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历史上从国家上全面描绘我国以后10年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蓝图的一份规划。显然,《规划》的颁布将在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规划》起草核心专家组的成员之一,笔者经历了前期调研、文档起草、反复研讨等过程。本文将根据笔者在起草过程中的经历和学习《规划》后的体会,分析《规划》的战略意义,并就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这一专题以及《规划》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及对策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规划》的战略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毫无疑问,这一目标对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出了国家层面的战略诉求。
《规划》紧扣《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对我国不同类型的教育分别做出了部署,既贴近我国教育事业对信息化发展的诉求,又紧扣技术更新的趋势和社会信息化这一时代发展特征。
1. 《规划》是对《纲要》中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具体部署。《规划》以《纲要》为依据,在深入分析国际信息化发展趋势、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教育事业发展对信息化深度融合的诉求,对我国教育信息化未来十年的发展进行了统一部署。
2. 《规划》遵循了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规划》提出我国未来十年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方针为:“坚持面向未来,育人为本;坚持应用驱动,共建共享;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坚持深度融合,引领创新。”这既充分反应了《纲要》中指出的“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真正内涵,也体现了邓小平提出的我国教育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思想,同时也反应了教育信息化作为国家信息化战略核心组成部分的重要地位,符合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律。
3. 《规划》结构清晰、任务明确。《规划》针对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提出了相应的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和任务,同时也对教育信息化发展自身的教育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设计和部署。《规划》既界定了国家、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其他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又明确指出机制体制创新和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是其核心目标。
4. 《规划》制定的“行动计划”切实可行。为了切实而有效的落实《规划》设计的发展任务,《规划》制定了“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包括“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学校信息化能力建设与提升”、“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这五项即将在国家层面实施的计划将着重解决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全局性、基础性问题,而计划的实施将以前瞻性试点和示范切入,以确保建设任务的落实。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