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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教育部科技司    发布时间:2011-03-07

2010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验收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结题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高新技术领域)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便〔2011〕42号

  各课题承担单位:

  为做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全面考核课题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司将会同科技部主管司局对2010年结题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验收范围:

  按照“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的规定时限,2010年12月底前应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课题(附件1)。

  二、课题验收依据:

  科技部批复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课题任务书、课题经费预算书。

  三、课题验收内容:

  根据课题任务书,重点对课题任务、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课题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创新能力建设、产学研合作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验收。

  四、课题验收程序:

  课题验收分为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两部分。财务验收工作可单独组织,也可与课题技术验收合并进行。我司具体负责课题验收的组织工作。课题验收的具体要求附后(附件2)。

  五、课题验收材料:

  课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财务审计报告(附件4)、课题验收报告(附件5)、课题总结材料(附件6)。以上材料请用A4纸分别简装成册(其中附件5按主要内容和附件材料分成两册装订),并经课题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材料(光盘形式)报送我司高新处。

  验收工作是全面考核课题完成情况、总结成果、凝练新的研究方向的重要环节,请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课题的总结工作,认真审核课题验收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科学性、真实性及知识产权等情况负责,并按照课题实施进度安排及早提交验收申请。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100816

  联系人:罗世翊   舒华    联系电话:010-66097937

  附件:

  1. 2010年结题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一览表

  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验收要求

  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格式)

  4. 关于XX年立项的XX课题(XX计划)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

  5.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验收报告(格式)

  6.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总结材料(格式)

  7.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名单表

  (注:附件材料格式不随文件发送,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下载:http://www.dost.moe.edu.cn)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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