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校科技 | 教育信息化 |  CERNET |  公开课导航
首页  |  科技前沿  |  科普知识  |  评论  |  人才  |  高校成果  |  高校资讯  |  会议通知  |  专题报道  |  数据排行  |  每日要闻  |  每日全部资讯

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何克忠  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01-31

何克忠:无人车十余年后有望上路

  技术和成本瓶颈待突破

  不过,尽管目前已经有不少无人车跑出了不错的成绩,但在对复杂环境的适应性、运行的可靠性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还远远不足,而这些恰恰是无人车在正式推向市场时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这些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之前,厂商和顾客都无法打消相关顾虑。

  首先,无人车上路最重要的是可靠性和安全性,尤其是方向、油门、刹车等控制系统和摄像机、激光雷达等检测部件。众所周知,汽车的工作温度要求是十分苛刻的,从零下数十度到零上数十度,而常用的传感器如摄像机、工控机等的工作温度一般也就在零度到50度之间,远不能满足可靠性要求,急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材料。

  无人车辆的研制应尽早与汽车行业协作或结合,以汽车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调试、安装,以提高新增的无人车设备、装置的可靠性。

  另外,无人车使用的各种传感器、计算机在性能、技术方面比10年前有了长足进步,价格也大幅降低,尤其计算机的降价更是明显和突出。尽管如此,当前无人车设备或装置的价格仍居高不下,民众难以承受。购买1台红外摄像机或激光雷达约需数万元到数十万元,而购买1辆低档汽车也只需几万元。

  特别是对于我国而言,现在无人车使用的摄像机、雷达等产品几乎全部依靠进口。国家应该加大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加强原材料研究,建立较齐全的无人车用的传感器生产基地。

  就当前技术水平来看,逐渐将无人车研制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对现有汽车的部分改进,应该是一个比较恰当的途径。事实上,手动挡到自动挡的转变、倒车雷达、基于车载摄像机的道路检测等汽车辅助驾驶技术都相继在商用汽车上获得了成功应用。辅助驾驶系统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无人车零部件提高产量、降低成本。而且随着这些技术的逐渐应用,无人驾驶将在潜移默化中成为现实,人们会觉得无人驾驶汽车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如果乐观地估计,可能在十余年之后,我们可以看到无人车真正上路。

  法律伦理:建立标准是关键

  除了技术原因,无人车的法律伦理问题同样提出了新的挑战。无人车本质上属于智能机器人的范畴,应当遵守著名的“机器人三原则”:

  第一,机器人不应伤害人类,而且不能忽视机器人伤害人类;

  第二,机器人应遵守人类的命令,与第一条违背的命令除外; 第三,机器人应能保护自己,与第二条相抵触者除外。

  尽管从目前来看,考虑这些因素有点为时过早,毕竟,无人车远远没有达到能与人类争夺控制权的阶段,但在这项技术逐步成熟并商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如果缺乏对法律责任的明晰界定,这对无人车推向市场是一个重大制约。

  至于法律责任如何界定,目前仍然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但遵照任何产品走向市场的规律,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无人车要走向市场,必须建立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符合标准的无人车才能上路。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加紧研制无人车,这对标准的形成非常有利;我国目前也在迎头跟上,这对我国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建立地位也非常有利。但是,与国外不同,国内研制无人车的科研机构总体上与汽车制造企业联系不足,或者说汽车制造企业对无人驾驶的兴趣不大,这一问题值得重视。因为无人车标准的制定离不开汽车制造企业,而如果技术一旦成熟,无人车也关系到汽车制造企业的生死存亡。

  此外,由于在行驶过程中无人驾驶状态与有人驾驶状态往往交替进行,因而一旦出现事故,其责任界定将非常困难。这可能需要在无人车辆中安装功能强大的黑匣子,以便事故后通过数据分析来进行责任界定。如果是车内人员操作失误,其责任必然归于该操作员;但如果确是在无人驾驶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那责任只能由无人驾驶车辆的生产厂商承担。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分享到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7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京网文[2014]2106-306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