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工程院和工程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
(三)认真把好院士入选关
2000年成立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负责院士增选政策和具体办法的制定,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好院士入选关。
委员会在每次增选工作结束之后,都要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并在广泛听取院士建议的基础上,对下一次增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还要对《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等进行修改与完善。这些文件对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工作人员等在增选工作中的要求以及对候选人的投诉处理办法都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以各种形式干扰院士增选工作。
(四)不断强调院士自律
2002年底,徐匡迪院长在谈到院士应该有什么样的科学道德水准时,提出了五个不希望:一是不希望院士参加与自己学科专业无关的鉴定、评审和评奖活动,出现什么都参加的社会活动院士;二是不希望院士为了使成果的层次更高一些,为了论文能在更高一级的杂志上发表而在别人的成果上挂名,院士应该有更高的行为规范,更应尊重别人的科研成果;三是不希望院士以祖师爷自居,压制不同的学术观点,轻率否定别人的科研成果,应该提倡学术自由民主;四是不希望院士参加商业炒作、商业包装和商业广告活动;五是反对院士参加伪科学和封建迷信活动。
从2003年开始,工程院都要向新当选院士发出公开信,指出每位当选院士,都是中国人民的普通一员,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有肩负中华民族振兴与发展的特殊责任。希望他们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并提出了8条共勉。工程院同时向新当选院士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希望各部门继续在政治上、思想上更加严格要求他们,及时提醒他们的不足;不要安排他们参加本学科领域以外的活动,避免过多分散精力;对院士的宣传要恰当,避免炒作,也不宜把过高和不适当的物质待遇加到院士身上等。
目前700多位院士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绝大多数都能够按照院的要求和院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地工作。
(五)重视社会监督
中国工程院始终高度重视公众以各种方式对院士进行监督。除院士增选期间,对院士候选人的投诉进行认真调查与核实外,我院每年都收到一些对院士的投诉。对于任何形式的投诉,只要有实质内容,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都按照规定进行认真调查与核实,对署名投诉都逐一认真回复。同时,应该看到,处理投诉是一个复杂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十分慎重,实事求是。
投诉的内容,主要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如学术作风等,从已调查核实的情况看,多数投诉与事实有出入或不属实。但个别院士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是在对待有造假或抄袭的有关论文和著作的问题上,个别院士或疏于自律,学风不严谨,或对自己的科研团队疏于管理、教育不力以及兼职过多造成不能尽责等。对这些问题,我院在会同有关方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主席团决定,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或通过媒体的公开批评。院领导同有关院士进行了告诫谈话。
另一方面,对有关不实报导或投诉损害了院士声誉的,也通过必要的形式予以澄清,以正视听,维护了院士的声誉和权益。
(六)积极参与和促进我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
科技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我院对此活动给予了积极支持,并指派一名副院长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在2007年3月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上,交流了各部门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的情况,讨论确定了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并部署了近期工作。在2008年11月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科研活动诚信指南(暂定名)》、《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等文件,并就各部门科学道德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联席会议的建立,为加强科技界在建设科研诚信方面的合作建立了一个平台。
宣讲科学道德。我院与中国科协合作,组织了科学道德报告团,分别赴上海、杭州、兰州、郑州、深圳等地高校进行了宣讲科普活动。
各位院士:上述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请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上工作受到各学部和院士们的有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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