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高考改革方案为何“难产”
然而,教育考试部门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们还希望高校按计划招生,招生计划要经过自己的审批,如此高校就必须听命行政部门;他们还希望学生投档要由教育考试院投出,以确保学校在行政部门控制下按招生流程招生,每个学生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教育考试部门的理由是:把招生自主权交给学校,会制造不公平,目前的考试录取制度,是最不坏的制度。
理由冠冕堂皇,但根本站不住脚。按照《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办学自主权归还高校,是大势所趋,在归还过程中,政府部门不应该贪恋权力,而应该坚定放权,同时建立确保高校能用好权力的制约机制。其中,具体制约机制有三:其一,监管机制,明确高校自主招生的操作规范,比如要求高校必须公开招生信息;其二,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教育部门应依法、依据《纲要》,督促学校进行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其三,选择机制,通过给学生选择权,促进大学办学理念转变。
尤其是选择机制,这是监督权力、促进公平最有效的机制,我国集中高考中的加分造假丑闻、以及自主招生试点中的潜规则,都因学生没有选择权所导致,集中高考的加分由行政主导不说,自主招生试点名为自主招生,但实际上学生的选择权丝毫没有增加。通过自主招生,学生还是要填报志愿参加集中录取,这类自主招生其实只是高考加分优惠。冒名的自主招生败坏了自主招生的形象,让公众对这一改革也充满疑虑。
从目前传出的高考改革信息看,教育部设计的高考改革方案对考生招考分离很少涉及,基本的逻辑是维持集中录取制度不变,仅做考试改革,即科目改革(调整科目)、分值改革(调整科目分值,计分方式),但录取方式不变。这摆明就是不放弃任何权力进行“改革”。这也在人们意料之中。权力部门能主动放弃自身的权力,真正向自己的利益开刀吗?如此改革,只会是换汤不换药的折腾。众所周知,我国高考改革,已经至少经历了20年这样的科目调整折腾——高考从考7门,到考6门,再到3+X,3+2之类,科目一直在变,分值也在调整,可学生的负担减轻了吗?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问题有所好转吗?
再延续科目改革的思路推进高考改革,是没有任何前途的。改革必须以考试招生分离为原则,着力打破集中录取制度,以教育部门放权为核心。为此,不能再由教育部门作为改革的主导,而必须建立新的改革机制,国家应鼓励各机构起草高考改革方案,包括民间高考改革方案,再由全国和各地人大,讨论、审议高考改革方案,以此把高考改革纳入正常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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