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通知》对教辅材料评议和选用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
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
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确保其专业性和代表性。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同时为加强监督,要求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公告报教育部备案,地市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问:《通知》对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有哪些规定?
答:《通知》特别强调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如果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应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学生和家长个人自行选择的教辅材料,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问:《通知》对教辅材料的编写作了哪些规定?
答:《通知》对教辅材料的编写者主要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强调了教辅材料编写者资质,要求教辅材料的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二是切断利益链条,禁止管理或能影响学校的利益相关单位组织编写,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