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光电研究院财务处负责人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财务处处长/副处长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主持财务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光电院本级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1.组织实施光电院本级财务管理与会议核算;根据国家财务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完善光电院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以保证资产安全、财务工作合法运行;
2.组织制定并上报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批复预算编制上报用款计划,编制上报年度决算、年终结余资金结转申请;
3.根据财务帐目及各类报表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通过财务报告对光电院事业做经济描述,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资料;
4.建立、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税务、银行和各研究所之间的关系,交流信息获取资源,形成沟通与协作机制;
5.利用ARP项目,完善已有的财务管理构架,为光电院管理提供时效性强的财务管理信息;强化财务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实行内部牵制、约束管理、防止漏洞,做到权责明确,程序清晰;激励、考核、培训财务人员,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负责财务处日常事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竞聘处长岗位的,应在副处长或高级会计师岗位工作满3年,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竞聘副处长岗位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高级会计师岗位任职经历。
3.熟悉财务管理知识,熟悉财务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法。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方案,并能组织实施。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及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
1.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和提交《光电研究院竞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非本单位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户籍、任职证明。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8月15日。
2.人力资源处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处进行政审。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Email:zhangxm@aoe.ac.cn
人力资源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7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京网文[2014]2106-306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