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2004年6月17—19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七部门在江苏省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部长周济作工作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发言。江苏等六个省市的负责同志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参观考察了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等地的职业教育。
这次会议是继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强调,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职业教育大有可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呼唤职业教育大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产业竞争力,必须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必须依靠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实践。
会议指出,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教育体系的两个支柱,必须协调发展,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要改变“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文化知识、轻技能培养”的倾向,确保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应当完成三个转变:一是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二是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三是从专业学科为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要推动职业院校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设置专业、培养人才,市场和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要推动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的紧密结合,特别要加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训练,突出实验、实训和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
会议要求,职业教育在办学机制上要坚持机制创新,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必须把政府主导与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紧密结合。一是要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公办职业学校重组和整合,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进民办运行机制,探索与企事业单位、其他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合作,形成多元的办学格局。二是要支持行业企业办学和民办职业院校的发展,对民办职业学校给予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的待遇,促进公办、民办职业教育的共同发展。三是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先领域。
会议明确提出,要多渠道筹措和增加办学经费,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发展职业教育,政府必须投入。如果没有这笔启动资金,职业教育是很难发展壮大的。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努力增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有计划地支持职业院校更新实习设备、改善教学实验设施,特别是加强职业院校共享平台的建设,促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同时,要把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及其子女支付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为他们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机会,作为扶贫解困的重要举措,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会议指出,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和促进就业,主要受益在地方,同样,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也在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制订发展规划,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中心,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职业院校办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要求建立政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联合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教育工作。地方要参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成立类似的机构,推动当地的职业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基地建设到位。会议还要求各地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
会后,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教育部门负责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系统的部分省市部门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同志,部分职业院校的代表,共计二百余人出席了会议。
撰稿 刘建同
〔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一、认真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缓解劳动力市场上相关专业领域技能人才紧缺状况。2003年12月,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交通部、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教育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制定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四个专业领域教学指导方案。从2004年1月至4月底,教育部相继举办了这4个专业领域的国家级培训班。据统计,共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的568所职业院校的1361名校长、专业科(系)主任及骨干教师、职教行政与教研部门的负责同志接受了培训。
二、以“工程”实施为契机,逐步形成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机制,推动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进展。教育部邀请行业、企业专家按照工作流程和岗位需要共同开发的“核心课程与训练项目”,替代了传统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彻底改变了职业教育闭门造车的办学模式,更大程度地体现了行业、企业技术发展与进步,从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做中学”的机会,得到了行业、企业的认可,赢得了企业的普遍认同和支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西门子公司、微软、Autodesk、ATA、高等教育出版社、北大青鸟等一大批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实施,为相关院校提供师资培训、教学软件和设备支持。一汽丰田公司已与教育部签订协议,从2004年至2010年,连续出资对职业院校进行捐助,2004年已经捐赠价值500多万元的教具与实训设备;美国Autodesk公司提供了50个节点的 AUTOCAD 软件实验室100个,并提供免费的师资培训;珠海市欧亚汽车有限公司向28所院校捐赠汽车维修软件,并投资200多万元与珠海第三职业中学共建汽修实训基地。
三、举办专业技能大赛,检验技能型人才培训成果,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2004年,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等六部委联合举办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浙江、吉林、河南、广东、黑龙江、湖北、江苏等地纷纷组织地方的数控技能大赛。黑龙江省已将大赛的专业领域拓展到电子技术、烹饪、旅游、钳工等十个专业(工种)。浙江已经几次联合浙江卫视举办了烹饪、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表演的技能大赛。上海市举办“星光杯”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涉及三十多个专业。技能大赛的举办,让更多的企业、用人单位了解到职业学校教学和毕业生的情况,已逐步成为各地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和职业学校检查、评价职业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工程”实施带动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和支持。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内蒙古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与相关部门联合转发了相关文件,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4个专业领域之外增加了本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其他专业领域:北京增加了物流、机电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等专业;天津增加了旅游管理专业;新疆增加了棉花、石油化工、餐饮等专业。各地结合实际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制定了更加具体的目标和措施:河南提出三年内提供10万职业学校毕业生,短训30万人次;江苏、四川、山东、辽宁都提出要停止通过简单组织文化课统考来评价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做法;四川明确提出从2005年起,技能紧缺专业要全部采用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实践技能为核心的新的课程体系和教材。
五、按照“工程”理念,与行业部委合作开发新的专业。“工程”的顺利实施,引起相关行业部委和行业协会的高度关注。交通部专门召开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交通行业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建设部与教育部联合开发出建设领域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方案,涉及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和建筑智能化等四个专业领域,共有165所职业院校和702个企业参与实施工程。
撰稿 刘 杰
〔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于2004年6月批准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共七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教育部为牵头单位。教育部部长周济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的职能是,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联席会议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撰稿 谢 俐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启动〕 2004年4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出“采用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的方式,推动各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入”。计划从2004年到2007年,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分期分批建设一批条件较好、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主要涉及的专业领域有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建筑技术等。文件印发后,教育部和财政部认真组织实施,到2004年底,初步落实资金1亿多元,支持江苏、上海、浙江、江西、湖北、四川、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九省市51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同时,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密切配合,提出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为重点,搞好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经过多次协商反复论证,200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制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提出:“专项建设的目标是,用4年左右时间,经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加强1000所左右市、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形成一批设施、设备条件基本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基本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求的职业教育基地。”在各地的积极支持下,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的共同努力,到 2004年底,初步确定了第一批专项建设项目学校255所。
撰稿 刘建同
〔调整认定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从加强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入手,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骨干示范作用,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教育部从2003年开始分两批开展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调整认定工作,共公布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504所。
附一: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004年3月公布 共1 076所)
附二: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004年12月公布 共428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创历史新高〕 2004年全国中职学校招生总数约550万人,比2003年增加约34.25万人,增长幅度约为6.6%,创中职招生规模历史新高。绝大多数省份比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西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增幅均在20%以上。
撰稿 陈 光
〔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 在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当地经济、教育发展状况,确定学分制的试点和推行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学分制;增强职业学校的培训功能,促进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面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开办夜校或周末学校,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并承认相应学分;加大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力度,调整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学,逐步建立与实行学分制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为学习者自主选课并顺利完成所选定的课程目标创造条件;探索和建立职业学校学分累积与转换信息系统(“学分银行”),为学习者转换学分、取得学历、终身学习和就业提供服务。
文件要求各级职业教育管理部门进一步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和加强对实行学分制的职业学校的教学安排和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学过程的科学管理,避免简单化地组织和安排文化基础课程的统一考试,逐步建立学分制条件下的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职业学校按照学分收取学费的办法;进一步扩大和落实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学籍管理、考试考核、转专业、转校、毕业和培训证书发放等方面的自主权
撰稿 刘 杰
〔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 一是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规模,加快专业带头人培养步伐。培养学校由原来的22所扩大到29所,专业覆盖面达40多个,年度招生计划由原来的1560人增加到2240人。二是根据中德双方签署的职教师资合作协议,开始实施“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2004年项目进展顺利,共派出数控技术应用等6个专业的321名教师赴德国进修。7月上旬,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德国国际继续教育和发展协会联合召开了中德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研讨会,总结交流“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合作经验,研究进一步拓展中德职教师资合作的途径和措施。三是加强职业学校骨干校长培训工作,启动了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由教育部职成教司委托部分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举办了14期中职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累计培训近300人。高研班采取理论学习与国(境)内外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效果显著。
撰稿 王兰英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2004年,教育部分别于7月、10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于5月至8月组织举办了以“弘扬民族精神 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首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2004年10月,教育部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座谈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由总则、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评价、德育的领导与管理六部分组成,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构建。
撰稿 王扬南
〔职业教育教材建设〕 根据《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全国40多家出版单位和20多所职业学校申报教材选题2000多种,涉及100个专业(门类),经有关专家评审,其中1500种被列入《2004—2007年职业教育教材开发编写计划》。今后几年,教育部将组织力量大力开发编写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需要的教材;积极开发编写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等新兴专业课程教材和教改试验教材;着力开发编写风景园林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护理、口腔工艺技术、中药制药与检验、旅游服务与管理、幼儿师范、艺术表演等五年制高职教育教材;鼓励开发编写各类实训教材、案例教材及引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境外优质职业教育专业教材等。
2004年4—9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和《数学》教学大纲,同时参照已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对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南、湖北、广东送审的7种《语文》和6种《数学》教材进行了审查。审查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同时聘请三位以上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由广大教师和专家共同参与的职教教材评价机制,是教材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也是保证教材建设良性发展的关键。2004年5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以课题形式,正式启动了职教教材评价指标体系及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撰稿 葛维威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2004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5127万人次,向广大农村劳动力传授了大量农业生产与经营的新知识、新技术,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人次超过300万的省份有云南、江苏、河南、四川、浙江、山东、河北等。云南省教育厅与州、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年终进行考核,全年培训农民494万人次,超计划培训45万人次。河南农村成人培训458万多人次,其中有12.1万人已成为乡镇企业职工,58.2万人成为专业户、示范户,年增收500元以上的有145万多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004年2月,教育部在成都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会,随后印发了《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会后,教育部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小组。2004年3月,教育部与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印发《关于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会精神,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规划,明确了目标,采取切实措施,推动落实《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据统计,2004年全国教育系统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达3146万人,比2003年增加了2000多万人,河南、山东、四川、河北、陕西、江苏、云南、广东、浙江、山西、湖南等11个省培训规模超过100万人。
撰稿 陈 光
〔推动社区教育工作〕 2004年 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相关的政策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通知》,推动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
各地社区教育工作持续发展。黑龙江、新疆等省(区)召开社区教育工作会议,黑龙江省确定了2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浙江、江苏、上海三省市于2004年11月联合召开了第二届长江三角洲地区社区教育论坛,一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也相继召开社区教育相关会议。
各实验区积极开展对社区内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根据对39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统计,2004年共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达到200多万人次,占辖区农民工总数的73%。
各实验区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根据对39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统计,2004年培训各类人员达1460万人次,实验区居民全员培训率达56%,使人人皆学的学习型社会初见端倪,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
以学习型家庭为主体,以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为主要对象的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果。2004 年,39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共创建学习型组织102万个,其中学习型家庭达到100万个。
社区教育自身基本建设有了长足发展。39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004年全年经费总投入达到3.66亿元,其中日常活动经费达到9214万元。社区学校有很大发展,区一级社区教育中心(学院)达到了110个,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达到711所。社区教育队伍继续壮大,社区教育专职人员达到10806人,兼职人员达到38164人。
〔行业企业职工教育〕 继续推进新时期企业职工教育工作、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教育部与全国总工会等八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与行业、地方教育部门共同确定了上海宝钢、四川长虹等114个企业为“创建学习型企业成绩突出单位”,召开全国创建学习型企业实践高级研讨会。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电子、冶金、建设、化工等部门、行业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如铁路系统大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促进行业职工培训工作,2004年培训规模达到102万人,培训率超过50%,有效地提高了职工队伍素质,为铁路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证。
撰稿 张志坤
审稿 黄 尧 刘占山
王继平 张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