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分”给教师发工资妥吗?
被管理者需得到尊重
虽然建议国内高校向西方学习,但对于“罚劣”制度能否真的在国内落地生根,彭渤很是怀疑。
“我们在行政管理层面还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而之前很多好的改革最终也都不了了之。这说明在推动改革方面,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管理者的自我改革。”他说。
从2008年开始,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教授高抒,已经连续7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有关高校薪资改革的建议和提案。在他看来,在包括薪资在内的高校管理层面,我们的管理者其实缺乏对被管理者的尊重。
“每个员工在机构中的位置和作用不同,所以用一刀切的方式肯定是不公正的。”高抒说,而在不当的指标下,人们感受到的压力不同,有些人必定是受害者,另一些人则会采用蒙混过关的方法应对。“你要求数量,我就降低质量标准,乃至弄虚作假。”对此,管理层又可以严查每个人、抓“不当学术行为典型”来应对。如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形成恶性循环,产出好成果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下降了。“不幸的是,这种状况正是我们许多机构的常态。”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种循环呢?他给出的意见也是向西方学习。
“西方国家的管理是值得借鉴的。”高抒表示,管理的目的是鼓励树立科学信仰、人们努力工作,所以首先要尊重被管理者,不能把他们当敌人或者破坏者。“管理者应有的基本假设是员工上岗之日是胜任其工作的,而工作合同又是协商的结果,因此是否胜任只要对照合同比对就可以了。换言之,考核指标应是员工本人同意的而非强加的,而考核成绩是根据员工的进步程度来决定的,与其他员工的作为无关。
“对于某个员工,如果当年业绩与其前三年的工作对比有显著进步,则可以晋升工资级别,如果不明显,则工资不变,如果有退步,则可考虑其是否胜任。这样,每位员工都知道,努力工作就可能晋升,这种非‘一刀切’的鼓励方式才是一种正面激励。遗憾的是,我们现在恰恰缺乏这种机制。”高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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