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专题 > 聚焦两会 > 2009年两会教育话题 > 媒体视点
中国青年报:应将中小学教师确定为公务员
2009-03-07    中国青年报 李斌

字体大小:

  朱鸿民委员:应将中小学教师确定为公务员

  本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 李斌)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这些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今天下午,在政协教育界别的小组会上,朱鸿民委员对此在发言中提出:既然已经提“不低于”,我看不如直接将中小学教师确定为公务员。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师的待遇。

  “这完全可以操作,只是政府愿意下多大决心的问题,是国家的钱怎么花的问题。”朱鸿民说。他是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院长,曾在日本东北大学工作15年。根据日本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国立、地方公立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幼儿园长、教师、专职教育研究人员以及各地方教育委员会的教育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通过教育为全体国民服务的教职员工”为日本的“教育公务员”。

  朱鸿民说:“日本能够做到,为什么我们就不能?”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还有其他国家,如韩国和法国。法国早在120年前即1889年就通过立法确定小学教师为国家公务员,其工资由国家财政负担。

  法国在19世纪末以前,其小学教师的状况与我国目前的农村教师的处境相似:由市镇政府雇佣,社会地位不高,工资待遇低下,市镇之间差别很大,而且常常得不到保障。法国小学教师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确立,有效地保障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各种合法待遇,对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质量的提高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在今天的午餐时间里,有两位来自大型国企的委员坐在刘经南委员的身旁聊天,几个小时前,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提高1200万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中央财政为此将投入120亿元。“有人说,这个钱投到教育上干什么?又不能保证公平的使用,应该拿到国外去收购资源。”原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委员在小组发言时表达了一种担忧,他说:“我们叫得这么厉害,希望国家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但某些领导是否能真正意识到教育的先导地位?”

  因此,在刘经南看来,教育的先导地位就需要由立法提供硬性的保障。他赞同朱鸿民委员的意见,认为将中小学老师确定为公务员“是应该逐步实现的理想政策”。“ 公务员地位高、待遇好,应该通过这样的身份来体现教师的地位。”刘经南说,实现这一点,配套的是要对教师的准入考核更加严格,以确保其能力、素质和责任感。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认为,教师身份是不是公务员,“不是问题的实质”,关键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教师的实际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副局长孙惠玲对朱鸿民委员的建议持谨慎态度。“这毕竟是个大问题,我觉得需要理性的思考。”她说,对这么一个庞大的队伍,不是想解决就能解决的,要有充分的调研论证其可行与否。

  “如果能落实绩效工资,教师的地位和吸引力,也没必要通过公务员身份来落实。”孙惠玲说,不过,教育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程,“投入多少都不为过”。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北京中小学教师将告别终身制:明年起5年一注册
·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职称体系改革好处多
· 广西首次启动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项考试 7月考试
· 调查显示中小学教师收入拉低其综合社会地位
· 宁夏要求中小学教师不得私下与异性学生谈话
· 浙江决定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 浙江: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 中小学教师要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 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的10种行为
· 教育部: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将受处分 不设劝阻线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