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这是以往国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接续,极大限度体现了六部门联动的合力。
通告有如下重点:
1、自首从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2、坚决拔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主动出击,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3、加速实名: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4、清理银行账户: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对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5、严保个人信息安全:坚决打击泄露、买卖个人信息行为,相关网站账号将依法关停,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6、监管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机构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9月23日,国务院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全国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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