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基本情况]
| 2004年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23) |
|
|
| 1、普通高校 |
(15) |
|
|
| 2、科研机构 |
(8)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59 |
64831 |
32119 |
| 1、本科院校 |
25 |
48605 |
23328 |
| 2、专科院校 |
34 |
13829 |
7372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31 |
12465 |
6584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11) |
2397 |
1419 |
| 其中:独立学院 |
(9) |
2073 |
1209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34 |
9045 |
4914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45 |
2088 |
1177 |
| 二、中等教育 |
3126 |
209849 |
164931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839 |
208705 |
47442 |
| 1、高中 |
504 |
185475 |
32834 |
| 普通高中 |
479 |
185184 |
32648 |
| 成人高中 |
25 |
291 |
186 |
| 2、中等职业教育 |
335 |
23230 |
14608 |
| 普通中专 |
44 |
6055 |
3039 |
| 成人中专 |
136 |
6429 |
4319 |
| 职业高中 |
155 |
10129 |
6981 |
| 技工学校 |
|
|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62) |
617 |
269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2287 |
1144 |
117489 |
| 1、普通初中 |
2218 |
|
116824 |
| 2、职业初中 |
11 |
345 |
317 |
| 3、成人初中 |
58 |
799 |
348 |
| 三、初等教育 |
12718 |
206564 |
177201 |
| (一)普通小学 |
10791 |
201911 |
175274 |
| (二)成人小学 |
1927 |
4653 |
1927 |
| 其中:扫盲班 |
443 |
920 |
574 |
| 四、工读学校 |
1 |
28 |
24 |
| 五、特殊教育 |
73 |
2484 |
1910 |
| 六、学前教育 |
3179 |
24145 |
13956 |
| 注:1、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
| 2、技工学校数据为2003年数据。 |
| 3、“()”内数据均不计校数。 |
| 2004年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5345 |
12023 |
30268 |
| 博 士 |
709 |
1942 |
6455 |
| 硕 士 |
4636 |
10081 |
23813 |
| (二)普通本专科 |
84964 |
149781 |
465703 |
| 本 科 |
51139 |
83335 |
300777 |
| 专 科 |
33825 |
66446 |
164926 |
| (三)成人本专科 |
61932 |
76706 |
136358 |
| 本 科 |
20756 |
32351 |
57795 |
| 专 科 |
41176 |
44355 |
78563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2134 |
7220 |
| 2、网络本专科生 |
7816 |
8765 |
13969 |
| 本 科 |
1863 |
3936 |
9088 |
| 专 科 |
5953 |
4829 |
4881 |
| 3、学历文凭考试 |
1855 |
3446 |
3971 |
| 4、自学考试 |
|
|
|
| 5、其他 |
669 |
|
1718 |
| 二、中等教育 |
791654 |
736404 |
2658016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217848 |
277097 |
776013 |
| 1、高中 |
147858 |
203315 |
553475 |
| 普通高中 |
139441 |
203315 |
546793 |
| 成人高中 |
8417 |
|
6682 |
| 2、中等职业教育 |
69990 |
73782 |
222538 |
| 普通中专 |
34596 |
33267 |
107997 |
| 成人中专 |
14059 |
11182 |
31785 |
| 职业高中 |
21335 |
29333 |
82756 |
| 技工学校 |
|
|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573806 |
459307 |
1882003 |
| 1、普通初中 |
549422 |
458048 |
1863607 |
| 2、职业初中 |
6497 |
1259 |
11969 |
| 3、成人初中 |
17887 |
|
6427 |
| 三、初等教育 |
523780 |
383832 |
2358641 |
| (一)普通小学 |
462923 |
383832 |
2315394 |
| (二)成人小学 |
60857 |
|
43247 |
| 其中:扫盲班 |
7475 |
|
12631 |
| 四、工读学校 |
12 |
20 |
48 |
| 五、特殊教育 |
566 |
760 |
6475 |
| 六、学前教育 |
344382 |
304094 |
422998 |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
| 2004年黑龙江省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51808 |
47039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826 |
1044 |
| (二)自考助学班 |
6252 |
16804 |
| (三)普通预科生 |
|
5146 |
| (四)进修及培训 |
44730 |
24045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5886 |
2434 |
| 岗位证书培训 |
10424 |
5652 |
| 二、中等职业教育 |
1667569 |
1385924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82703 |
72279 |
| 岗位证书培训 |
160876 |
205266 |
| (一)中等职业学校 |
113517 |
54616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28096 |
15649 |
| 岗位证书培训 |
41227 |
19178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1554052 |
1331308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54607 |
56630 |
| 岗位证书培训 |
119649 |
186088 |
| 2004年黑龙江省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
|
| (一)普通高等教育 |
|
1793 |
14993 |
26908 |
3786 |
2303 |
| 1、普通高校 |
5 |
1658 |
6776 |
12740 |
1713 |
1094 |
| 本科学生 |
|
|
1603 |
2689 |
|
|
| 专科学生 |
|
1658 |
5173 |
10051 |
|
|
| 2、独立学院 |
(9) |
135 |
8217 |
14168 |
2073 |
1209 |
| (二)成人高校 |
|
|
|
|
|
|
|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45 |
13313 |
|
31741 |
2088 |
1177 |
| 二、中等教育机构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01 |
11275 |
22246 |
56072 |
8471 |
6413 |
| 其中:普通高中 |
95 |
10674 |
21446 |
53931 |
8331 |
6324 |
| 中等职业学校 |
6 |
601 |
800 |
2141 |
140 |
89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96 |
17274 |
20176 |
81557 |
|
|
| 其中:普通初中 |
96 |
17274 |
20176 |
81557 |
|
|
| 职业初中 |
|
|
|
|
|
|
| (三)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798 |
144546 |
|
110151 |
2616 |
2067 |
| 三、普通小学 |
59 |
3530 |
4761 |
22217 |
1670 |
1226 |
| 四、幼儿园 |
2578 |
60164 |
93917 |
154116 |
12087 |
6901 |
| 注:“()”内数据不计校数。 |
[农村教育暨农村教育工作会议] 2004年9月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省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1)实施“两基”攻坚、“普九”巩固提高和“双高(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工程。到2007年,未“普九”的县(市),要实现“普九”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接受幼儿园一年教育率达到70%,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左右。已实现“两基”的经济发展中等水平县(市),要基本消除薄弱学校,使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小学、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9%、97%以上,力争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接受幼儿园两年教育率达到6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已实现“两基”的经济发达县(市),力争实现“双高普九”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基本普及幼儿园三年教育,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杜绝“复盲”现象的发生。(2)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全省建成多形式、多层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以及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实现“校校通”工程。(3)实施援助农村教育工程。全面开展城市学校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活动,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全面推进“村村大学生计划”,力争到2007年,全省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4)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深化师范院校改革,加快培养一批农村教育改革需要的高素质教师。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和聘任制度。深入开展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的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5)实施兴农富民服务工程。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力争到2007年,全省建立一批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0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 200万人次,为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服务。
同时,《意见》还向各级政府提出了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共享与质量提高;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等要求。
2004年9月6日~7日,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省长张左己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完善机制,抓好各项农村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全面落实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发展合力,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督导评估与监控工作,积极改善和优化农村教育发展环境,认真解决好农村教育的重要和难点问题,努力把全省农村教育工作推向新阶段。
[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 2004年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1)领导职责;(2)教育改革与发展;(3)经费投入与管理;(4)办学条件;(5)教师队伍建设;(6)教育管理。督导评估的范围是全省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企业办学单位,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
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凡被评为优秀的县(市、区),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县(市、区),要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查仍然不合格的,取消“两基”达标称号,并责成其重新申报“两基”验收。参加“双高”普九验收的县(市、区),经评估达到“双高”普九标准的,省政府授予“双高”普九县(市、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2004年7月26日,省政府颁发《关于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发展民族教育的目标任务:“十五”期间,民族地区要实现“两基”目标,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使15至24周岁脱盲人员普遍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建设一批省、市级少数民族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加快筹建省民族职业学院,办好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使全省各级各类民族教育结构更趋合理。全面启动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到201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少数民族“两基”成果,基本实现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部分县(市、区)达到“双高普九”标准。90%以上的民族中小学实现“校校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少数民族适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23%左右,基本形成包括民族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具有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意见》还同时提出了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具体措施。
[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 2004年,省教育厅正式启动并完成了首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全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60869人,其中认定高校教师资格6722人,认定中学、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165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52179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803人。
基础教育
[综述] 2004年,全省基础教育以实施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为主线,以巩固“两基”、扩大高中优质资源为重点,加强了基础教育分类推进。坚持把农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在全省实施了“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助学行动和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并取得良好效果。幼儿教育的普及率不断提高。
制定了《黑龙江省“两基”攻坚规划》和《黑龙江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编报2004年“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2004年建设项目24个,资金投入4500万元。各项建设项目已经按计划组织实施。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两基”评估验收组,于2004年10月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绥滨县“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验收,并经国家审核合格,列入全国第十一批实现“两基”的名单中。到2004年底,全省累计已有97%的人口地区实现了“两基”,只有富裕县、拜泉县、林甸县等3个县尚未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出《通知》,就如期完成全省“两基”攻坚任务,促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要求。
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问题。2004年10月9日,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11月,又开展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专项督导,有效解决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问题,提高了义务教育的水平。
[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2004年,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发制度,确保了国标工资及时发放,没有形成新的拖欠。确定了城乡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财政拨款标准、收取杂费标准和保障办法。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中学每生354元(含杂费)/年、小学每生305元(含杂费)/年。中小学公用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扣除学校收取的杂费外,财政部门要足额予以保障。21个贫困县农村学生免收杂费,所需公用经费由县级以上政府全额予以保障,达到100%;非贫困县农村,初中收取杂费90元/年/生,小学60元/年/生,政府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初中264元/年/生,小学245元/年/生,政府财政拨款比例分别占初中和小学公用经费的74.6%和80.3%。强化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对农村教育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为了保证公用经费能够落实,省监察厅、纠风办等5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中小学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
[幼儿教育] 2004年7月7日~8日,省教育厅在佳木斯市召开了黑龙江省幼儿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现场参观了佳木斯市实验幼儿园,表彰了在幼儿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幼儿教育已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和示范幼儿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发展新格局,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要求。全省55%以上的适龄儿童接受了学前三年教育。
2004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四年黑龙江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大中城市普及学前三年及幼儿教育。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2004年7月16日~18日,在牡丹江市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推进会议。会议期间,听取了牡丹江等28个教育局、进修学校及中小学的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参观了宁安市、立新小学等5个现场,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2004年,省教育学院对69个地市级课改实验区的学科骨干进行了省级培训。全省课改实验区增加到164个,使用新教材的中小学生60余万人,占全省小学和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3%。
[发展高中教育] 2004年8月2日~4日,在嫩江县召开了黑龙江省县域高中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副省长程幼东到会讲话。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了嫩江县政府的经验介绍,参观了海江中学、职教中心等7个现场。200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教育有较快发展,优质高中资源不断扩大,普通高中容纳能力不断增强,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不断提升,高中瓶颈问题有所缓解。2004年,普通高中调整为479所,校均规模由1010人增加到1140人。招生20.3万人,比2003年增长1.6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54.6万人,比2003年增长7.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3年的37.9%达到42%以上。在原有42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基础上,对第三批申报的2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进行了评估,有力推动了各地普通高中的建设。
[落实助学行动计划] 2004年,黑龙江省将落实助学行动计划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了机构建设,积极开辟筹资渠道,构建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建设。建立了黑龙江省贫困学生档案管理系统,为80万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建立了电子档案。各地市县也相继成立了助学机构,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大部分市(地)、县已建立了助学金专户。截至目前,省政府助学金已达到3818.5万元,省财政投入2600万元;各地市政府助学金已达10063万元,全省社会各方面捐助资金达到了5931万元,合计各级政府助学金总数为13881.5万元。已经有41.4万中小学贫困学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
继续推进“两免一补”。从2003年开始,黑龙江省已将助学工作纳入省委十项利民行动计划。2004年,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机构,加强宣传,扎实推进,以实施“两免一补”为核心,努力构建稳定长效助学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2004年,已下拨免费教科书款2700万元,为全省72.6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了教科书款补贴;下拨省政府助学金2875万元,为全省50多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减免了杂费;下拨1406万元,对全省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寄宿制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了生活补助。
[“双高”普九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2004年3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出《关于全省“双高”普九和“两基”巩固提高县(市、区)分类划分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黑龙江省可分为“双高”普九和“两基”巩固提高两类地区。《通知》要求:(1)成立领导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县(市、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县(市、区)教育工作。建立教育目标责任制,并把完成情况列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做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支出,确保上级拨付的专项教育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种教育经费。(3)协调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努力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以及经济、科技和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格局。(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严格聘任程序和准入制度。加强对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5)积极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设备的现代化。(6)加强教育管理,逐步实现教育管理的科学化。(7)认真搞好县(市、区)自评和市(地)督评工作,推进“双高”普九目标的实现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再上新阶段。 《通知》确定12个市(地)的一些县(区)及相关企业参加“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和“两基”巩固提高督导评估。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2004年,省教育厅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青少年德育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状况和德育工作规律,确定了“三贴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的德育原则,以培养青少年基本道德观念、良好生活习惯和社会责任感为宗旨,以实践基本道德规范为着力点,强化了学校德育主渠道的作用,加强了德育课程与教学改革;依据各地不同特点,设立了8个不同内容的德育试点单位,开展德育研究;以体验教育为重点,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五讲五做”(讲礼貌、做言行文明的青少年;讲友善、做关爱他人的青少年;讲诚信、做表里如一的青少年;讲卫生;做身心健康的青少年,讲自立、做自强上进的青少年)、“六个一”(即各中小学每个学年组织学生祭扫一次烈士墓,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一次文艺演出,组织一次运动会,看一场好电影,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三远离”(远离网吧、远离乱花钱、远离不良嗜好)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六一”等传统节日和法定节假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中华美德教育。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教育系统所有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都全天向未成年人开放,凡是教育系统内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大型活动一律实行免费,中小学校的各种专用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室)节假日向本校学生开放。9月,在全省开展了以“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为主题的“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11月,结合国家专项检查,对全省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2004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倡议,在中小学进一步完善以“大课间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课外文体工程,通过各种小型多样的单项比赛,带动和影响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认真做好中小学豆奶计划的收尾工作,有计划地实施学生奶和营养餐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卫生工作评估细则》,与省卫生厅共同对全省中、小学食堂卫生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食堂提出黄牌警告。制定了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估标准。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中小学人员分流工作意见》,规定,“中小学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乡(镇)、农村小学教师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工勤人员男满52周岁、女满47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8年以上人员,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后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也可提前离岗休养”。富锦、双城、讷河、兰西4县(市)进行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聘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完善考核办法等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7月,各地、市(县)相继成立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到2004年底,全省90%的县(市)已把编制核定到校。已有18个市县完成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占全省中小学校的22.5%。
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中小学校长,理顺了中小学教师的管理体制。截至2004年底,全省有79%的县(市)中小学校长的管理权限归口到教育行政部门;有95%的县(市)理顺了教师管理体制;有79%的县(市)撤销了乡镇教育办。在人事制度改革中也发现一些问题:由于农村小学还存在着分散办学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边远、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微型学校编制紧缺,如果按1:16的标准配备教师,将严重影响教学工作;一些地区分流人员较多,受经济发展环境因素影响,安置困难;一些学校无教师资格证顶岗人员占一定比例,各地市小学、初中、高中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大体在1%、3%、9%左右,个别地区在10%以上,这部分人员如果全部分流,新教师补充有困难,教学将受到影响。
[中小学危房改造] 2004年初,省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审计厅、监察厅6部门联合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在核实危房的基础上,确定了三年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了改造目标。4月底,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计划等部门在鸡西市召开了全省危改工程现场会,有效推进了工作。5月,采取提前借资的办法,及时下达了2004年中央和省专款资金13310万元。6月和8月,财政部专员办和国家危改工程领导小组先后对黑龙江省危改工程进行了检查;同时,省危改办还要求各市县危改办对每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到2004年底,国家和省已经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4800万元,改造D级危房学校1184所,危房面积116万平方米。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4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使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进一步优化发展。
2004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突出了为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对实施“一法一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省教育厅2004年6月开始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鸡西、鹤岗、佳木斯和双鸭山8个市(地)进行了职业教育的“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黑龙江省有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五常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哈尔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等26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新调整认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举办全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为强化学生专业技能与素质训练,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2004年暑期联合主办了全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共有200多所高职、高专、中专、职高、技工学校的8000多名选手参加,2000多名选手进入决赛。竞赛内容分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个方面。赛项有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美容美发、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护理、焊接、会计、汽车应用与维修、旅游、家用电子电器检测与维修11个专业,30多个工种。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150多名,二等奖300多名,三等奖700多名;最佳指导教师137名、优秀指导教师261名。
[颁布《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省教育厅于2004年12月14日,颁布了《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标准》共13条,主要规定了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组织应具有的法人资格;规定了设置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具备的管理条件;领导班子及校长条件;在校生要求,师资队伍数量;规定了办学应有的基础设施的标准以及办学经费的来源和数量。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004年6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根据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需要,加强建筑、家政、餐饮、营销、保安、服装、物业、食品等内容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进城谋业、创业和劳务输出。同时,强化养殖业培训,促进种植业富余劳动力向畜牧业转移。经过多方努力,全省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5万人次。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发挥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优势,省教育厅于2004年9月确认首批共57个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基地。
[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建设] 2004年,重点建设了30个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1)由各地市政府统筹规划,选择具备条件的县、乡(镇)政府,依托职教中心和综合中学,启动服务载体建设工程。利用农业技术、科研推广部门和县、乡(镇)职成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和网络体系,一方面搞好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研所和县中职学校的联合与协作。另一方面,在乡(镇)政府现有教育资源基础上,办好集普、职、成教育为一体的乡(镇)综合中学。在隶属关系、经费渠道不变的情况下,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实行站校联合办公,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协同运作的服务载体。(2)建立示范基地。依托县办中职学校、综合中学的示范基地,建立县、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并将其纳入当地政府农业科技推广与示范基地规划。充分发挥其农业科技成果和农民致富项目试验、示范和推广作用。(3)建立信息网络服务站。乡(镇)综合中学依托省农业信息网,建立并形成以乡(镇)成职学校为信息集散主体,示范基地为信息传播纽带,广大农民为信息接收实体,市场为信息反馈渠道的信息运输运行网络,使其更好地为农民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发布、劳动力转移指导、政策法规咨询发挥积极作用。;2004年,通过“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机制培训农民183万人(次)。
[职工岗位培训] 2004年,黑龙江省以实施在岗职工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计划为重点,启动了10类30个骨干专业和14个基地建设项目,加大了职教专项经费的贴息力度,安排1 000万元的贴息,学校贷款可达2亿元,职业培训工作有了新进展。
大力开展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2004年,有6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外企业在数控、机电一体化等45个专业签订了6000人的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订单式”培训。全省完成在岗、下岗职工培训151万人(次)。
[社区教育] 2001年11月和2003年12月,教育部先后确定哈尔滨市南岗区、佳木斯市前进区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之后,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了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地满足了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创建了一大批富有朝气与活力的学习型组织,促进了全民学习活动的开展。2004年,全省社区教育机构培训在岗职工和再就业职工近4万人次。
2004年,在各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等18个区(市)为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教育厅还将继续扩大社区教育实验区范围,并向县镇等农村地区拓展。
高等教育
[综述] 200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以实施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为主线,以质量提高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加速高校科技进入经济主战场,提高了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水平,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59所普通高校中,超万人规模的大学16所。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比上年增加3 594人,其中正高级职务教师3525人,副高级职务教师10459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77人,有硕士学位的教师7421人。2004年,全省高校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66550.25万元;藏书3652.93万册。共完成基建投资26亿元,在建校舍面积284万平方米,其中交付使用面积5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增加到1668.78万平方米,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持续快速发展。新增的123个硕士点中,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性学科点占84%。有博士和硕士生导师2367人。经省学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哈尔滨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哈尔滨工业大学为龙头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成果。全省高校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属重点实验室30个,省重点实验室9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0个。建成校企共建研发中心6个。国家百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高校内设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7个。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个,科技园区8个。
整合、扩大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继续推进“绿色通道”政策,推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落实,近万名贫困大学生无一名因贫困而辍学。以哈尔滨体育学院为试点建立了创业助学基地(超市),经营状况良好。
[高校布局结构调整] 2004年,在原大庆高等专科学校、绥化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的基础上分别建立了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3所本科学校,使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由上年的22所增加到25所。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克山师范专科学校分别实质性并入黑龙江大学、齐齐哈尔大学。至此,基本完成了黑龙江省近几年普通本科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继续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原双鸭山矿务局职工工学院等3所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黑龙江省旅游学校和黑龙江省二轻职工大学的基础上成立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原佳木斯三江美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加强政治思想及道德教育] 各高校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在全省高校全面启动了大学生基础道德教育活动。各高校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形成了“讲文明、树形象”的强势氛围,大学生的文明意识增强,基础文明状况改观。
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举办了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奖赛,收效明显。深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教育厅对全省58所高校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21所高校设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29人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39人获得心理咨询员资格。已有90%的高校建立了心理咨询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教师,有80%的高校开设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有70%的高校为大学生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利用假期组织大学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东北农业大学等几所院校的“三下乡”活动得到团中央的肯定。
2004年,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比例为8.0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全省高校申请入党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2.39%,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占申请入党人数的60.22%。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占86%,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党员占88.99%。
[毕业生就业工作] 省教育厅加强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落实与创新,出台了取消出省限制、不收出省费、取消师范类专科以下毕业生出系统费等促进就业的政策。开通了黑龙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现了国家、省、高校信息资源网上共享。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多数高校已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为毕业生创造更为宽松的就业环境。2004年,黑龙江省共有高等学校毕业生84964人,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76.84%(研究生95.65%、本科生86.98%、专科生58.52%)。
[教师队伍建设] 2004年,结合高校师资队伍的实际,省教育厅制订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推动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面向全省高校教师举办了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班、英语课程培训班。严格执行高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完成了近3000名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在高职高专院校推行教师“双师”制。
利用教育部“春晖计划”和“中国海外学人黑龙江创业洽谈会”两个平台,签约引进90余名海外学人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工作,其中86人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质量管理和教改工作] 200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并获得了优秀等级。东北农业大学扎实推进以评促建工作,通过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效。
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高职高专、成人高校评估工作计划。鸡西大学的评估已经于12月进行。省教育厅组织了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教学管理队伍的培训,并组织专家到一些高职高专学校进行具体指导。对普通高校在全省17个市、县建立的120个函授教育辅导站进行了评估,停办撤消函授站31个,并向社会公告了合格函授站名单。形成了《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函授站设立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函授站评估指标体系》。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新世纪教改工程第四期立项工作初步完成。共有48所高校申报657项,初步入选467项。250项教改成果获得200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
2004年,“专升本”工作进一步改革创新,不仅打通了本专科相衔接的通道,在兼顾学科门类基础的同时,还适当拓宽了学生专业选择的面向,学员可根据兴趣和就业意愿选择专业。2004年,全省本科院校共招收“专升本”学员5843人。
[学科、专业与课程建设] 2004年,省属高校有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112个。省属22所本科院校共申办本科专业94个,其中直接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的专业38个,占40.4%;相关专业15个,占16.0%,两项合计占到新申办专业的56.4%。精品课程建设取得进展。 2004年,共评出省级精品课程5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全省国家级精品课程达到14门,名列全国第12位。
在新增专业重点向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倾斜的同时,引导一批相关、相近专业学生转入当前老工业基地振兴急需和就业需求旺盛的专业。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2004年调转专业的人数共达3000多人,其中调转与老工业基地振兴急需的相关专业近1500人。仅大庆石油学院近两年就从相关专业调转到石油工程类专业学生299人。省教育厅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支持“村村大学生”计划的实施与落实,组织编写了一套10本“村村大学生”专用教材。
[科研工作管理] 省教育厅组织召开2004年全省高校科技工作会议,以实施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为重点,全面部署高校科技工作。与省科技厅、经委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动员大会,制定了《黑龙江省教育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汇编了《黑龙江省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365项》。与省经委共同成立了省校企合作委员会及六个专门委员会,加强校企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加快全省小康社会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为重点,确定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04年,科学研究项目389项,其中,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重大项目12项;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96项,其中,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理论、学术创新的重大项目52项。2004年,共评出省高校科技优秀成果奖95项。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69项。组织各高校参加省政府科技奖评选, 41项获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9项。加强政策引导,制定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省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的意见》。积极组织高校申报国家和教育部重点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 由全省有关高校参与的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计划全面实施或启动。
“村村大学生”计划进展顺利。各有关高校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按照“村村大学生”计划,首批已经录取新生2150人。2004年,“村村大学生计划(选派)”任务基本完成,1123名志愿者已经被派送到村里任职。
为实施紧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省教育厅启动26个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的建设工作,完成了在大庆石油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5所学校的试点,分批启动了机械加工、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药业技术、煤炭生产技术安全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启动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训计划。2004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哈尔滨商业大学分别举办了全省招商引资与项目管理培训班。共培训631人,其中:130名市(地)、省直有关厅局领导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参加了培训;501名县(区)级领导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参加了培训。
积极推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省教育厅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六大产业群,拟建立20个“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将企业和学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合理配置的研究生培养新体系。2004年,拟完成10个基地的设立,已完成挂牌和签订协议的有9个。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于2003年底开始实施,对已建设的30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和实施部分的整合;初步建立了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统计年报制度;已完成在部委属高校建立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确定挂牌重点实验室13个,实施建设的21个。
实施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研发中心计划。首批已有12所省属高校、申报了29个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经考察评估,确定6个研发中心给予重点支持。
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重大项目支持计划。2004年,首批15所高校共计37项重大科技项目启动,其中有6个优秀项目得到重点支持。
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计划。省教育厅根据要求对高校的科技成果进行疏理和挑选,选择科技含量高、成熟性好,具有很好发展前景和较大经济效益的应用技术,予以资助,进行产业化。已有12所高校择优推荐15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专家实地考察,2004年确定4个优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计划已于2003年底开始实施,在2004年初制定了计划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与省科技厅于10月联合召开黑龙江省高校大学科技园工作会议,起草了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加强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意见及省级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办法等。
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科技服务计划于2004年4月开始实施。5月19日举行了高校为资源型城市转型服务计划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邀请7个(市)地的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介绍本市(地)老工业基地振兴、科技发展和经济转型情况,以及对高校的科技和人才需要,省教育厅与7个市(地)政府共同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书。省教育厅于6月印发“关于征集企业项目需求与技术难题的函”,组织高校教师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对接和服务。
实施高级研发人员培养培训计划。针对项目建设,打造企业研发人才创新培训平台,有关高校已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工作,2004年累计培训500余人。
[教育国际交流] 2004年3月,省内17所高等学校参加了第18届韩国国际教育展,并在汉城和釜山举办了留学说明会。这是黑龙江省首次组织规模庞大的参展团参加国际教育展。
应俄罗斯联邦教育科技部和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政府邀请,经省政府批准, 10月4日~9日,-黑龙江省大学校长代表团访问了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并举办了“黑龙江教育文化周”活动。通过参加大学校长论坛、举行汉语教材赠书仪式、举办黑龙江高等教育展览、大学生艺术演出等活动,奠定了黑龙江省与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教育全面合作的基础,巩固了高校间的合作关系,提升了合作层次。
经教育部批准,黑龙江大学与俄罗斯远东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哈尔滨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商业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已经开始实施;省教育厅与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教育部签署了教师互访交流协议;日本高知工科大学继续为黑龙江省属高校教师提供攻读博士奖学金名额,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
积极拓宽外联渠道,发展同国外教育机构的联系。争取和利用外资项目取得良好成效。依据《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协议,黑龙江大学等9所省属高校申请到49.72亿日元贷款,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
2004年,全省在校来华留学生达到3350人。省内高校开展中外科研及产业合作项目36个,引进教材1189套。
撰稿 单雪丽 赵清福 赵 滨 崔多立
审稿 张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