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有色金属工业学校的委托,就计算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因故废标现决定重新采购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340-1号
二、采购项目:计算机(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5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0-11-19起至2010-11-27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原购买过洛政采购中心[2010]340号采购文件的可免费领取)。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0-12-1下午 15: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司先生 0379-63266802 63205572(传真)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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