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司:化学领域等重点实验室领导换届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
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09]33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保证高校重点实验室持续稳定发展,遵循重点实验室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与实验室评估工作相衔接的原则,经研究,我司决定对通过2009年评估的高校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数理和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连任不超过两届,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学术委员会主任应为学术造诣高、在一线工作的国内外知名专家,不得同时担任3个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二、重点实验室主任人选应采取多种方式从国内外优秀的科学家中公开招聘,招聘信息须公开发布,并进行严格评审。同时鼓励对实验室骨干研究人员进行公开选聘。
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应同时更换,不受理单一推荐。
三、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招聘和推荐工作,并按照上述要求,于2010年1月15日前以校函形式向我司报送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并附候选人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 系 人:李武 明炬
联系电话:010-66096301,66096519
邮 编:100816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科技司基础处
附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相关材料
教育部科技司
2009年11月4日
附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相关材料
1. 依托单位招聘过程和推荐意见;
2. 候选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最高学历、主要工作经历、目前从事的研究领域、主要学术成就、国内外重要学术兼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Email、邮寄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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