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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转学制度的时机已成熟
记者:如果一些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破产”之后,不少学生将面临转学的问题,高校自身、政府、教育行政系统当如何应对,来保证学生的权益?
熊丙奇:转学问题在非学历教育的学校已经出现,一些自考助学的教育机构由于生源减少而倒闭,倒闭之后原来在校的学生就变得无学可上。学校不像工厂,工厂一旦倒闭,产品可以处理掉,但学生是受教育者,学业的延续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近几年,澳大利亚和日本有一些高校破产,但学生的继续求学问题并不突出,原因在于这些国家拥有一套较完善的教育管理制度,比如学分互认,自由转学。在国内,如果出现学校破产等情况,通常采用的还是行政手段,直接安排某所学校接盘,而不会考虑通过政府宏观协调、学生自由选择、学校自主接受的市场机制来解决。
对此,国内教育行政系统应切实推进教育改革,为学生的“退出”和“再进入”提供保障。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打破计划招生下批次录取对高职高专、民办高校的不平等,建立起以自主招生为基础的高校招生体系,也随之建立起更灵活的学籍管理体系,推进学校学分互认。
另一方面,要加大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让学校拥有更多办学自主权,主动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在市场机制下平等竞争。去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但在现实层面上,放权过程非常缓慢,很多权力仍然集中在政府手里。
记者:对于高职高专类高校,自由转学制度在当前确立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熊丙奇:当下看来,在高职高专层面上,推进自由转学制度已经具备现实条件。第一,按照教育规划纲要,高职高专的招生录取改革方向为“注册入学、申请入学”,实际上就是自主招生。在入口实现了申请上的自主选择入学,读了一年后,便可以同步推进自由转学制度,通过“申请入学”转到别的学校,在整个求学过程中可以持续这个政策。
不过目前来看,确立自由转学制度还存在一些来自校方的阻力,部分学校从自身的生存利益考虑,不愿放手让学生转学。转走一个学生,就少一份学费收入,转的学生多了,人去楼空,学校也就办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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