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
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的紧急通知
教财司函〔2011〕59号
日前,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5号,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各直属高校、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于3月25日之前将本单位汇总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材料函报我司国资与企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范围。严格按财政部《通知》确定的申报范围申报。
三、申报材料。严格按财政部《通知》要求提供,不得有缺漏。
四、申报参考文件。主要包括:《财政部关于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5号);《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15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 32号);《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指南(2010年版)》(财企[2010] 63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上述文件请到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查看下载。
财务司国资与企业处联系人:陈舒 01066097605
李莹 01066097074 杨洁 01066097060
电子邮箱chenshu@moe.edu.cn
附件:《财政部关于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5号)
教育部财务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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