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七届深圳高交会教育部主题展区参展具体事项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05]165号 各参展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届高交会教育部主题展区的组织工作,落实各单位参加本届高交会的参展细节,按照《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手册》的要求,经部组团办公室研究,现将本届高交会教育部主题展区参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第七届高交会举办时间:2005年10月12日—17日。
2. 举办地点:深圳会展中心8号馆。
3. 开幕式及领导专场定于10月11日20:00—22:00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请各单位参展人员凭参展证件提前入场。
4. 各参展单位确定一名会期联络人,并将联络人联系方式于9月15日前通知我部组团办公室,以便展会期间协调组织工作。
5. 参展人员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附件1),并于9月10日前发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电子邮箱yuanjie@cutech.edu.cn或yjie@mail.edu.cn,办理本届高交会参展证件。
6. 各参展单位联络人于10月10日下午14:00—17:00到深圳会展中心8号展区现场办公室领取本届高交会参展证件。
7. 各参展单位可按照《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奖励管理办法》(附件2)的具体细则申报有关奖项,并于9月12日前报送至我中心.
8. 本届高交会各参展单位入选我部主题展区项目见附件3。
9. 携带实物展品参展单位请及时与我部高交会组团办公室联系,协调展品托运及布展事宜,并参看附件4。
10.以上附件1、2、3、4可从www.cutech.edu.cn或www.cutt.edu.cn网站下载。
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中心推广转化处联系人:苑杰王莉红
地址:北京中关村大街35号邮 编:100080
电话:010-62510078,58421756传 真:010-62514678
E-mail:yjie@mail.edu.cn,yuanjie@cutech.edu.cn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
附件2: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奖励管理办法
附件3:教育部主题展区高校入选项目
附件4: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品储运部分表格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五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