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五部门联合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2013-08-21    中国教育报

字体大小: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和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

  该意见提出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要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

  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意见指出,要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地方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便利,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该意见还就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件原文>>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
相关内容>>教育部:学校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
· “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举行
· 北京朝阳区:法制教育列入中小学必修课
· 包头市昆区中小学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展示活动
· 教育部:中小学开设法制知识课程 大力推进普法教育
· 河南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鼓励法学生到中小学任教
· 河南省教育厅:中小学探索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
· 法制教育纳入河南省大中小学教学计划
· 法制教育列入河南省学校教学计划
· 中小学法制教育常态化值得期待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