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2014职教盘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015-01-09 18:44   ·上海高院:复旦投毒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5-01-08 10:35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 受害人父亲望维持死刑判决 2015-01-08 10:04   ·川大今年停招8个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2015-01-08 09:55   ·山东大学两名校领导被学校官网“除名” 2015-01-08 09:52   ·浙江高校5年76人因职务犯罪被查 涉招生等多环节 2015-01-08 09:50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专题 > 聚焦两会 > 2012年全国两会 > 代表委员声音
张淑琴代表议案:学前教育立法迫在眉睫
2012-03-15    光明日报

字体大小:


2012全国两会


2012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关注教育改革 开启教育新篇章

山东临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张淑琴代表:学前教育立法迫在眉睫

  深入城乡调研,山东临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张淑琴代表发现,幼儿教育的发展不均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更令人担忧的是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偏低,影响着幼儿的身心健康,对此社会反映强烈。

  张淑琴代表认为,2至3岁是口头语言发展的关键期,5至6岁是掌握词汇和数字概念的最佳期,6岁前是性格的奠基期。因此说,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教育公平既要体现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阶段,也要体现在学前教育阶段,国家有责任在整个教育体系的设计和运行中体现公平。

  张淑琴代表带来了《关于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议案中指出,目前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不顺,政府责任不清,难以建立健康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世界上众多国家都制定出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律,我国的《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因此学前教育立法迫在眉睫。要通过立法,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宗旨及其在国家教育事业中的法律地位。(记者 邢兆远)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佛山市外地子女被纳学前教育拨款对象范围
· 沈阳出台相关政策助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 我国普及学前教育需要“进村”
· 四川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 重庆四大举措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 海南要实现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覆盖全省
· 怀仁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 常州多措并举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 太原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4.53亿元
· 青岛2016年3-6岁幼儿入园率99%以上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