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
(2)“星火计划”
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率先在农村起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激发了亿万农民劳动致富的热情,使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进入80年代以后,乡镇工业发展迅猛,农业经济空前活跃。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使农民越来越认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从而使农村普遍产生了对科学的需求和渴望。
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此计划因此得名为“星火计划”,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其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计划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几部分组成,主要是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科技的“星星之火”,已经燃遍了广大农村。“星火计划”通过大批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示范,促进了农业技术进步,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截止到2002年,建立了134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227个国家级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促进了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快速发展;建立和形成了5000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培训基地50个,相继培训了近7000万星火技术人才,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在全国农村共实施科技示范项目逾12万项,覆盖了全国85%以上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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