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凝聚教育正能量:2012年度教育盘点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教育部发布十年《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 2012-10-29 08:54   ·校外培训莫成教育改革绊脚石 2012-10-26 15:41   ·鼓励和引导 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2012-10-26 15:37   ·浙江省教育厅通报虐童事件:将建师德检查制度 2012-10-26 15:22   ·中央民大教授牟钟鉴获2012年度“孔子文化奖” 2012-10-26 15:19   ·幼师虐童事件详情:更多虐童照曝光 虐童幼师被拘 2012-10-26 15:08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发布《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2012-05-29    中国教育网

字体大小: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提到,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教育部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为此,特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大家。请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

推荐内容>>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推荐内容>>督导办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推荐内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推荐内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内容说明

  通知要求,从2012年起,请各省(区、市)每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教育部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函、省级对申请认定县(市、区)的评估报告和公众调查结果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同时报送电子版。

  通知附件下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甘肃与各市州签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
· 袁贵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述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国步伐
· 湖北孝感:将中小学义务教育落到实处
· 厦门公布37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 山东逐县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路线图
· 广东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非户籍子女入学改革
· 江西年底前将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 江西年底前将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 重庆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高质量10项规定
  投稿
  诚邀合作
编辑:包佳佳、刘芳
电话:010-62603943
    010-62603942
       >>详情点击
莫言领取诺贝尔文学奖
·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文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事迹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
·教育“十二五”规划发布
  文献资料
·2011年长江学者特聘...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2012年具有普通高等...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
·“国培计划”示范性...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13 CERNIC,CERNET 京ICP备05078770 文网文[2008]228号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