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0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做好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三次报名时限
(一)田径、游泳、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项目第三次报名截止日期由2004年4月1日改为2004年5月20日。
(二)女子足球项目因报名队数少,未举行预赛,报名截止日期与田径等项目相同(2004年5月20日截止)。
(三)男、女篮球,男、女排球,男子足球项目不需要进行第三次报名,决赛阶段秩序册名单以预赛阶段报名为准。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名单(篮、排球各12人,足球18人),在赛前领队会上确认。
二、为便于各代表团田径、游泳项目的报名,现印发田径、游泳项目的竞赛日程表(见附件1、2)。
三、关于填写报名表
1.各代表团将田径、游泳、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女子足球七个项目的《运动员参赛报名表》(见《规程总则》附表)和《第三次报名人数汇总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在规定日期前用特快专递分别报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和上海市教委转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筹)竞赛部(上海市愚园路460号 邮编200040)。
2.各代表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以邮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效。一经报名,除因报名人(队)数不足,取消比赛项目外,一律不得更改或补充。
3.各代表团填报报名表时,统一用电脑打印。
四、关于网上报名
1.为便于核对、注册、制证,本届大运会增加网上报名方式,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于200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登陆本届大运会官方网站(http://www.dyh.edu.sh.cn)进行网上报名。但最终确认名单以书面报名单为准。
2.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选派电脑操作技术熟练的人员录入数据,具体操作办法见“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上报名后将由竞赛部与书面报名表进行核对,以书面报名表为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的用户名: ,密码: ,此密码为初始密码,为安全起见,请各代表团登陆后修改密码,密码为不少于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3.在网上报名时,如有疑问,请与张启运联系:(白天)021-52381385或(晚上及休息日)13003237339。
五、关于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名
各代表团务必在2004年7月1日前将《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代表团所有人员(含所有参加决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等人员),每人附上本年度二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二张(背面注明身份、姓名、性别、项目)按项目分别包装(包装上注明项目、代表团)用特快专递寄至上海市教委转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筹)竞赛部。
六、代表团中如有冠名的运动队,可注明代表团名称,然后在名称后加括号,注上冠名(一般不超过5个字)。
七、有关第三次报名工作事宜可直接与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筹)竞赛部联系,电话:021-52381385,传真:021-52381387。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竞赛日程表
2.游泳项目竞赛日程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各代表团第三次报名人数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OO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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