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就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3-09-27    教育部

字体大小:

  问:请您谈谈《标准》内容突出体现哪些特色?

  :一是体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要求。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最新要求写入《标准》,要求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观,践行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的理念。二是突出“双师”素质要求。针对职业学校教师“双师”素质评定缺乏标准的问题,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教师和普通教育教师的区别,突出职教教师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特征,要求教师既要具备普通教育教师的职业素质,又要具备相应行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够实施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指导学生实训实习,身体力行“做中教,做中学”。三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针对教师实践能力与产业技术进步脱节的问题,要求教师了解产业发展趋势和工作岗位要求,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计和实施教学;针对教师生产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要求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业务咨询等社会服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针对学生实训实习组织松散、学生权益屡受侵害的问题,在“专业能力”维度中专门增加“实训实习组织”领域,明确教师职责,要求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学生实训实习,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问:请您谈谈对《标准》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标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准入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二是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职业实践、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三是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绩效管理机制。四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将《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专家解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 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 引领中职教师专业发展
· 实施《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职业准则
· 专业标准: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南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的职业准则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 引领中职教师专业发展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