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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8-10-27

国家重点实验室通信领域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区域光纤通信网与新型光通信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旨在吸引和资助海内外青年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光通信网络、系统以及器件等相关领域的研究,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将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

  一、 资助领域

  下列研究领域仅供参考:

  新型光网络研究:

  新型光交换机制研究

  光网络体系、协议、算法以及各种优化理论研究

  新型光传输研究:

  新型超高速光纤传输系统与关键技术研究

  新型光通信系统研究,如空间与星载光通信、射频光纤传输系统与网络、太赫兹通信、量子安全通信等研究

  光电子器件研究:

  支撑光通信系统和网络的光电子器件研究

  光子传感器件研究

  网络新媒体信息与信号处理研究:

  视音频信号以及光信号处理与传输研究

  网络流量工程研究

  二、 项目申请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学者。为了鼓励年轻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35岁以下的青年专业人员,鼓励研究生来本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

  2、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申请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的意见书一份。

  4、填写并递交该申请指南随附的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版。

  5、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5万,研究期限为1~2年。

  6、对于考核优秀的开放基金课题,可以连续支持,但同一项目最长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三、项目管理

  1. 本实验室将组织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进行评审。

  2. 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及时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3. 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4. 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5. 对于海外申请人员,课题结题主要考察该课题资助下与本实验室的交流合作以及发表的论文情况。

  6. 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注明受 “区域光纤通信网与新型光通信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资助。 (英文表述:The project was fund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Optical Communication Systems Networks, China)。

  7. 本实验室有权了解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

  8. 申请者若要延长研究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四、经费管理

  1、 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费用。

  2、 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

  2008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所有拟申请者,请先递交申请书电子版本,申请书电子版本请到 http://ofcl.pku.edu.cn 下载。评审通过并获得资助的,再请邮寄申请书纸版给该开放课题的联系人。

  联系人:黄安鹏

  通讯地址:北京大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区域光纤通信网与新型光通信系统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5832; 传真:010-62751763

  电子信箱:hapku@pku.edu.cn (请在主题内注明开放课题) 网址:http://ofcl.pku.edu.cn

  北京大学区域光纤通信网与新型光通信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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