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08年培育项目和09年度重大项目答辩评审会
关于召开2008年度培育项目和
2009年度重大项目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教技司[2008]215号
有关高等学校:
我部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网上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定于2008年8月28日在哈尔滨对部分通过网络评审的项目进行会议答辩。请通知你校项目负责人按答辩评审会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答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答辩人应为项目负责人。如负责人不能与会,可由主要参与人员代为答辩。
2. 答辩统一采用PowerPoint方式陈述,答辩人需自带笔记本电脑,其他设备由会务组提供。
3. 答辩人须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等候,未按时参与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前5分钟须将装有PowerPoint文件的笔记本电脑交会务工作人员。
4.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25分钟,其中答辩人陈述15分钟,专家提问、答疑10分钟。
5. 答辩人员食宿自行解决,会议不做统一安排。事前需准备一式5份与已上报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申报材料,务必于8月20日前邮寄到指定地点,以便于评审专家会前查阅。
邮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
邮编:150001
收件人:黑龙江省教育厅科技处 彭树青
6. 会议地点:哈尔滨友谊宫(哈尔滨市友谊路263号)
宾馆电话:0451-84880888
会务联系人:黑龙江省教育厅科技处 彭树青
联系电话:0451-53623726(FAX),15845002565
如有其他事宜,请直接与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联系。
联 系 人:高明,张拥军
联系电话:010-66096298(FAX),66097841
附件:1.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答辩时间安排
2. 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答辩时间安排
3.2008年度培育资金项目和2009年度重大项目免答辩项目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答辩时间安排
3.2008年度培育资金项目和2009年度重大项目免答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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