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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1-03-14

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2011年第一批评审计划通知

关于下达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2011年第一批评审计划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11]30号

有关高校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做好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1】25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现就做好高校评审组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一)现场评审应考虑评审员的专业,评审员的专业应覆盖实验室所申请的能力;加强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当全面翔实;

  (二)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上报材料。认真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尽量缩短申请材料的报送时间;

  (三)认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避免出现实验室检测能力不准确、材料装订不规范、整改报告未分析原因的现象;

  (四)对于到期需要复评的实验室,请实验室提前六个月上报申请材料,并至少于实验室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安排现场评审。

  二、首次申请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的实验室不列入评审计划。

  三、涉及食品检验的实验室,自2011年5月1日起,需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评审,请相关实验室修订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四、对于同时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应同时向高校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由两家单位共同安排评审时间和评审员派出事宜。

  地址邮编 : 北京中关村大街35号 100080

  联 系 人: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曾艳

  电 话: 010-62514686, 传 真:010-62514678

  电子邮箱: zy@cutech.edu.cn, educma@yahoo.com

  附件:1、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

     2、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时间计划表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原文链接:关于下达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2011年第一批评审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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