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得超招生总数5%
2011-12-01    人民日报

字体大小:

教育部发文重申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5%

  教育部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纳入试点高校年度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
相关内容>>教育部通知部署2012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
    >>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近十年 明年招生拼“个性”

  通知要求,试点高校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应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并合理控制参加本校考核的学生数量。试点高校按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最高不超过200%)择优提出候选考生,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高考成绩的录取要求,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试点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学、高校、省级招办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高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据介绍,试点高校的考核时间安排在2012年春节国家规定的全国放假日之后。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根据所在省级招办及参加考核的试点高校的要求填报志愿。通知鼓励省级招办单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志愿表或志愿栏,并将入选考生填报高校志愿时间安排在高考之前。此外,拟开展其他形式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有关方案需报教育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记者 赵婀娜)

相关阅读>>人民大学自主招生要求“三代无大学生”引争议
    >>人大圆梦计划要求三代无大学生仅限直系亲属 
推荐专题>>北大公布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中学名单
推荐内容>>清华新百年计划专题 “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
    >>清华北大PK自主招生 双方政策优惠度对比解析
    >>北师大公布自主招生计划 自荐比例将大于校荐 
相关专栏>>高等教育高教新闻 海外概况 高教研究综合研究 教学研究 发展研究 专题研究
    >>教育新闻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基教新闻 职教新闻  教师新闻 考试新闻 就业新闻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保送生可报名参加清华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
· 安徽2015年专科自主招生被录取考生无须参加高考
· 2015年上海市共有32所院校实行专科自主招生
· 2015年起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不再“结盟”
· 吉林省2015年自主招生“时间表”确定
· 2015自主招生调整到高考后 吉林省已有“时间表”
· 内地高校自主招生没动静 心急奥赛尖子生瞄准港校
· 2015年自主招生或将增加面试权重
· 2015年自主招生 河北考生可申请多所高校
· 高考:自主招生受影响最大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