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 2004年3月23日,2004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语文出版社的负责同志,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西、四川、新疆教育厅(教委)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厅长、合肥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袁贵仁作了题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搭建高水平的语言文字平台》的讲话,提出要加深对语言文字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抓住关键点,掌握主动权,不断开创新局面。他强调语言文字工作应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点:(1)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和科学的发展观。要进一步加深对语言文字工作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处理好工作思路的持续与创新的关系。(2)注重制度、长效机制和总体工作格局建设。(3)建设一支精干得力的工作队伍。
会议为通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北京、石家庄、哈尔滨、南京、合肥、长沙、乌鲁木齐7个城市颁发了达标认定牌,并为从事语言文字工作30周年的上海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孙晓先颁发了纪念牌。合肥市政府、新疆自治区民语委、广州市教育局以及甘肃省语委办、山西省语委办负责同志分别就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组织开展、语言文字立法等问题作了大会发言。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交流和总结,各地语委办的同志们从今后一个阶段如何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撰稿 魏 丹
〔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咨询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和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语委党组书记朱新均主持,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及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和语文出版社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咨询委员在听取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2003年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报后,充分肯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一致赞成2004年要紧紧围绕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引导热点,创新工作思路,并就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西部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程,《规范汉字表》研制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评测认证工作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许嘉璐在会上强调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趋势下,民族文化的保存和弘扬极端重要,特别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一定要重视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和民族发展中的特殊重要性,语言文字工作者要深刻认识所从事工作对于国家、民族的重要意义。要重视学校在文化传承中的主渠道作用,特别要抓好高等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示范作用;要切实做好西部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从语言文字工作角度为西部、为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要善于宣传,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争取相关部门和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支持;要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如何进社区的问题;要在充分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抓紧研制《规范汉字表》,并做好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广泛动员各部门和学术界的力量,分步实施,保证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权威性。他认为,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请专家就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政府联系社会、学术界帮助政府履行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坚持下去。
袁贵仁在讲话中强调,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把语言文字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等大局中去思考;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尊重语言文字自身的科学规律,尊重专家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做实事、重实效,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要本着积极、慎重、稳妥的原则开展工作。关于2004年和今后工作,袁贵仁指出,要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中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不懈、常抓常新;要抓两头,带中间,在开展城市评估及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广大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要关注和引导社会热点问题,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和引导。
撰稿 周道娟
〔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对山西省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进行调研。10月18日—19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组成调研组,赴山西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山西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山西大学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太原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与山西大学的师生、山西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调研组认为,近几年来,山西省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在地方立法、普通话水平测试、宣传引导、社会用语用字管理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初步形成了行政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格局,语言文字工作面貌有明显变化,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一定提高,用语用字环境不断改善。(2)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于2004年6月16日—18日在昆明联合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语言文字立法工作座谈会。北京、山西、重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多人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地方语言文字立法的任务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利于依法对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他强调从2004年7月1日起《行政许可法》开始正式实施,地方语言文字立法工作显得更为必要,更加迫切。截至2004年底,北京、山西、黑龙江、重庆、四川、西藏、新疆、山东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规章;湖北、吉林、广西3个省(自治区)已经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或进入立法程序;天津、辽宁、福建、云南、上海等地的语言文字立法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之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体的国家语言文字法规体系的框架正在初步形成。会上,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山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重庆市语委办分别介绍了该市(省)语言文字地方立法的做法和经验。湖南、吉林、云南等地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语言文字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立法过程中需要研究的问题。
撰稿 魏 丹
〔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于2004年9月12日—18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5月,教育部、中宣部、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语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8月,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发放了以《依法推广普通话》、《普通话,说得好》为主题的宣传画60余万张及3条推普电视公益广告,并组织专家对从各地征集的推普宣传画、歌曲和推普周标志200余件进行了评选。9月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与会记者介绍了本届推普周的筹备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第七届推普周以长沙、合肥、茂名、呼和浩特为重点活动城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分别向4个城市发去贺信,教育部(国家语委)、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等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重点城市系列活动。9月12日,第七届推普周开幕式在长沙市隆重举行,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出席并发表了讲话,长沙市媒体、学校、公务员、驻军和窗口服务行业的代表进行了语言文字素质展示,还组织了“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招贴画展、推普主题万人签名、网络宣传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12日,合肥市举行了第七届推普周重点城市活动开幕式,原国家语委党组书记、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朱新均发表了讲话,合肥市第二批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仪式同时进行。茂名市在当地媒体开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专栏,组织“茂名人与普通话”征文比赛,还通过电信部门向当地手机用户发送推普宣传短信。18日,第七届推普周闭幕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市领导向全市人民发出推普倡议书,还举办了语言文字成果展、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启动仪式、推普大型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
全国各地、各行业系统也围绕“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这一主题,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富有特色、针对性强的宣传,使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大了推普周的宣传声势。新闻媒体对第七届推普周活动给予了较充分的关注。90余家语文报刊联合举办了“语文报杯”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语言文字报刊社组织了全国语文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撰稿 高 阳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会议〕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于2004年6月12日在太原召开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语言文字工作处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人出席会议,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领导和人事部、国家广电总局、铁道部等单位负责人应邀出席。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在会议上作了题为《再接再厉,团结奋进,开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他在讲话中就今后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中要坚持正确处理的七个关系(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全面抓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关系,测试机构与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关系,测试进展与测试质量的关系,测试与培训的关系,推动测试和加强达标后管理的关系,贯彻国家要求和从实际出发推进工作的关系,测试收益和维护测试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作了阐述,强调这既是在10年测试工作中积累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10年来,覆盖全国的测试工作网络已经建立起来,向1200多万名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国家公务员和公共服务行业员工颁发了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港澳地区也得到广泛认可,接受测试的港澳各界人士已过2万人次。会议要求要大力宣传、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基础建设,加强测试质量监测,继续拓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领域和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科研,以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健康发展。会议表彰了60个先进测试工作站和293名优秀测试员,并举办了普通话水平测试10年成就展览,编印了《普通话水平测试10年》画册。
2004年10月16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在北京联合召开纪念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10周年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成立20周年座谈会,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在会上作了题为《再接再厉,精益求精,开创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新局面》的讲话。
撰稿 袁钟瑞
〔举办少数民族汉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 2004年7月14日—8月18日,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举办了第三期少数民族汉语课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来自阿克苏、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等地、州的81名中小学少数民族汉语课教师参加了培训。培训班注重提高学员的普通话口语能力,分快慢班,实行分级教学,进行字、词、句、篇章和会话训练。培训前学员们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为5级和5级以下,经过学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普通话水平,并进一步认识到普通话在汉语教学中的重要性。
2004年7月29日—8月7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在西藏大学举办了首期少数民族汉语课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来自拉萨、山南、日喀则、昌都、那曲、阿里6个地市中小学的51名从事汉语文教学的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参加了培训。学习结束前,51名学员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获得一级乙等的7人,二级甲等22人,二级乙等14人,三级甲等8人。
2004年7月25日—8月8日,云南省教育厅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在临沧地区举办了临沧地区贫困山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参加培训的97名小学教师来自临沧地区8个县近70多个山乡,分别属于佤、彝、傣、拉祜、傈僳、布朗、白、回等民族。经过培训,学员们的普通话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达到二级甲等的17人,二级乙等59人,三级甲等17人,三级乙等4人,普通话达标率为783%。
撰稿 魏 丹
〔召开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总结表彰会〕 经1997年第134次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项目,于2004年12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总结表彰会,会上公布了“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的主要结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原国家语委党组书记朱新均对调查工作作了总结报告。湖南省语委和内蒙古大学有关人员分别作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发言。出席大会的还有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受表彰的85个先进集体、119位先进个人的代表。
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项目于1998年秋启动,1999-2000年各地语委相继展开调查,至2001年地方调查基本结束。在“五普”人口普查数据的基础上,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汇总处理。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06%,能用汉语方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86.38%,能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46%(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满、回等少数民族多数人口已经通用汉语)。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在城乡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城镇的普通话人口比例为66.03%,高出乡村21个百分点。这一结果体现了我国50多年推广普通话的巨大成就。
调查发现,在15~69周岁人群中,年龄越低,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比例越高;受教育程度越高,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比例也越高。60~69岁年龄段人群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比例为30.97%,而15~29岁年龄段的比例高达70.12%。“没上过学”人群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比例为1036%,而“大专及以上”人群达到86.77%。这一结果也预示着:随着人口更代和教育的逐步全民化和终身化,未来我国的普通话普及程度还将提高。
调查指出,“普通话与方言并存分用”“在公务场合使用普通话”是我国目前语言使用的主要格局。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对部分汉字进行简化,现在国家推行、使用经简化、整理的规范汉字。从这次调查的结果看,95.25%的人平时书写时使用规范字,说明规范字已经深入人心。大致认识繁体字、书写使用规范字可以概括目前汉字的使用状况。
汉语拼音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拼写和注音工具,也是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行的。从这次调查结果看,全国会汉语拼音的人口比例达到了68.32%。
“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范围涉及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样本量达16万多户,47万多人;在95%置信度下,比例数据的估计绝对误差低于0.35%。如此大规模的语言调查在我国还是第一次,调查结果将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作出有关决策提供参考。
撰稿 谢俊英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04年,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了对上海市、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认定,沈阳、昆明、福州、武汉也通过了上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评估认定。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13个一类城市(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通过评估认定,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规范外文使用,维护祖国语言健康发展”宣传座谈会〕 为落实李长春、刘云山同志关于自觉维护中文规范、正确使用外文的批示,2004年5月25日,中宣部新闻局与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召开了“规范外文使用,维护祖国语言健康发展”宣传座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代表近40人出席了会议。中宣部新闻局、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新闻出版署法规司、广电总局总编室派员参加会议。
近年来,不加注释地在中文中夹杂使用外文词汇原形和外文缩略形式的现象在大众传媒、出版物中日益增多,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和民族的标志,是构建民族精神的基本元素和维系民族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外文使用过多、过滥,破坏了中文的严整、和谐,对祖国语言的丰富和健康发展、对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会议呼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对上述现象加强调查研究,区分不同情况加以积极引导和规范——党政机关的公文、中小学教科书和大众传媒应当尽量避免在中文中夹杂使用外文,必须使用时要用中文作必要的注释;专业书刊也应慎用外文;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在维护祖国语言健康发展方面要承担宣传和示范的社会职责,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此应作出明确规定。
撰稿 于 虹
〔《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 2004年4月14日—15日,《规范汉字表》研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组织召开了《规范汉字表》研制专家研讨会。来自北京高校和科研院所的13位语言文字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对字表初稿和研制报告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讨论,一致认为:课题组的工作总体上是有成效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其中有些解决方案是很智慧的。由于汉字本身的复杂性,字表初稿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修改。专家们针对字表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9月14日,《规范汉字表》研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组织召开《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汇报会。国家语委的老领导、老专家出席。与会同志对研制《规范汉字表》的意义及当前工作总体上给予肯定;对部分汉字的调整问题,建议能不动就不要动,能少动就少动,确需改动和调整的字一定要慎之又慎;对字表的征求意见问题,建议分类征求意见,且征求的面要宽。
10月22日,《规范汉字表》研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了《规范汉字表》研制专家工作组成立会,专家工作组成员和课题组成员出席了会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介绍了《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的整体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王宁指出,专家工作组的作用就是贡献学术智慧和学术威望,解决字表的难点和组装问题,对前期科研工作,该肯定的要肯定,需改善的要改善。专家工作组和课题组成员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分工交换了意见。此后,专家工作组组织召开了两次有课题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分别就字表的分级、异体字的处理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对字表初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建立语言文字标准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于2003年开始进行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语标委”)及各分技术委员会(简称“分会”)的筹建工作。至2004年5月,6个分会已全部成立。
为了推动全国语标委各分会顺利开展工作,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于2004年7月27日—29日在青岛市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会议。全国语标委6个分会和部分标准研制项目的负责人共70多人参加。会议由山东省和青岛市语委办承办。李宇明司长作了《关于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思路与近期目标》的报告,阐述了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思路的形成过程和具体内容。会议邀请标准化领域3位知名专家作学术讲座。会后,6个分会在标准化业务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各自拟定了工作章程和工作规划,并开始组织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征求意见工作。目前,各分会正在逐步进入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状态。
〔民族语文规范标准建设和信息化工作〕 一、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启动。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民族语文信息化工作的批示精神,推动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根据国务院赋予教育部的职能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指南》,面向全国进行招标。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少数民族文字的字符集及其平台建设。为了信息传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加强少数民族文字的字符集建设,搭建高水平的信息化文字平台。字符集建设要重视现实应用,由今而古,由基本字符集到完备的大字符集,并积极申报国际标准,使少数民族文字不仅实现日常交流的信息化,而且实现国际化和达到文化层面上的信息化。
2.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是实现民族语文信息化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扎实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组织制定对信息化有基础意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标准化。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包括少数民族人名地名转写规范化、术语规范化、基础性规范等内容。当前优先进行蒙、藏、维、哈、柯、朝、彝、傣等主要文种的规范标准制定工作。
3.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要借鉴汉语基础资源库的建设经验,通过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研发多文种的多种资源库,包括文本资源和语音资源。
有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对此次招标工作非常重视,对本省区、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申报。目前,所有申报项目已经过专家论证,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2005年将对课题分批立项。
二、召开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分技术委员会成立暨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分技术委员会换届会议。
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分技术委员会成立暨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分技术委员会换届会议于2004年11月18日—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分技术委员会挂靠在中央民族学院,主任委员戴庆厦。第二届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分技术委员会挂靠在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主任委员李宇明。
会议讨论了两个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工作规划,对《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指南》(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大家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了共识:(1)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要走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的道路;(2)政府应重点抓好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语料库)建设;(3)要建立和跨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的“统一平台”;(4)应建立权威的民族语言文字术语标准化协作机构;(5)要注意处理好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应用推广与标准的宣传、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项目〕 2004年4月,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项目中期汇报交流会在北京召开。37个重大、重点项目及规范标准类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并就项目执行和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相关项目的协调合作等进行了讨论。会议强调:(1)增强服务观念。语言文字工作包括科研工作要为社会大众服务,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委科研办)要为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服务。(2)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手段和信息服务手段要现代化。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要有现代化的思路、现代化的运作机制,并借助现代化的工具。(3)加强协调。要建立关联课题之间的联系机制,保证相关课题的协作研究。(4)加强管理。课题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语委科研办已经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
在项目承担单位的努力下,大部分课题的研究进展顺利,部分课题已完成并结项。研究工作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6月份,在各种学术刊物上已经发表论文147篇、调查报告14篇,出版专著1部,研制软件工具5个;一些规范标准项目已经研制完成并通过专家鉴定。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一些课题组探索现代化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会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委科研办)下发了《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项目结项鉴定方法》,根据社会需求和工作需要,对“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研究”、“智能语音技术在普通话学习中的应用”等进行了补充立项,并协调有关司局,促成“中华大字符集”项目的立项。
〔“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成立〕 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与北京语言大学合作共建的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平面媒体)于2004年6月正式成立,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中心成立的目的在于建立并逐步形成一种对社会语言生活进行实时监测和规范引导的长效机制。除平面媒体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外,还将陆续建立有声媒体、网络媒体、教育教材、海外华人社区4个监测与研究中心。每个中心都将建设一个动态流通语料库和相应的监测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对现代汉语进行动态定量分析和统计,对大众传媒、图书杂志和互联网上出现的外语词、流行语、新词语以及现代汉语中其他新变异、新现象进行监测、分析与研究,成果以“语言生活绿皮书”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此类研究成果,可以作为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制定和调整的参考,同时,中心的组建也可以为群众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提供咨询服务,从而更积极有效地促进和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
〔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 为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系统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分别于2004年8月和11月,在兰州和厦门分片召开了语言文字工作系统网站建设与管理汇报交流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城市的语委办负责同志和网站工作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邀请了全国知名的网络专家作了网络技术和网站建设方面的讲座。会议期间还促成了上海和西藏在语言文字网站建设方面实施对口支援。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两次会议特色鲜明、富有成效:(1)发现了新典型,交流了新鲜的经验;(2)对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3)尝试了在网站建设和语言文字工作中引入对口支援的新做法和新思路;(4)专家的讲座开拓了视野,使大家学习到很多新知识,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目前中国语言文字网和省级语言文字网站基本建成,使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进入到虚拟空间。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是:第一,在进一步巩固省级语言文字网站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省会城市和一些大城市的网站建设,鼓励地级城市建网,形成较为完善的语言文字工作的网络系统;第二,要用“电子政府”的标准来建好、用好语言文字网站,探索通过网络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为建成“网上语委”而努力。
2004年底,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总结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成绩和经验,积极参加了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建设10周年成就展览,扩大了影响。
〔中国语言文字国际标准化工作〕 2004年,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以专家研制起草国际标准提案、派遣专家出席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形式,继续组织开展国际标准ISO10646“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研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1)CJK国际汉字基本子集21版(主用于小型通讯设备,共有9810个汉字,内有中国大陆提出的5825个汉字),在8月于加拿大召开的WG2第45次会议上被通过,收录于ISO/IEC 10646: 2003第1补篇。(2)古汉字编码工作被WG2第45次会议批准,在2004年11月底于韩国召开的IRG第23次会议上正式启动。IRG同意成立专家工作组(组长由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李国英教授担任),要求各成员体在2005年1月底之前按照已形成的编码原则和要求提交甲骨文、金文、小篆三种古汉字的样例。(3)中国语言用国际音标扩充提案在WG2第45次会议上被通过,我国提出的24个国际音标扩充符号被收录于新创建的“修正符音调字母”块内。(4)中国西双版纳傣文编码修改提案被WG2第45次会议通过,至2005年2月中国提交有关字型后,该文字的编码工作已完成。(5)中国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文编码提案和八斯巴文编码修改提案,得到WG2第45次会议的重视,WG2允许中国进一步研究可行性方案。
〔第二届两岸四地中文数字化合作论坛(CDF)〕 此次论坛于2004年2月23日—25日在香港举行,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署及中文界面资讯委员会联合主办。来自两岸四地的30多位语言文字、计算机信息处理和国际标准研制专家、学者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署署长黄志光在开幕式上致词,论坛召集人、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副司长王铁琨讲话并主持论坛工作会。
会议主要交流了两岸四地中文数字化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中文字频及词频统计、字关联和词关联、古汉字编码以及少数民族文字信息化等方面的议题。与会代表通过交流,加强了协调与沟通,并达成合作意向,形成了如下决议:(1)委托香港资讯科技署研究建立CDF网站,把CDF办成活跃的动态交流园地,促进中文数字化的合作与发展。(2)共同支持国际标准ISO/IEC 10646/ IRG按预定计划合理制定汉字国际基本子集。(3)共同开发基于汉字国际基本子集的字词典。(4)2005年春在台湾举行CDF第三次会议,由中文数字化推广基金会(CMEX)担任东道主。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住址生僻字专家研讨会〕 为了解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住址生僻字无法实现计算机输入、存储、传输、交换和显示等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决定对这些姓名住址生僻字经规范审定后予以编码,并建立相应字库。应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要求,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与该局于2004年5月11日—12日联合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对全国户籍部门收集的生僻字进行审核。来自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12位文字学与信息处理方面的专家出席。由于公安部提供的生僻字材料只有字形信息,没有其他属性信息,这次研讨会上只有少部分生僻字得到专家初步确认。专家建议,地名用字请民政部协助复核;此次审查未经确定的字,需要经汇总、整理、甄别后再审核;此次提交的姓名用字应仅限于现有姓名使用。另外,专家们还建议在第二代身份证发放中对已有编码的姓名住址用字严格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居民身份证法》和现行汉字规范。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人员表示,许多姓名住址用字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中使用过的,改字更名会带来一系列麻烦和问题,操作上有难度。
撰稿 陈 敏 王翠叶
审稿 杨 光 王铁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