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基本情况]
2004年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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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高校 |
(9) |
|
|
| 2、科研机构 |
(2)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53 |
36666 |
20417 |
| 1、本科院校 |
17 |
24759 |
13136 |
| 2、专科院校 |
36 |
8970 |
5484 |
| 其中:[color=#000000]职业技术学院[/color] |
31 |
7343 |
4391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14) |
2937 |
1797 |
| 其中:独立学院 |
(7) |
1501 |
958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14 |
3659 |
2025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11 |
987 |
563 |
| 二、中等教育 |
2444 |
188594 |
156928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015 |
188474 |
57428 |
| 1、高中 |
626 |
164036 |
40162 |
| 普通高中 |
614 |
163985 |
40132 |
| 成人高中 |
12 |
51 |
30 |
| 2、中等职业教育 |
389 |
24438 |
17266 |
| 普通中专 |
389 |
23834 |
16883 |
| 成人中专 |
|
|
|
| 职业高中 |
|
|
|
| 技工学校 |
|
|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36) |
604 |
383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429 |
120 |
99500 |
| 1、普通初中 |
1408 |
|
99417 |
| 2、职业初中 |
1 |
28 |
22 |
| 3、成人初中 |
20 |
92 |
61 |
| 三、初等教育 |
13226 |
182998 |
171228 |
| (一)普通小学 |
11614 |
182185 |
170962 |
| (二)成人小学 |
1612 |
813 |
266 |
| 其中:扫盲班 |
719 |
309 |
91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66 |
1513 |
1259 |
| 六、学前教育 |
7200 |
41870 |
28846 |
注:1、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技工学校数据为2003年数据。
3、“()”内数据均不计校数。
2004年福建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2820 |
7275 |
18273 |
| 博 士 |
291 |
862 |
2349 |
| 硕 士 |
2529 |
6413 |
15924 |
| (二)普通本专科 |
52818 |
119908 |
325727 |
| 本 科 |
21914 |
54807 |
167055 |
| 专 科 |
30904 |
65101 |
158672 |
| (三)成人本专科 |
27606 |
37289 |
69563 |
| 本 科 |
9239 |
16965 |
29403 |
| 专 科 |
18367 |
20324 |
40160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2460 |
4013 |
| 2、网络本专科生 |
7049 |
8924 |
34390 |
| 本 科 |
5898 |
7897 |
31006 |
| 专 科 |
1151 |
1027 |
3384 |
| 3、学历文凭考试 |
1329 |
6156 |
16993 |
| 4、自学考试 |
|
|
|
| 5、其他 |
1910 |
|
4594 |
| 二、中等教育 |
862436 |
1025783 |
2925919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269811 |
410372 |
1060988 |
| 1、高中 |
159549 |
255749 |
660166 |
| 普通高中 |
159242 |
255749 |
659758 |
| 成人高中 |
307 |
|
408 |
| 2、中等职业教育 |
110262 |
154623 |
400822 |
| 普通中专 |
104612 |
149048 |
382869 |
| 成人中专 |
5650 |
5575 |
17953 |
| 职业高中 |
|
|
|
| 技工学校 |
|
|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592625 |
615411 |
1864931 |
| 1、普通初中 |
591043 |
615293 |
1861259 |
| 2、职业初中 |
115 |
118 |
314 |
| 3、成人初中 |
1467 |
|
3358 |
| 三、初等教育 |
672882 |
364882 |
2897432 |
| (一)普通小学 |
625809 |
364882 |
2869442 |
| (二)成人小学 |
47073 |
|
27990 |
| 其中:扫盲班 |
14478 |
|
12104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6827 |
5090 |
37600 |
| 六、学前教育 |
332131 |
400939 |
748156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2004年福建省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92541 |
39902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1927 |
2755 |
| (二)自考助学班 |
5947 |
13247 |
| (三)普通预科生 |
|
779 |
| (四)进修及培训 |
84667 |
23121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3945 |
4927 |
| 岗位证书培训 |
35163 |
2397 |
| 二、中等职业教育 |
2426626 |
2279868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238408 |
194444 |
| 岗位证书培训 |
256364 |
202246 |
| (一)中等职业学校 |
278394 |
255547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05160 |
101849 |
| 岗位证书培训 |
33593 |
8188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2148232 |
2024321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33248 |
92595 |
| 岗位证书培训 |
222771 |
194058 |
2004年福建省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
|
| (一)普通高等教育 |
|
2660 |
22007 |
47386 |
4833 |
2885 |
| 1、普通高校 |
15 |
2599 |
13716 |
31722 |
3332 |
1927 |
| 本科学生 |
|
1248 |
5194 |
13624 |
|
|
| 专科学生 |
|
1351 |
8522 |
18098 |
|
|
| 2、独立学院 |
(7) |
61 |
8291 |
15664 |
1501 |
958 |
| (二)成人高校 |
|
|
|
|
|
|
|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11 |
759 |
|
11738 |
987 |
563 |
| 二、中等教育机构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47 |
12811 |
35254 |
76213 |
11750 |
8064 |
| 其中:普通高中 |
91 |
5903 |
21853 |
44148 |
9300 |
6586 |
| 中等职业学校 |
56 |
6908 |
13401 |
32065 |
2450 |
1478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72 |
12256 |
38728 |
87117 |
|
|
| 其中:普通初中 |
72 |
12256 |
38728 |
87117 |
|
|
| 职业初中 |
|
|
|
|
|
|
| (三)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282 |
93323 |
|
91329 |
2883 |
1430 |
| 三、普通小学 |
118 |
6577 |
10347 |
59985 |
3574 |
2599 |
| 四、幼儿园 |
2989 |
90310 |
128969 |
244731 |
18469 |
11441 |
注:“()”内数据不计校数。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12月21日~22日,省委、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会议颁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一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涉及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和重点建设高校工作的20个配套文件。省委书记卢展工出席会议并讲话。
[教育投入和扶困助学]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增加教育投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农村中小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与有关部门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秋季新学年开学起全省小学、初中全面推行“一费制”。切实抓好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县级国库统一发放工作,县级政府对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统筹功能得到加强,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已分离办学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下达企业分离办学经费6728.08万元,落实已分离办学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助学制度,决定从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中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积极组织实施省内城市对口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工程;抓好闽宁教育对口支援、教育援藏、援疆和支援三峡库区工作,派出第六批76名骨干教师赴宁夏支教,定向招收对口支援地区本专科生147名,联办招收宁夏中职学生465名,招收西藏初高中学生95名。省教育厅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民办教育]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达3499个,比上年增长47.57%,其中正式设立的民办高校15所,独立学院10所,筹建的民办高职院校17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147所,民办初中72所,民办小学118所,民办幼儿园2865所。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6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6.64%,比上年增长68.3%。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产权固定资产、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达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19.72%;校舍产权建筑面积达54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2.22%;图书达622万册,比上年增长168.1%。教师节前夕,省委、省政府分别向仰恩大学、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3所民办学校出资人颁发了8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金,以表彰其支持福建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教师队伍建设] 200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和学位层次进一步提高。对8000多名中小学教师实施“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通过全省信息技术统一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达5.04万人。参加本、专科学历进修的中小学教师比上年增加5.8万人,达18.29万人。全省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6.86%和98.54%。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分别达39%和23.45%,分别比上年提高9.3、7.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 73%,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以高校学科建设需求为导向,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面向海内外广泛吸纳中青年学术骨干和高层次人才,高校专任教师达2.29万人,比上年增加0.41万人。选派198名教师到国外作访问学者或出国留学,选派316名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访学进修,全省高校用于教师培训和人才引进的经费投入达9600多万元。本科院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46%,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举办了首届师德论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隆重举行庆祝第20个教师节活动,表彰了601名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2月21日,省委、省政府举行表彰仪式,奖励改革开放以来做出突出贡献的33位人民教师。除授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称号外,还奖给每人一部东南菱帅豪华型轿车。受表彰的33位教师中高校教师6名,其他各类教师27名。这是建国以来省委、省政府对人民教师的最高奖励。
[教育合作与交流] 全年接收外国来华留学生人数首次突破2000人,比上年增长30%。首批汉语志愿者被国家汉办列入“汉语桥”工程,并组织第二批83名汉语志愿者赴菲律宾任教。全年聘请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与教师达346人。举办了福建省国际友好城市大会教育论坛和教育图片展。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迈出新步伐,全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达26个。厦门大学与韩国、法国、美国、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的6所大学共建“国际七校联盟”的多边国际大学合作组织,福州大学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开展了学位课程合作,并与德国莱法州合作成立了“中德研究院”。与台港澳教育合作交流活跃,举办了第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实施了多项闽台学者和青少年交流项目。全年共招收港澳台学生525名。港澳13所高校在福建省招收本科生163名。
[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福建省的情况,提出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可采取银行、学校双方协商的方式,使大部分高校顺利与原有合作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保证了全省国家助学贷款稳步发展。全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93亿元,获贷学生达3.71万人。
[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召开了第十四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部分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组建工作。全省高校青年教师党员比例达46.8%,学生党员比例达6.4%,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占非党学生总数的53.2%。开展第二轮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评选表彰了65项优秀成果。以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主题,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开展了第一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卢展工书记在上海光明中学、福州大学学生和留学澳大利亚福大学生来信上的批示精神,发动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爱祖国、爱福建”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为建设祖国、建设家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奉献聪明才智。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抓手,加强了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完善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组织了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影响安全和稳定的各种隐患,保持了教育系统尤其是高校的安定稳定。
[治理教育乱收费] 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全省共查出中小学违规收费金额2454.5万元,已清退656.76万元,其余上缴财政专户;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117件,通报批评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撤销校长职务6人。
撰稿 肖 铮 林 菁
基础教育
[综述] 2004年,全省小学11614所,比上年减少792所;招生36.49万人,减少3.74万人;在校生286.94万人,减少25.03万人;每万人口小学在校生822.66人,居全国第18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99.72%;小学毕业生62.58万人,减少4.39万人。全省普通中学2022所,比上年增加16所。初中招生61.53万人,减少4.11万人;在校生186.13万人,减少3.55万人,每万人口初中在校生533.62人;毕业生59.1万人,减少0.28万人。高中招生25.57万人,增加3.73万人;在校生65.98万人,增加8.46万人;每万人口高中在校生189.15人;毕业生15.92万人,增加1.98万人。全省特殊教育学校66所,比上年减少11所;在校生3.76万人,减少0.33万人。全省幼儿园7200所,比上年增加136所;在园幼儿74.82万人,增加5.23万人;3至未满7周岁幼儿入园率82.79%,每万人口在园幼儿214.49人。
[义务教育] 认真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省中小学管理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为载体,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准,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分类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对同安、诏安等7个县(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了跟踪督查,完成了仓山、马尾等9个县(市、区)“双高普九”的评估验收。二是加大农村初中控辍工作力度,使初中在校生年保留率达98.16%。与此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2%、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82%、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8%,三项指标均提前实现了“十五”计划的目标。三是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学常规的管理和监控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中小学教学常规检查,部署各地做好中小学教学常规自查工作,确保各学科教学课时的落实。落实创建初中、小学示范校工作任务,通过典型引路,辐射农村,促进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2004年全省创建省示范初中34所,省示范小学7所。
[高中教育] 2004年,全省普通高中达614所,完成招生25.57万人,比上年增加3.73万人,增长17.1%;在校生达65.98万人,比上年增加8.46万人,增长14.7%。在扩大招生规模,推进事业发展过程中,把培育和拓展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作为普通高中发展的重点,加强优质高中建设,努力提高达标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至年底,全省已建成三级以上达标高中232所,比上年增加26所,其中示范性高中12所、一级达标高中42所、二级达标高中81所、三级达标高中97所;优质高中在校生占高中在校生的56.6%,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升学率达74.79%,比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57.01%,比上年提高近6个百分点。
[幼儿教育] 以贯彻《福建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为契机,组织了专项督导检查。在城市,进一步深化34所省级幼教课改试点园工作,组织开展省级课改试点园研讨观摩活动,总结、推广幼教课改试点经验。在农村,通过制定《福建省农村幼儿教育课程改革试点方案》,确定9个农村试点县,召开全省农村幼教课改试点县工作会议,部署和启动了农村幼教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对400多名乡镇幼教辅导员和中心园园长进行了培训。加强省优质幼儿园管理,开展区市自查和对照新标准的整改工作,促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完成了5所申报“省优质幼儿园”的验收评估任务。
[特殊教育] 继续做好建校办班工作,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重点巩固学额,全省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均达90%以上。开展对永安市等5个全国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市、区)的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掌握各实验县(市、区)经费到位、实验方案制定和实施的情况,推进实验工作,省实验工作阶段性经验总结在全国随班就读工作现场会上作了交流。选送25名校长参加全国特教校长培训。评选并公布全省首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优秀工艺美术作品,选送全国参赛有42幅作品获奖。省教育厅与省残联、省体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首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选拔了一批优秀体育苗子,为备战2007年全国残运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培养了优秀后备人才。
[少数民族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政策和经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事业发展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高中阶段事业发展得到加强。省教育厅与民族宗教厅联合开展民族中小学建设调研,制定并下达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使用分配方案。加强对西藏高中插班生接收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落实三明列东中学西藏初中班扩容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经费到位情况,指导学校做好毕业生考试升学和学生返藏工作。2004年,列东中学西藏部毕业班中考成绩名列全国第四。
[信息技术教育] 根据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颁发了《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规划》,推动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同时,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继续加强信息技术实验校、实验区的建设,加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力度,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实验,促进教与学方式的变革,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各地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的资金投入,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4年底,全省普通高中人机比从上年的10.8:1降到7.5:1;初中信息技术开课率达97.3%,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人机比从上年的25:1降到16.5:1;小学信息技术开课率达45.9%,比上年提高10.5%,人机比从上年的27.6:1降到21.7:1。
[课程改革] 从2004年秋季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提前一年实现了规划目标。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推进,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重点抓好23个省级课改实验区,宏观指导全省课改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课改培训。省级共组织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41期,培训教师7000多人;开设课改讲座247场次;召开全省性的学科教学观摩研讨会121场;组织省级教研员下校指导785人次,听课、评课3104节。三是开展项目研究,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组织40多位课程专家、教育管理人员和一线校长、教师共同开展“福建省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课题研,颁发了《福建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厦门国家实验区已在2004年中考中试行,取得预期效果。颁发《福建省中小学学生发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和《福建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指导意见(试行)》,为推进新课程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组织40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示范高中、一级达标高中校长和28名学科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国家级研修活动。启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者和师资培训。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 认真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省“两基”巩固提高和推进“双高普九”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搞好服务,规范管理,狠抓落实。2004年,全省各地在义务教育阶段共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近53万人到校就读,其中初中11.6万人,小学41.4万人。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危改二期工程全面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省、市、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农村中小学危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市、县政府将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项目纳入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危改建设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年投入农村危改资金3.52亿元,开工危改项目553个,竣工项目301个,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面积51.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03%,实现了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各地普遍建立了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了防险救灾应急预案,逐步做到科学、规范、有序地管理校舍安全。
撰稿 张学强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4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389所,比上年增加34所;在校生数40.08万人,增加2.32万人;毕业生11.03万人,减少959人;教职工2.4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73万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注册学生人数达202.43万人,增加22.27万人。全省有三分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站,近5万名学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
[推进中职事业发展] 积极引导中职学校与企业、用人单位合作,组建职教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举办“助学就业班”,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开展办学条件好的中职学校与宁夏中职学校合作办学,面向西部招收中职学生465人。同时,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千方百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重点专业建设]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省级重点专业评审、认定工作,评出汽车运用与维修等15个省级重点专业。至此,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已有35个省级重点专业。加强职业教育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福建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向教育部、财政部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福建省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建筑技术五个专业的14个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全省中职学校多渠道投入近6000多万元,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改善实践性教学条件。加快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根据教育部“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计划”,组织全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际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管理与服务、数控技术运用、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的25位专业带头人赴德国进修;组织全省中职学校89名教师参加200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国家级、省级重点校的12位校长参加由教育部举办的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
[职业教育服务“三农”] 立足福建省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服务“三农”工作规划》。省教育厅与农业、劳动等有关部门配合,选择30所中职学校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基地。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评估暂行标准。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3万人次。
撰稿 戴 颖
高等教育
[综述] 2004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53所,其中:本科院校17所,专科院校36 所(其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2所,高等专科学校4所)。在校研究生1.83万人,增加5007人,增长37.74%;本专科在校生32.57万人,增加6.83万人,本科在校生占本专科在校生比例为51.29 %;普通高校专任教师2.09万人,增加4317人,其中博士、硕士增加1312人,副教授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37.24%。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加大,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建筑面积达292.6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4.17%;学生食堂建筑面积达49.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01%。制定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以加快软件业、制造业和物流业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并逐步拓展至电子业、通讯业、建筑业、旅游业、护理业、制药业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域。加快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修订软件高职11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一批新专业;在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莆田学院建立软件高职人才培养基地,在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建立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确定了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建筑技术5个专业领域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所本科高校正式组建] 教育部正式批准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三明学院,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龙岩学院,鹭江职业大学升格为厦门理工学院。改建后的3所高校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并将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和由省领导与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明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龙岩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重点建设高校] 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全面启动。组织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等8所重点建设高校制定了重点建设规划,组织国内外知名专家对重点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投资方案进行了实地考察论证。完成了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推进重点建设高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通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高校新校区建设]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7亿元,建成校舍及生活设施18.6万平方米,确保31.5万名学生入住,新校区在校学生人数达到2.5万人。厦门大学漳州新校区二期工程基本完成,漳州师院、泉州师院、龙岩学院、南平师专等一批高校新校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集美文教区建设全面启动。
[高校教学] 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组织新一轮的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新增专业215个,其中理工类专业105个。组织评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89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27门。启动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二期工程,评审确定27所高校212个改造项目,制定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规范,编制2004~2006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基础课实验室项目规划。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评出成果奖100项,其中特等奖5项。组织完成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质量专项检查。完成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福建赛区竞赛组织工作,4个队获全国一等奖,6个队获全国二等奖;组织开展福建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共有福州大学等7所高校169个队参加。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被列为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学校。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启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加快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评选52门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进行立项建设。组织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审工作,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有重点的培育和发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组织福州大学申报会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福建师范大学申报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实施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共有7所高校104个专业招收2740名。组织完成泉州师范学院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仰恩大学和漳州师范学院的30个新增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完成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福建考区工作。做好学位证书审核与发放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有关学历、学位审核工作。
[高校科技] 全年高校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达60项,比上年增长了13%。新建省产学研开发基地 1 个。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获省科学技术奖64项,占全省33%。高效科研经费2.5亿元,比上年增长25%。省委省政府在2004年表彰的“福建省杰出科技人员”23名获得者中,高校占了11名。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厦门大学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准建设,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展顺利。厦门大学郑兰荪院士领导的科研组完成的论文《活泼C50的捕捉》,戴民汉教授与美国佐治亚大学蔡卫君博士共同完成的评论性论文相继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扩大了福建省高校科研工作在国际上的影响。
[教育教学评估] 配合教育部开展对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国家文理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评估工作,完成对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制定了2004~2007年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计划,组织完成了对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开展了对新建的3所本科院校、13所高职高专院校、5个人才培养基地的教学工作和办学条件的检查评估。组织完成了全省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5类毕业生和2所试点高校网络教育9.4万名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检查评估。制订规范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规定,开展省外高校在福建设立的校外函授辅导站检查评估,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
撰稿 许志勇
审稿 朱之文
厦门市教育
2004年厦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22 |
9576 |
4616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 |
|
|
|
| 1、普通高校 |
|
|
|
| 2、科研机构 |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9 |
8414 |
3901 |
| 1、本科院校 |
5 |
7592 |
3519 |
| 2、专科院校 |
4 |
609 |
314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4 |
609 |
314 |
| 3、分校、大专班(点)(不计校数) |
2 |
213 |
68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3 |
307 |
207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10 |
855 |
508 |
| 1、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
10 |
855 |
508 |
| 2、非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
|
|
|
| 二、中等教育 |
111 |
10996 |
8649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75 |
10996 |
3798 |
| 1、高中 |
36 |
8867 |
2439 |
| 普通高中 |
34 |
8863 |
2439 |
| 成人高中 |
2 |
4 |
|
| 2、中等职业教育 |
39 |
2129 |
1359 |
| 中等职业学校 |
36 |
1893 |
1196 |
| 技工学校 |
3 |
236 |
163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9 |
|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36 |
|
4851 |
| 1、普通初中 |
36 |
|
4851 |
| 2、职业初中 |
|
|
|
| 3、成人初中 |
|
|
|
| 三、初等教育 |
401 |
8953 |
8119 |
| (一)普通小学 |
375 |
8952 |
8118 |
| (二)成人小学 |
26 |
1 |
1 |
| 其中:扫盲班 |
1 |
|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4 |
108 |
88 |
| 六、学前教育 |
469 |
3638 |
2332 |
|
备注:普通高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4年厦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16520 |
38321 |
96088 |
| (一)研究生 |
1521 |
3836 |
10318 |
| (二)普通本专科 |
8132 |
18790 |
50772 |
| (三)成人本专科 |
5526 |
8199 |
14962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1341 |
7496 |
20036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
|
| 2、网络本专科生 |
171 |
1878 |
6216 |
| 3、学历文凭考试 |
1170 |
5618 |
13820 |
| 二、中等教育 |
43253 |
54247 |
152247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9674 |
27095 |
70024 |
| 1、高中 |
9557 |
14082 |
36322 |
| 普通高中 |
9515 |
14082 |
36280 |
| 成人高中 |
42 |
|
42 |
| 2、中等职业教育 |
10117 |
13013 |
33702 |
| 中等职业学校(机构) |
9455 |
11423 |
30368 |
| 技工学校 |
662 |
1590 |
3334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23579 |
27152 |
82223 |
| 1、普通初中 |
23579 |
27152 |
82223 |
| 2、职业初中 |
|
|
|
| 3、成人初中 |
|
|
|
| 三、初等教育 |
27635 |
22973 |
147033 |
| (一)普通小学 |
27305 |
22973 |
146618 |
| (二)成人小学 |
330 |
|
415 |
| 其中:扫盲班 |
|
|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67 |
78 |
404 |
| 六、学前教育 |
17104 |
20958 |
44406 |
说明:1、成人中学、成人小学未统计招生数
2、四张表中高等教育(含成人高等教育)均为2004年统计数据。
2004年厦门市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学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学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25693 |
2007 |
20413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1109 |
|
1045 |
| (二)自考助学班 |
2733 |
2007 |
4747 |
| (三)普通预科生 |
|
|
|
| (四)证书教育 |
|
|
|
| (五)岗位培训 |
|
|
|
| (六)进修及培训 |
21851 |
|
14621 |
| 二、中等教育 |
104659 |
13013 |
130562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10117 |
13013 |
33702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94542 |
|
96860 |
2004年厦门市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学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13 |
314 |
2125 |
3999 |
400 |
200 |
| (一)普通高校 |
3 |
314 |
2125 |
3999 |
400 |
200 |
| (二)成人高校 |
|
|
|
|
|
|
|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10 |
|
|
|
|
|
| |
|
|
|
|
|
|
| 二、中等教育机构 |
16 |
1665 |
4663 |
11371 |
1196 |
714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0 |
1289 |
3362 |
8183 |
1196 |
714 |
| 其中:普通高中 |
2 |
166 |
647 |
1902 |
733 |
464 |
| 中等职业教育 |
8 |
1123 |
2715 |
6281 |
463 |
250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6 |
376 |
1301 |
3188 |
|
|
| 其中:普通初中 |
6 |
376 |
1301 |
3188 |
|
|
| 职业初中 |
|
|
|
|
|
|
| 三、普通小学 |
32 |
2206 |
4890 |
27675 |
1494 |
1133 |
| 四、幼儿园 |
176 |
5609 |
8585 |
18707 |
2105 |
1191 |
备注:1、民办初中的教职工数包含在民办高中的教职工数中。
2、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未统计招生数。
[教育经费增长] 2004年全市教育经费(含中央省属院校经费)为36.83亿元,比2003年的31.71亿元增长16.15 %。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以及校办产业用于教育的经费等项)为26.19亿元,比2003年的22.80亿元增长14.87%。
厦门市教育经费(不含中央、省属院校经费12.26亿元)24.57亿元,比2003年的21.51亿元增长14.23%。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9.05亿元,比2003年的16.65亿元增长14.41%;社会团体和公民办学经费2.27亿元,比2003年的1.83亿元增长24.04%。
厦门市基础教育(中、小、幼)经费15.46亿元,比2003年的14亿元增长10.43%。
市本级教育经费9.79亿元,比2003年的12.76亿元下降23.28%。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3.58亿元(包括市其他部门办的学校经费0.38亿元、教育局直属学校经费3.2亿元),比2003年的6.00亿元下降40.33%。市本级教育经费下降原因主要是从2004年起,24所市属学校下放给湖里区、集美区、思明区管理等。如果剔除,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按同口径增长11.96%。
[农村教育] 以项目带动为前提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完成28个项目,岛外4个区初中校和小学中心校建设得到加强,办学条件正在改善。为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城市住宅小区学校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快,规划中的15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已经建成。
[基础教育] 2004年,全市幼儿入园率为99.12%。秋季小学招生22973人,入学率99.12%,年保留率107.69%,毕业率97.90%,升学率99.44%。初中招生27152人,入学率98.10%,巩固率100.95%,辍学率0.01%,毕业率97.33,升学率108.11%。高中招生22756人,入学率94.77%。全市三类残儿入学率为90.01%,在校生总数达995人。 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初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9.90%,高中达96%。
示范校园建设有新突破,大同中学、槟榔中学、莲花中学、厦门九中、厦门十一中、湖里中学、同安柑岭中学通过省级初中示范校验收;厦门二中、湖滨中学、松柏中学、厦门十中通过二级达标中学市级复评;科技中学、舫山中学以高分通过省一级达标验收;厦门六中高分通过省级高中示范校市级评估;槟榔小学、延奎小学通过省示范校验收;员当幼儿园通过省优质园验收。
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翔安区小学由105所整合成88所,同安区小学由114所整合成102所,思明区小学由43所整合成40所,集美区中学由7所整合成6所、小学由39所整合成38所,海沧区小学由26所整合成24所。优化、整合、盘活教育资源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滚动推进课程改革实验。中学启动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全市有2800多名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高中全体教师参加通识培训;小学组织对首批课改综合实验基地校的实验工作进行评估;幼儿园的课改重点向农村辐射,出台了《厦门市农村幼教课改实验方案》,全面启动农村课改实验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教育重点实验课题“做中学”项目的实验研究。
组织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课改三周年总结展示活动。摄制三年课改专题片——《春华秋实》,编撰由国务委员陈至立作序的课改系列丛书——《金梭》,举办中小幼校长园长论坛,中小学教师论坛,举行数十节中小幼教学观摩研讨课,组织农村课改教学观摩研讨,表彰市课改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学校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学校、幼儿园都重新修订、汇编管理制度,并通过常规视导、检查来督促推进这项工作。其次是加强过程管理。期初到校、园检查教育教学及常规工作落实情况;期中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学校进行专项调研,帮助学校一起改革内部管理。同时结合定级、示范校、园的创建工作下到各校、园进行指导。再次是以课题研究促进科学管理,逐步推出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管理制度。
狠抓质量监控体系。继续加强质量的过程跟踪与监控,建立并逐步完善校、园教学开放日、开放周制度,继续做好全市初中新生入学水平测验工作,加强高初中各学科中期质量统测、分析、反馈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稳步提高,中考、高中会考、高考成绩优异。2004年的高考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好成绩,厦门市高三应届毕业生专科以上录取率达91.74%,其中,本科录取率43.71%,专科录取率48.03%;理科平均分比全省高出18.68分,文科平均分比全省高出15.49分。各项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
以规范初中教学行为为重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印发了《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教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并组织学习宣传,与各区、市属校签订“规范初中阶段教学行为工作承诺书”,定期检查或突击抽查各校对《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的学校坚决予以通报批评,进一步规范了初中教学行为,使违反《规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切实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为未成年人办10件实事] 为开创厦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办好10件实事:(1)集中整治网吧和校园周边文化市场;(2)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包括给完全中学增加2个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项编制,给初中和小学各增加1个专项编制;同时建立社区心理咨询中心或谈心室,开设心理健康热线等;(3)完善学校德育工作队伍评估办法和激励机制,建立“德育工作优秀教师”和“十佳德育工作优秀教师”表彰机制,再次提高班主任月津贴等;(4)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5)改善工读学校办学条件,由市财政拨款迁建工读学校;(6)加强社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7)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全市13个德育基地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免费,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同时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8)积极筹办厦门少儿电视频道;(9)建设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10)增加专门工作力量,包括在市文明办增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增加3个编制;在教育局增设“德育处”,增加4个编制。
[优质高中扩建扩招] 进一步拓展优质教育资源,优质高中扩大招生。4所一级达标学校新校区建设顺利,其中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已完工投入使用,厦门一中新校区3幢教学楼已进入内装修,二期工程进展顺利,六中、双十新校区也分别动工,施工进展迅速。年前双十中学15幢楼9万多平方米全部封顶。科技中学、舫山中学一级校通过省级评估。全市6所一级达标校和部分二级达标校共扩招了1900多人,并首次向外地市招生了108人。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在全面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基础上,2004年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又相继进行配套改革。一是建立人事代理新制度,制定了《厦门市教育系统实施人事代理制度的试行意见》,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后,新进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分别挂放市、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此项制度的实施,将教师的人事关系从学校剥离出来,教师由原来的“学校人”变为“社会人”,有利于聘用制的推行和学校的合同管理。二是改革分配制度。制定了《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基础上,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搞活分配的办法。学校可将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分离,以岗定薪,拉开档次,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所占比例可达工资总额的70%,此项改革意在推进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机制的形成。2004年,还根据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推行事业单位人员社保改革。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市教育局采取“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进行,使绝大多数教师享受到优惠政策。此外在职称评审上也做了相应改革,改变以往论文一票否决的做法,加强教学能力的考评和说课的要求。
[职业教育] 2004年厦门市职业类学校录取9186人,其中5年制高职844人,中等职校8342人,完成预定招生任务。另外中等职校还从社会招收免试生1695人,从未升学农村初中毕业生招收75人免半费(由财政补贴50%学费)参加职业培训。为构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厦门市海湾型城市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厦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两个重要文件,确定了到2010年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及相关改革措施。市政府并且明确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职业教育经费得到进一步增加。厦门市瞄准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确定8个骨干专业加强建设,还组织100名专业教师分别到厦华、林德、厦工、悦华酒店、港务集团等企业实训,开启了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轮训制。
[高等教育] 推进文教区建设,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厦门理工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校;三所成人高校完成实质性合并,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建成。落户集美文教区的理工学院4栋教学楼8栋实验楼已建成,其他工程正在加紧施工。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工程进展顺利。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项目规划和用地已确定,厦门大学新校区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民办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已有3所民办高校被省政府批准正式建校,有7所通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专家评议,申报正式建校;还有6所民办高校提出筹建申请。一批公办、民办高校签约落户翔安文教区。
2004年,厦门市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高校工作的指导。5月组织全市民办高校董事长、院校长及各区教育局分管民办学校领导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思路,制定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2004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后,厦门市又结合全市实际,选择华厦职业学院和南洋专修学院两所民办高校开展深入调研,形成了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现状与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做好全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撰稿 赵家明
审稿 赖 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