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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10-06-02

评论:学习人才会议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造活力

  随着世界科技竞争、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各国纷纷把人才作为制胜的重要筹码。新中国成立6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已经基本建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些人才的作用,如何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是直接决定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败乃至在全球科技竞争中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体制和机制。完善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要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长期以来,我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中仍存在着论资排辈、学历至上等狭隘的人才观,使许多具有创新潜能、真才实学的人才得不到施展的机会。要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就必须抛弃这些狭隘观念,坚持民主公开、任人唯贤的人才观,为有创新潜能的人才提供机会,为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提供舞台。

  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要形成有利于人才各尽其能的使用机制。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同的人才有不同的特点和特长。在使用人才的过程中,要根据这些不同的特点和特长,为人才提供不同的施展舞台和机会,使之各尽其能,发挥出最大的创新潜能。同时,要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践证明,合理的机制会激发人才工作的活力。建立一个高效使用人才的良好机制是发挥人才创新能力的核心内容。

  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要建立能激励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奖励机制。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一个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需要敢于打破常规、承担失败的勇气。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不仅要肯定获得成功的创新成果,更要宽容失败,鼓励敢为人先、敢于创新的尝试。因此,在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时,要尊重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尊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而不能唯成果、唯论文至上。在合理评价机制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奖励和激励措施,为人才的创新创业、发挥才能和实现抱负提供强大的驱动力,使之成为推动人才创新的催化剂。

  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中国在科技领域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努力。唯有造就人才辈出、百舸争流的局面,唯有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我们才能早日实现这一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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