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人物
17、大卫·卡波斯(David Kappos)——美国IBM公司
大卫·卡波斯现任IBM公司副总裁兼助理法律顾问,主要负责知识产权事务。作为全球首屈一指的专利申请大户,IBM宣布将推出新的专利申请政策,整个知识产权界都在拭目以待。2006年,该公司宣布,其专利申请将接受公众审阅,对外公开所有专利转让记录,同时向公众开放100多件商业方法专利。卡波斯是这些新政策的主要策划者之一。
当前,专利申请待审积压量不断增加,业已成为困扰各国专利主管机构的一个难题,给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康发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为此,卡波斯呼吁各大企业的专利申请人行动起来,为解决这一问题尽一份责任。正是在这种理念的驱使下,IBM首批加入USPTO的“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公众审阅试点项目”。实际上,制定新的专利政策并积极支持美国的专利制度改革,对于IBM来说不失为明智之举,毕竟健全的专利制度才是该公司财源广进的可靠保证。
18、田力普(Tian Lipu)——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
尽管担任SIPO局长一职刚满两年,但田力普在提高全局的工作效率、增加授权程序透明度以及提升客户满意度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05年,SIPO共受理近50万件专利申请,比上一年增长34%;2006年逾57万件,同比增长20.3%。除了不断开辟新思路、寻求新方法以解决专利申请日益增多的问题外,田力普对中国专利的申请种类亦十分关注。目前,绝大部分本国申请人提交的都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其价值远远低于发明专利。在2006年12月份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田力普公开表示,SIPO的下一个工作目标就是鼓励创新,提高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同时减少“垃圾专利”(junk patents)的授权量。
19、中嶋诚(Makoto Nakajima)——日本专利局(JPO)
作为日本专利局局长,中嶋诚在过去一年中试图激活已“奄奄一息”的国际专利一体化大讨论,并已成功地将KIPO和SIPO请到谈判桌前。JPO已制定出一份路线图,以促使SIPO在专利一体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JPO正抓紧时间起草一部《实体专利法条约》(Substantive Patent Law Treaty)。如果得以施行,将有助于降低专利申请费用、简化审批程序。此外,在中嶋诚及其同僚的努力下,从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JPO先后与USPTO、KIPO和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启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试点项目”。
20、约翰·罗伯兹(John Roberts)——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
约翰·罗伯兹于2005年9月出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尽管《专利改革法案》迟迟得不到国会通过,但最高法院在过去一年中作出的四项重大裁决(即eBay、KSR、Medlmmune和Microsoft四个案件)却正在改变美国的专利保护环境,尤其是有效遏止了“专利钩饵公司”(patent trolls)滥用司法诉讼制度。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已被送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作为今后审理类似案件的判例依据。也许不需要国会通过什么法案,美国的专利制度就已经悄然改变。
21、内森·麦沃尔德(Nathan Myhrvold)——美国知识风险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
内森·麦沃尔德14岁进大学,获加州大学地球物理和空间物理硕士、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经济学硕士,23岁时获得数学物理学博士;早年曾在微软公司出任首席技术官兼高级顾问,2000年辞职后创办知识风险公司,任首席执行官。
根据USPTO官方网站的检索结果,麦沃尔德本人持有30余件美国专利,但这并不是他成为风云人物的理由。事实上,知识风险公司现已囤积了数千件专利,其中大部分采用购买方式获得。作为一个“专利兵工厂”,这家公司吸引了大量外部资金。它向外部投资者提供两种投资渠道:既可将资金投向该公司自行实施的发明创造活动,也可将资金投向公司设立的“专利收购基金”,后者的回报周期相对较短。
知识风险公司的商业运作模式已引起众多企业的关注。比如,它买卖专利是通过“空壳”公司(有名无实)秘密操作;往往要同专利持有人及投资者达成不可透露的协议等。这种操作方式令人担忧:将来它有可能通过收购小公司的专利,对某些大公司进行讹诈;或是先让企业在不付费的情况下使用一些专利,待企业发展壮大时再对其提起诉讼,从而获得巨额专利赔偿费。如果真有那一天,知识风险公司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专利大鳄”。
22、查理·麦克格里维(Charlie McCreevy)——欧盟委员会
查理·麦克格里维现任欧盟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内部市场及服务工作。2005年中期,欧盟内部就专利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及专利诉讼事务展开大讨论。企业界希望建立统一的专利诉讼制度,欧洲议会亦对《欧洲专利诉讼协议》表示支持,一个由知名专利法官组成的工作组还专门为建立欧洲专利法庭起草了程序法。也许当时麦克格里维满心欢喜,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建立统一的专利诉讼制度已指日可待。但事实并非如此,要想让各成员国就专利管辖权和司法权问题达成一致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应构建何种统一的专利诉讼制度上。麦克格里维的当务之急是帮助各成员国寻找共同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但这并不是麦克格里维的唯一任务。他表示,明年将会公布一份报告,内容涉及共同体商标费用和知识产权诉讼费用保险(insurance for IP litigation)等问题。他认为,欧盟各成员国在这些问题上达成一致会相对容易一点。
23、弗朗西斯·加利(Francis Gurry)——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弗朗西斯·加利,澳大利亚人,1985年加入WIPO,现任该组织副总干事,主管PCT事务,并且是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创始人与负责人。在过去一年中,他一直致力于解决两大难题,一个是专利申请和现有技术文件使用的语言日趋多样性,另一个是域名恶意抢注现象日益增多。
随着亚洲(尤其是中国和韩国)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用非欧洲语言撰写的现有技术文件越来越多,这给习惯于欧洲语言的审查员造成诸多不便。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加利及其工作团队正着手开发一种多语言检索引擎和PCT专利术语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望在2007年底完成。
“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UDRP)的管理及实施工作也由加利负责。去年,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共受理1,823件域名抢注案件,是自2000年以来受理件数最多的一年。恶意抢注现象之所以呈上升趋势,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越来越多的电脑用户开始使用新版软件自动注册过期域名,并将其链接到点击付费式门户网站上(pay-per-click portal sites)。
作为一名在WIPO工作了22年的“老兵”,加利极有可能在现任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卸任后接掌帅印。
24、玛丽亚·若昂·罗德里格斯(Maria Joan Rodrigues)——欧盟轮值主席特别顾问
玛丽亚·若昂·罗德里格斯是葡萄牙里斯本大学的一位经济学教授,目前兼任欧盟轮值主席、葡萄牙首相若泽·索特拉克斯(Jose Socrates)的特别顾问。
2000年,欧盟领导人在葡萄牙召开会议,就“里斯本议程”达成一致,希望通过鼓励创新、大力发展网络经济等手段,到2010年将欧盟建设成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型经济体。但是,随着网络经济泡沫的破灭,欧洲经济的发展步伐明显减慢,人们对“里斯本议程”的热情也逐渐消退。
7年之后,葡萄牙再次成为欧盟轮值主席国,索特拉克斯首相在接替德国总理施罗德出任欧盟轮值主席之前就已向外界宣布,“里斯本议程”将是其任内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此,他将重新启动相关谈判。作为该议程的忠实拥护者和首相的特别顾问,罗德里格斯将就诸多细节问题提供建议,为实现首相的既定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25、陈冯富珍(Margaret Chan)——世界卫生组织(WHO)
陈冯富珍,1947年生于香港,1977年获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978年进入香港卫生署,1994年成为香港首位女卫生署长,2003年8月受WHO之邀出任该组织保护人类环境总监,2007年1月被任命为WHO总干事。
在担任香港卫生署长期间,陈冯富珍努力推动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使多项卫生及预防疾病的措施得以顺利实施。1997年,香港地区爆发H5N1禽流感,这是全球第一次人类和禽鸟共同感染该种病毒。陈冯富珍果断采取行动,有效防止了禽流感向其他国家蔓延,其中包括屠宰150万只鸡,这成为后来控制禽流感疫情的国际标准措施。2003年,SARS肆虐香港,震惊全球,她又在管控该疫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出任WHO总干事不久,泰国的药品强制许可事件再次让陈冯富珍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2006年底至2007年初,泰国政府两次颁布强制许可令,授权国内企业自行仿制抗艾滋病药物Efavirenz和Kaletra以及抗心脏病药物Plavix。此举受到人道主义组织的欢迎,但却遭到美国制药商的强烈反对。针对这一事件,陈冯富珍表示,WHO完全支持发展中国家依照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flexibilities)获取低价优质药品,其中包括使用强制许可。
实际上,知识产权事务是WHO的首要工作之一。2007年11月,WHO将召开公共卫生、创新与知识产权政府间工作组第二次会议,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重要议题。虽然外界普遍认为此次会议不会就解决药品获取问题达成广泛一致,但正如一位律师所言,只要能界定出一个获取标准(criteria for access)就已堪称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WTO多哈回合谈判的破裂以及WIPO的“置身事外”,WHO无疑将在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护公众健康二者关系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身为WHO的领军人物,陈冯富珍的一举一动将备受世人瞩目。
26、詹姆斯·森塞布莱尔(James Sensenbrenner)——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
森塞布莱尔,美国威斯康星州共和党代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前任主席、现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法庭、网络和知识产权附属委员会成员、颇有声望的美国知识产权制度批评家,曾多次表示企业及大学院校对“先申请制”、专利侵权的赔偿限制及授权后异议制度等专利改革建议存在反对呼声。
2007年5月,森塞布莱尔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附属委员会成员的身份投票反对《美国专利改革法案》,并力图启动辩论程序阻挠法案的通过。他称在该法案提交众议院全体委员会审议之前,司法委员会应对某些细节再加以斟酌。此外,森塞布莱尔因在推进技术转让方面付出的努力获得威斯康星大学校友研究基金会(WARF)的奖励。
27、土冢原朋一 (Tomokatsu Tsukahara)——日本知识财产高等法院(IP High Court)
土冢原朋一,2007年5月23日任日本知识财产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为了使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审判更专业和快速,日本国会于2004年通过《知识财产高等法院设置法》,并于2005年4月设立隶属于东京高等法院的知识财产高等法院,承继东京高法原知识财产诉讼审理庭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
审理JPO无效专利决定的上诉案件是知识财产高等法院的主要职责之一。在与JPO就专利创造性构成进行的争论中,土冢原朋一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由于认为JPO对专利创造性适用标准过严,一些被JPO驳回的专利申请在日本知识财产高等法院受到认可,此举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近日对KSR案件所持态度可谓截然相反。在此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限制了可专利性的相关标准,裁定KSR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
日本专利持有人认为冢土冢朋一将成为美国KSR案件如何影响日本可专利性标准争论的核心人物。随着日本政府再次重申知识产权兴国政策,知识财产高等法院亦将成为日本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知识产权从业者将见证其如何践行日前全面修订的日本知识产权相关立法。
28、霍华德·伯曼(Howard Berman)——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
霍华德·伯曼,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代表、1982年任国会议员、现任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伯曼曾是洛杉矶的一名职业律师,因此与其他国会议员相比,他为确保美国《专利改革法案》在本届国会任期内正式立法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伯曼在知识产权方面具备渊博的学识,因反对政府挪用USPTO上缴费用而在业界享有很好的声誉,同时也积极参与有关著作权的活动。2007年4月美国会议员提交的《美国专利改革法案》受到参众两院的广泛支持,若要推举一名实力人选推动这一法案最终正式立法,则非伯曼莫属。
29、米哈埃尔·费多托夫(Mikhael Fedotov)——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费多托夫,1998年任UNESCO著作权和邻接权委员会主席、俄联邦宪法法院顾问,长期以来对俄罗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修订拟议,尤其是对俄《民法典》第4章的若干修订持反对态度。费多托夫是一位学院派人士,曾撰写和编辑过数本有关著作权法和媒体传播学方面的书籍。2005年,他成为审理俄工商会商业纠纷案件的俄联邦仲裁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员。观察人士认为,费多托夫是抨击俄《民法典》法律漏洞的关键人物,并一直努力推动相关修订案通过杜马的批准。据悉,俄《民法典》修订议案的审批工作将延至2007年年底进行。
30、杰克·张(Jack Chang,中文名张为安)——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
杰克·张,通用电气亚洲公司的高级知识产权法律顾问、2003年任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注1]主席。他在GE的主要职责是为其业务发展明确知识产权战略方向和提供支持服务。
31、丹·格里克曼(Dan Glickman)——美国电影协会主席(MPAA)
格里克曼,1995-2001年间任美国农业部长、一位经验丰富的政界人士。自2004年接任杰克·瓦伦蒂当选MPAA主席以来,格里克曼一直被公认是华盛顿一名老练的说客。
2007年6月,MPAA与反假冒和盗版联盟及其他利益团体发起了一系列被称之为“保护美国运动”的立法倡议活动,旨在声援政府打击假冒和盗版、加强边境执法、严惩生产和销售假冒产品行为、改进联邦政府部门间协作、改革民事和司法程序以及教育民众认识盗版和假冒产生的社会危害。
32、纳塔莉·穆莱-贝尔托(Nathalie Moullé-Berteaux)——法国路威酩轩集团(LVMH)
纳塔莉·穆莱-贝尔托, LVMH公司时装与皮革分公司全球知识产权部部长。目前,假冒商品的日益猖獗使许多奢侈品牌权利人遭受巨大损失。拥有艾米里·欧普奇(Emilio Pucci)、纪梵希(Givenchy)和马克·雅戈布(Marc Jacobs)等数个世界知名奢侈品牌的LVMH公司更是损失惨重。为此很多人认为奢侈品牌敌不过假冒商品,但穆莱-贝尔托通过采取对出租人一一还击的措施,为打击假冒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
20年前,穆莱-贝尔托加入路易·威登公司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一路做到知识产权高端职位。曾担任公司全球商标部部长,现管理公司知识产权部。2003年,她在LVMH公司实施一项新策略,即规定出租人要对允许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负责,而不再追查售货人的责任。她的首个目标是纽约唐人街的运河街,该地区因假冒商品猖獗而声名狼藉。2005年,她和她的法律团队成功说服一名联邦法官,颁布一项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责令出租人驱逐所有出售假冒路易·威登商品的承租人。目前,该策略已经开始见到成效。穆莱-贝尔托称现在该地区已见不到假冒的路易·威登的提包,这使她信心大增,并逐步将该理念从美国发展应用到其他国家。
穆莱-贝尔托表示,公司还准备将该策略应用到新领域,包括起诉所有推动销售假冒商品的对象,比如银行、快递公司以及促进网上假冒商品交易的有关方面。另外,降低消费者对假冒商品的需求也是公司的另一重要策略,因为没有了消费需求,制造商和中间商也就不存在了。最近三年,公司采取了曝光假冒商品恶劣生产环境等措施,间接支持了一系列的打击假冒商品的行动。穆莱-贝尔托希望藉此提醒潜在的购物者,假冒奢侈品同假冒药品和假冒食品一样,“不是一种无受害人的犯罪”。
33、马歇尔·费尔普斯(Marshall Phelps)——美国微软公司(Microsoft)
费尔普斯,曾在IBM公司任职、于2003年应比尔·盖茨邀请任微软公司副总裁兼首席知识产权顾问,主管微软的知识产权和实施专利许可等事务。在其推动下,微软先后与Novell, NEC 及Nortel等多家企业签署技术许可协议,多次表示愿与开源团体进行合作。在微软遭遇某些技术领域难觅合作伙伴之际,费尔普斯力促知识产权合作力度,与其他企业进行非核心技术的许可和共享,并积极拓展新业务。在费尔普斯的努力下,微软设立了企业知识产权许可机制,并引入了量化和责任制管理体制。
费尔普斯一直致力于推广其有关公开创新的理念。目前,费尔普斯将工作重心放在对外工作上,呼吁专利改革和改进专利审批程序,并负责微软与各国专利局间的联络。
34、保罗·米歇尔 (Paul Michel)——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CAFC)
保罗·米歇尔,2004年12月任CAFC首席法官。CAFC在改进和扩大专利持有人受保护范围方面享有一定声誉,因此当《美国专利改革法案》有可能阻挠这一趋势时,米歇尔致信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和知识产权附属委员会,对损害赔偿的确定和在权利要求解释裁决中引入中间上诉(interlocutory appeals)程序的立法修订提出指责。
米歇尔目前倍受外界压力,一方面,相关人士认为他应当尽快带领CAFC的业务运转步入正轨。上诉案件的增加及纠纷的复杂性致使CAFC积压了逾300件专利案件,案件的裁决期也随之延长。米歇尔已采取了促进调解、引入电子申请系统及在CAFC官方网站上向诉讼人提供建议等措施来改变CAFC的形象。另一方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专利案件的审理亦给CAFC施加很大压力,外界对CAFC将如何执行最高法院的决定拭目以待。在审理KSR案件时,最高法院就对CAFC的显而易见性检测标准提出了质疑,尽管CAFC日前称KSR案件只属个例,并已遵循最高法院的原则作出了判决。但上述意见将导致出现更多具有争议的案件,CAFC举行满席审理(en banc)的次数亦可能因最高法院的决定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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