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问题探析
http://www.edu.cn 2007-03-21 作者:张春龙最新推荐
2014年高等教育信息化十大“... 01-04 教育部成立教育信息化专家组 12-24
CERNET第二十一届学术年会 11-24 李志民:互联网促进人类文明... 11-15
| 学习型组织理论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彼德•圣吉提出,主要是针对企业而言,将“组织”的概念扩大到家庭、社区、政府机关乃至整个城市、社会,既是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需要,又是对学习型组织基本概念创造性的运用与探索。由于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各个城市创建学习型社会的活动从一开始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在边实践、边探索的过程,各城市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学习型社会内涵的理解存在偏差、学习型社会推动主体存在错位,创建活动缺乏持续动力、创建工作表面化、缺乏理论指导等问题。 1、对学习型社会中“学习”的认识问题 虽然学习型社会这个名词在我国提出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但人们对它的认识与理解仍然不够深入,这也直接导致了其创建工作不能抓住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型社会的内涵与本质,也使其创建工作存在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现为缺乏新意,更多的是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学习”方面。具体体现为: 一是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学习内容上。从目前已经制定的诸多建设学习型组织(城市、机关、社区等)实施意见中,我们可以发现,学习的内容不外乎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等。创建学习型组织,增加其学习内容成为了一个重要方面。学习更广泛的知识非常必要,但它并不是学习学习型组织的本质所在。创新才是学习型组织的灵魂所在,创建学习型组织,就是要使各种团队、组织、个人在创建过程中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开拓创新。 二是学习的内容与本质工作存在脱节。对于个人来说,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既有增强综合素质的学习,也有提高工作能力的学习,还可能有娱乐休闲的学习,等等。但对于组织来说,个人与团队的学习必须与工作紧密联系,既需要学习的内容与工作相关,还需要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思维,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决策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同时,很多的部门领导把建设学习型社会还仅仅停留在创建很多的学习型组织、创造很多的学习载体上面。其实,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的作用更主要体现为是通过创建活动,营造一种学习氛围,增强人们学习的意识,同时通过建设活动,为各种组织和个人的学习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重视学习型组织,忽视终身教育体系 学习型社会概念的形成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源于“学习化社会”,或“学习社会”;二是源于“学习型组织”。从第一个来源来看,它是一种宏观的要求,强调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倡导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因此,“十六大”报告要求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从这个层面理解,建设学习型社会就是要求完善教育体系,促使全社会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形成。从第二个来源来看,它是一种微观的组织管理,强调通过“五项修炼”,来促使团体和个人通过思维的转变不断超越自己,不断推动个人、组织的创新与发展。 目前在学习型城市的创建过程中,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成为了创建活动的主题,例如江苏的常州市确立了六类(机关、系统、企业、社区、家庭、村镇)学习型组织,南京重点创建四类(机关、企业、社区、家庭),南通确立五类(与常州相比,少了家庭这一类)。目前很多城市都通过了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工作意见,还确立了与此相对应的学习载体,其考核和评价也是以学习型组织为单位进行的。应该说,在以彼得.圣吉“五项修炼”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组织理论指导下,机关、企业、社区、家庭等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践过程中,都取得了相当的成效,摸索出了很多经验,也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 但是很明显的是,目前的创建活动重点放在了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终身教育体系这项基础性的工程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受到一定的忽视,对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在学习型社会中的基础地位认识不够。建设学习型社会不能为创建而创建,而必须有坚实的教育基础和实际的学习载体。一个学习化社会,必须建立在开放的教育体系制度基础上,具备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环境条件。很多城市在《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中提出,要制订终身教育体系的规划,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受到忽视,在相应的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终身教育体系的内容几乎没有。有些城市将全民终身教育体系作为了其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内容,提出要继续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大力推进继续教育,但在其具体工作实践与目标考核中,仍然只是强调了对各类学习型组织的评价。 3、学习型社会建设主体的错位 学习型社会最主要的特征是全民性,既需要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平等受教育和学习的机会与环境,又要使全体社会成员与组织能够从思想、理念到实际行动,将学习放在工作与生活的重要位置。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组织既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客体,又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主体。而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发起者和推动者,其目的是使各类组织团体与个人积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同时也需要全面参与到自身的学习创建中去。 目前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无论是学习型城市的创建,还是学习型组织(企业、社区、机关等)的创建,创建工作的机构或领导成为了创建的主体,表现为:一方面,行政力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视程度特别重要,没有主要领导的重视,工作很难深入开展下去,同时,相当多的创建工作主要是由相应的领导机构完成,如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很多的创建活动主要由机关的创建工作负责人员组织、策划,而他们做这项工作也主要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尚没完全动员起广大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学习的形式与内容,还是具体的组织者或实施者,很大程度上成为上级指派的任务,或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费劲心思想出来的,如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有些活动基本上为社区居委员的工作人员包办。 这种主体的错位限制了建设学习型社会作用的发挥,使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工作成为了相应行政部门的一种负担,既影响了政府部门正常的行政工作,又使创建工作逐步陷入了困难的境地。目前已经有不少部门或城市开始理性思考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问题,或请专家咨询,或进行全面总结。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明确建设的主体,其主体离不开“全民”,也就是所有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而政府的作用,就是要让他们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也就是从思想上使他们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 4、创建活动仍然缺乏持续的动力 彼德.圣吉指出:“学习是一个终身的过程。你永远不能说:‘我们已经是一个学习型组织’,学的愈多,愈觉察到自己的无知。”(《第五项修炼》,第12页)。同样,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决不能成为一种阶段性的工程或运动。要将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工作持续下去,就需要有持续的动力。 为了保障创建工作能够持续下去,很多地方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机制),希望能使学习型城市和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制度化、规范化,从而能够长期的坚持下去。虽然相应机制的制定完善和切实执行方面还并没有完全符合要求,但也为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创造了一定的客观环境,形成了一种外在驱动力。但仅有外在驱动力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广大社会成员的内在驱动力,也就是在学习型城市创建过程中人们经常提到的边“要我学”为“我要学”。 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思想的形成和理念的树立不是一朝一夕的,按照目前的状况,需要经历一个从“认知”到“遵从”,最后才能被“认同”的长时间的过程。学习型企业的创建在很早就已开始进行,很多企业的创建活动一直能够持续开展,其中主要依靠企业自发组织,其积极性和动力就来源于企业对学习型组织的认同。调查发现,虽然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强烈的学习的愿望,但仍然存在学习条件的限制,也存在不知道“学什么”或“怎么学”的困惑,而且还存在想学的内容与组织、团体要求学的内容不相符的情况。这些情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不积极参与组织的创建活动,仍然回到原来自己单独学习的状态。 5、“新瓶装旧药”,创建工作形式化 前几年,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各类学习型组织基本上形成了一种热潮,其原因有多方面,一方面是“学习型社会”的提法新颖,是一个“时髦”概念,而且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另一方面是,“学习”确实已经成为竞争环境的要求,个人和组织期望着有一个快速提高自己的“捷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相关领导寻找到了一个新的推动发展的抓手,具有很强的号召力。但是,一旦创建工作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成为政府工作和具体部门的重要任务之后,创建工作的表面化、形式化问题就突显出来。 2003年笔者在某市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调研中发现,当时很多机关的创建工作,一方面是停留在“文字上”,以应付检查,实际操作的少;另一方面是将机关原来的组织学习、理论学习、岗前培训等已有的内容纳入“学习型机关”这个“新瓶”中,并没有实质性的新内容。同时,工作表面化还体现在创建过程中活动轰轰烈烈,形式多种多样,形成了“面”上的热烈效果,当落实到“点”上时,也就是个人和组织上时,其效果甚微。 这其中原因也有多种,一是因为创建工作一旦成为工作任务后,部门如果只注重眼前效果应付检查,就难免出现“政绩工程”,劳民伤财;二是人们的认识不到位,对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的本质内涵缺乏认识,将其中“学习”的内涵仍然停留在原来的“看书、上课、上学”等方面;三是创建工作没有很好的和部门、组织、个人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也就是“学习”和“工作”仍然是两张皮,这其实已经脱离了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初衷,将学习成为了一种“负担”,减弱了部门和个人创建的积极性。 6、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效果评价 到目前,学习社会、学习化社会、学习型组织等概念的提出已经经历了很长的时间,特别是以终身教育体系为主的学习化社会建设,在我国,从提出成人教育、职工教育之时就已开始了。但这几年全国学习型城市的创建和推动,基本上都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目前建设学习型社会形成了一套建设体系、创建载体、领导体制、保障机制等,也基本上上是相关部门边实践边总结的结果,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企业、机关、社区等)也主要是套用彼德.圣吉的学习型组织理论(主要是“五项修炼”)进行创建的。 由于政府推动过程中的建设体系与运行机制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没有脱离行政机制的框架,因此行政的作用仍然非常明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组织和个人作用的激发。同时,由于生搬硬套,彼德.圣吉的“五项修炼”在机关、社区、家庭中也明显表现出“水土不服”,一方面是人们不知道如何进行操作,另一方面是与现行的结构、体制冲突太大。因此,迫切需要与实际紧密结合的科学理论来进行工作指导,虽然各地已经进行了理论总结和归纳,但具体到部门、社区、企业的相关理论探索却仍然非常缺乏。 目前也还存在创建的效果评价问题。创建活动与学习行为作为个人、组织乃至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效果的显现存在相当长的周期,不可能短时期就能显示出来,因此,其效果的评价存在相当的困难。这也直接影响了推动创建活动的领导者、组织、个人的积极性。因此,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既需要考虑其科学性,也需要考虑其循序渐进性。 |
延伸阅读
- 2012-11-09努力实现建设学习型社会战略目标
- 2007-03-30适应时代需要 创建学习型社会
- 2007-03-30建设学习型社会与教育信息化(二)
- 2007-03-30建设学习型社会与教育信息化(一)
- 2007-03-30专家提出学习型社会四大理念
- 2007-03-30为学习型社会鼓与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