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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访工作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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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来访受理情况〕  2004年1—12月份,教育部信访办公室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4321件。其中处理群众来信18841件,与2003年同期基本持平;接待群众来访7780人,比2003年同期(5518人)增长40.99%,其中接待集体访241批、3030人,集体访批次、人数分别比2003年同期(131批、1631人)增长83.97%和85.78%。

  2004年1—12月份,教育部信访办就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编发信访简报18期、信访摘报23期;“两会”期间,编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教育问题的发言摘要5期;对重要信访问题发公函67件;处理缠访、闹访及异常上访问题40多起;接待地方有关部门来京处理信访问题60多次。

  〔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1.民办教师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11%。虽然全国范围内的民师问题早已结束,但仍有部分省市的民师就转正和待遇问题不断来信来访。反映此类问题较突出的是湖北、湖南、江苏、河南、辽宁、浙江、内蒙古等省、自治区。

  2.企业学校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9.1%。主要反映:地方政府不贯彻落实国办发9号文件精神,未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有的上访教师认为,9号文件不够完善,应出台一个补充文件;企业办其他类型学校(如中专、技校、职工大学、幼儿园等)的教师也不断来信来访,要求按照《教师法》,把他们也纳入到9号文件中去,解决其待遇问题。

  3.教育乱收费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8.8%。主要反映:义务教育阶段违反一费制收费标准,多次收取费用;高中违反“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高额收费;高校违反招生政策,向学生收取高额赞助费、捐资费等。

  4.伤害学生及事故纠纷问题。对于师德问题,教育部十分重视,多次下发通知并提出要求,但教师殴打学生致伤、致残问题仍屡屡发生。学生中毒、校舍倒塌等事故纠纷也是上访人多次反映的问题,此类问题大都经过司法部门处理,因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又多次到教育主管部门上访。

  5.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是并轨前统分统招及委培、定向大中专学生毕业的安置问题等。此外,拖欠工资、社会力量办学、招生、检举揭发等也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信访处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教育信访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曾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2004年5月,中办、国办召开了全国信访工作座谈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4年8月,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常委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并决定建立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中办、国办为此还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工作。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中办、国办会议精神,成立了以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为组长、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高聚慧为副组长、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教育部信访办针对来京上访人员和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将排查摸底情况造表登记后分别报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处理好涉及教育部的长期在京滞留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原则,对信访突出问题,教育部信访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督查督办的工作力度,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了一批教育信访突出问题。如协助吉林省解决了该省一些地方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协助江苏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查处了数起教育乱收费问题;协助重庆市教委查处了一些学校在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的有关人员做了严肃处理;河南省教育厅的领导对教育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妥善处理了多起信访突出问题;山西省教育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上访老户工作,稳定了一批上访老户;黑龙江省教育厅、北京语言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妥善处理了一起高校网络学院学生群体上访问题;江西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厅妥善处理了多起民师上访问题;辽宁省教育厅妥善处理了数起企业退休教师上访问题。

  (二)召开全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会议。2004年8月,教育部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了全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会议,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中办、国办会议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教育系统中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布置下一阶段信访工作。教育部部长周济对会议的召开做了重要指示,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高聚慧做了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对郑树山同志的讲话、高聚慧同志的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部分代表在大会上做了发言。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既交流了信访工作经验,又明确了工作思路,对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使教育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推进依法行政,2004年,教育部信访办着重加强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起草了《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在广泛征求教育部有关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的意见后,以教育部名义印发;根据中央部署,为妥善处理好群体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制定并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处置群体性上访、重大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工作预案》;为构建上下配合协调的大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内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内司局和直属单位信访工作的意见》,并于2004年12月13日召开了教育部直属机关信访工作会议,对部内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撰稿 王进保
  审稿 高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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