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年”……黑龙江省最新公布的高考报名政策,开启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闸门。与此同时,已有15个省份表示年底前将出台异地高考实施细则。
打破户籍藩篱,随迁子女“就近高考”
自1977年高考恢复以来,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异地高考,就是打破户籍限制,允许考生在就学地就近高考。
11月初,黑龙江省率先推出异地高考方案,规定“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年”等,放开了户籍限制,未提及“缴纳社会保险”等“城市条件”。
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要求31个省区市年底前因地制宜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问题。截至目前,山东、福建、上海等15个省份已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江苏、安徽等省份明确异地高考在2013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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