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相关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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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型国税机关的内涵 学习型组织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是建立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学习型国税机关中的“学习”,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学习,而是有其特定涵义的:一是强调“终身学习”。即机关中的成员均应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国税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二是强调“全员学习”,即所有国税干部都要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尤其是领导干部,他们决定着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命运,因而更需要学习。三是强调“全过程学习”,即学习必须贯穿于组织系统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不能把学习与工作分割开,应强调边学习边准备、边学习边计划、边学习边推行。四是强调“团体学习”,即不但重视个人学习和个人智力的开发,更要强调国税干部的合作学习和群体智力(组织智力)的开发。团体学习比个体学习更重要,更符合学习型机关的本质要求。通过“团体学习”,应达到两个要求:一是团体的学习氛围空前浓厚,二是团体的基本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一)长期教育与短期学习相结合 理想信念、廉洁奉公等为提高政治素质的学习应该长期定期组织,形成制度化。业务素质的学习可根据需要短期安排,但必须突出重点解决知识的及时更新问题。合理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对提高学习的效果和作用非常重要。 (二)组织学习与倡导自学相结合。应该以组织学习为辅,以倡导自学为主 因为“学习”是全员全过程的学习,必须倡导自学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在组织学习的同时要对自学进行安排,关键在于制定学习计划,定出学习的目标并安排时间检查。在一定的时间内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学习内容与效果才能落到实处。 (三)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 认知过程是实践到认识、认识到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渐进过程,我们必须遵循这个规律。抛开实践讲学习是教条与本本主义,离开学习讲实践是盲目主义。学习活动与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让学习者在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同时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牢固基础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我们不仅要学习和接受不断更新的新知识、新方法,还必须学习“老三篇”。在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学《党章》、温《誓词》,学习革命历程中各个时期的先进典型,心境豁然开朗,受到了不小的教育。温故而知新,学习老经验、接受新思维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 三、当前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不愿学习,认为能适应目前工作,不必学习。具体表现在单位对学习不作要求,或是有口头要求没有安排,组织学习也是做做样子。个人对学习也没有要求,没有危机感。认为工作马马虎虎即可,得过且过。或是以工作为重,认为干好了就等于学习了,没有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是教条地组织学习,使学习变成枯燥无味的事情,没有注重学习积极性的提高。 四是不注重学习效果,没有检查督促。个人学习只是机械地看看书,不去理解,没有总结,不注重提高学习能力。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理论学习解决不了工作上的实际问题,认为基层一线税务干部只要扑下身子,不学理论工作也能干好。 二是缺乏上进心,没有毅力。存在着“工作忙、没空学”的错误思想,不注重学习“充电”,自我陶醉于已取得的成绩。因此出现了组织要求学习多,自觉主动学习少;浅尝辄止学习多,系统深入学习少;联系社会学习多,结合思想学习少的“三多三少”现象。 三是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虽然也制定了一些措施,但还没有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应付学习,缺乏主观能动性,在学习上容易产生满足感。 四是培训形式单一、呆板,缺乏生机和活力。基本上是教师讲、学员听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很少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和公务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启发式、研讨式、案例教学等形式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缺乏吸引力。 五是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工作未落实到位,使一些干部存在着“学与不学一个样”的错误认识。 六是工作与学习矛盾难以协调。认为税收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参加培训,对上级指定应参加培训的对象,怕影响工作,找个人顶替,使想参加培训的人不能参加培训,不愿参加培训的却期期参加,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和培训效果的不理想。 这些情况或多或少存在于我们当中。少数干部正是由于既没有学习动力,也没有学习压力,不讲学习,学风不正,直接导致思想上麻痹大意,工作思路不宽,缺乏创新意识,工作因循守旧,被动应付,久而久之,就难以具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知识,在新情况、新问题面前束手无策。 四、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的对策 (一)建立科学的学习体系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将学习作为一项规章制度实行。二是确定学习计划和目的。从学习时间、科目上进行分阶段安排,并且确定阶段性的学习目的。三是学习内容多样化。根据实践需要安排长期和短期的学习内容。四是学习考核科学化。如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采取学分制考核。确定一些必学内容如廉政建设上的《纪检条例》、业务上的各种税收法规作为必修内容确定学分,定期进行考试,完成学分才为合格。其它内容可供选修,但要以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作为考核内容。 (二)以竞争机制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良好的学风难以建立,有一个关键原因是大家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而事实上学与不学是肯定不一样,不学就不能达到国税工作对我们的各项要求。那么我们就要解决“学与不学是不是一样”的问题。笔者认为,竞争机制会使这个问题迎刃而解。竞争机制特别是末位淘汰制会增强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工作岗位可以双向选择,领导职位具备条件可以竞争上岗。国税工作专业性比较强,有些岗位不学习就不能胜任,可将不同岗位的待遇拉大,不学习提高自己将面临换岗或待岗。 (三)用激励机制鼓励自学 学习过程应是一个长期的、自觉的过程。要对爱学习、肯钻研的同志进行大力表彰,树立“爱学习标兵”等学习典型。通过学典型、互帮互学,激励和培养税务干部主动学习,将“授之以鱼”转化为“授之以渔”,培养税务干部看、说、写、做的本领和勤、韧、钻、劲的良好学风,克服学习中出现的要我学、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的“常见病”,营造以学补拙、以学为荣、以学求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改进学习方式,促进传统学习与现代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有的组织学习就是把大家叫在一起读报纸、念文件。这种形式单一、效果低下的学习既不能提高学习积极性,更不能提高学习能力。作为组织者需要动脑筋,在提高全员的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学习能力上做文章。除了集中学习这些传统的学习方式外,还可以利用现代的学习方式,如网上专题学习、网上专题讨论、组织专家讲座、命题考察调研等等,让大家接受现代的理念、新的思维,在组织者设立的平台上发表自己的看法,进行思考和研讨。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与实践紧密相连。实践是学习的目的。边学习、边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使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直接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提高学习积极性必有大的帮助。 (五)将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与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一是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法宝,在引导自觉学习的过程中要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干部职工分析找出原因,解决学习中的一些问题,努力使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离开思想政治工作而单独强调惩罚。同时根据思想政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引导干部职工去学习政治理论等各方面知识,使之在学习中自我提高。二是根据建立高素质、高效率干部职工队伍的要求来确定学习的方向,缺什么学什么,有的放矢,力求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来源:萍乡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