估的内容而言,美国的做法更为灵活。例如哈佛大学、波士顿大学在评估教师的研究时,既包括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包括未发表的作品,或即将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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