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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用等级状态表达式表示,即V=aA+bB+cC+dD,其中A、B、C、D为等级权重,A=1, B=0.8, C=0.6, D=0;a为A级状态分值和,b为B级状态分值和,c为C级状态分值和,d为D级状态分值和,a+b+c+d=100。通过状态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2.评价指标体系中带“*”的为核心要素。 3.专业达到“优秀”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条标准: (1)评估要素中无D级。 (2)评估核心要素必须为A级。 (3)有特色要素。 (4)V≥85。 4.专业达到良好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 (1)评估核心要素必须为A、B级。 (2)V≥70。 5.专业达到合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 (1)评估核心要素无D级。 (2)V≥60。
三、 附件
1. 专任化学教师数 本文件所提的教师均指专任化学教师,青年教师指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教师。(说明:专任化学教师只计算化学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队伍。承担本专业政治课、英语课、体育课等公共课教学的教师、为其他专业承担化学公共课程的教师和担任其他行政工作(如班主任、党政工作)的教师,以及研究生助教不计算在内。所有教师均为专任全职教师。) 对于以本专科教学为主的院校,以每年招收30人(即四年共招收120人),学分总量160计算,开办一个化学专业至少需要专任化学教师10名。在此基础上,招生人数每增加15名/年(即专业总学生人数增加60名),需要增加专任化学教师3名。 教师人数﹦10﹢(折合学生总数﹣120)÷ 60 × 3 学生折合人数的计算方法:根据教育部2004年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1名硕士研究生相当于1.5名本科生,1名博士研究生相当于2名本科生,其他类型的学生、如留学生、进修生、成人脱产班学生、业余大学学生等按照教育部的标准,全部折算成本科生人数。 折合学生数 = 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业余(夜大)大学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按照教育部2004年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不小于3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小于30%。如果有兼职教师,每2名兼职教师折算成1名专任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所有专任全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计算依据:按照每个学分对应一个周学时、每个学期18周计算,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化学专业的总学分量在160左右。其中,化学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大约占总学分的一半,也就是80学分左右。在这80学分的专业课中,选修课程约占40学分。为了保证学生有比较充分的选择机会,所开设出的选修课程量至少应该达到选修量的一倍,也就是80学分。于是,开办一个化学专业至少需要开设出120学分的专业课程。按照每个教师每年承担12学分(即每周承担8课时左右,这里实验课时与学分按照2:1换算),开办一个化学专业(每年招收30人的一个标准班),至少需要教师120÷12 = 10人。在此条件下,师生比为1:12。 化学专业教育课程中,实验课程的学分总量在20左右(即40学时/周,不包括实习和毕业论文)。按照每个教师带15名学生实验计算,招生人数每增加15名学生/年,需要增加实验教师40÷16 = 2.5名,考虑到理论课程的作业增加等因素,实际需要增加教师不少于3名。以此标准计算,各种不同招生规模的师生比为:
| 招生规模/年 |
30 |
60 |
120 |
180 |
| 折合学生总数 |
120 |
240 |
480 |
720 |
| 教师数 |
10 |
16 |
28 |
40 |
| 师生比 |
1:12 |
1:15 |
1:17 |
1:18 |
2. 高等学校“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摘录 “环境与安全”部分: (1)实验室面积、空间、结构布局合理, 满足教学需要。 (2)实验室设计、装修、设施配置以及周边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环保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各种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设施和措施。 (3)广泛开展师生安全教育,警示标志醒目。 3. 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指教师本人在近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承担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项目(以项目任务书为准),发表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专著或译著,获得专利。 4.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数据,均按照近五年内进行统计。以发表在学术刊物上的论文作统计。 5. 国家级优秀课程指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理科基地名牌课程。 6. 优秀教材指国家规划重点教材、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教材、获得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以及国外知名教材。 7. 实验课和理论课的计算中,理论课指专业基础课。综合实验至少含两个二级学科的实验内容。 8. 管理队伍包括教学副院长或副系主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 9. 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成果是指教学管理调研或咨询报告、论文、专著等。 10.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目标的确定, 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立,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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