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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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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正确认识当前教育信访工作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教育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新世纪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在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顺利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而信访工作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当前,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综合国力提升,国际地位提高,社会政治稳定,民主法制进程加快,党的执政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国内发展处在重要时期,改革处在攻坚阶段的新形势下,由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矛盾交织碰撞,都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使群众信访活动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既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也是因为一些单位的工作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的。我们教育信访工作者对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胸怀大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时代背景下去思考、谋划、推进教育信访工作。

  第二,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教育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努力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总体形势是好的。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的共同努力,我们教育信访工作在积极化解矛盾、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各地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战线面广人多,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和诉求正日益增长。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而多年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又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些新老矛盾和问题,也必然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使教育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教育信访部门将承担较为繁重的任务,教育信访工作者发挥的作用将更加突显。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解决好。

  第三,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信访问题,既是保持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开展信访工作,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各级信访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热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督查督办有关问题的处理,努力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教育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育部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做好教育信访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保庆等部领导对信访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信访部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来信来访的处理作为民主监督的主要方式之一,加强信访工作研究和制度化建设,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贡献。

  总之,教育信访渠道是否畅通,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教育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教育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把教育信访这一事关大局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教育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正在稳步向前推进。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教育信访工作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通过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教育信访工作的实践,特别是通过深入分析研究一系列典型的信访案例,并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发展的过程、解决的办法及规律性,使我们深感下列若干重要的信访问题仍值得仔细研究、探讨和下气力加以解决:

  一是关于一些地区的民办教师上访问题。民办教师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办教师问题,在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199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国家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方针和目标。同年10月,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对各地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民转公”工作力度,连续多年下达“民转公”专项指标,有效推动了“民转公”工作。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师问题的政策,基本解决了民师问题。但也有少部分地区在执行政策上出现了偏差,致使部分民师不断来信来访。根据对民师信访问题的分析看,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很好地执行民师“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民师队伍管理不规范,执行国家规定不严格、有偏差;有的是工作不到位;部分退养的老民师待遇过低,有后顾之忧;还有的在民师转正过程中有不正之风及违纪行为,将不够条件的人员转了正;有些则是辞退了老民师,增加了新代课教师,等等。对于民师们反映的这些问题,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措施,力图妥善予以处理。

  二是关于一些企业学校退休教师要求提高待遇的上访问题。近年来,企业学校退休教师为解决待遇问题频繁到教育部门上访。这些退休教师说,他们为教育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企业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后,他们却被留在了企业,被企业当作一般职工对待,待遇同地方同类教师相比差距很大。他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教师法》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这一问题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教育部等有关部委的推动下,国务院办公厅于年初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9号文件,有效缓解了企业退休教师上访的势头,但仍有一些企业教师上访不止。当前企业学校退休教师上访的焦点问题是:一是地方政府没有按要求落实国办9号文件的规定,留在企业的退休教师待遇至今还没有落实;二是各地和企业在贯彻实施9号文件过程中,由于相关的配套条件和政策不到位,许多政策难以落实。企业退休教师反映的这些情况和问题,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研究。

  三是关于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去年初,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为加强这一工作,专门成立了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自去年以来,和有关部门一起连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落实治理乱收费的各项政策措施。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组织了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收费的单位与个人,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反映良好。但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和学校未能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仍存在较为严重的乱收费现象。群众信访反映主要有:义务教育阶段违反省级政府规定超标准收费;中小学乱收费项目多而繁杂;高中招生违反“三限”政策乱收费等。教育部在2004年的工作要点中,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力争抓出成效。

  四是关于反映多年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大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工作。2002年4月,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但至今仍有一些地方存在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主要反映是:旧的拖欠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新的拖欠仍有发生;一些贫困地区因经济状况不好,无力支付教师工资;有的地方违规挪用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地方领导尊师重教观念淡薄,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上级有关政策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地方只是名义上解决了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实际上降低了教师工资发放标准。教师们对此意见很大。

  五是关于群众密切关注的高考招生问题。教育部一贯高度重视高考招生工作,每年都对招生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今年高考前,又针对招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了工作预案;教育部等七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并与考生签定了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期间和录取期间,派出督查组赴部分省市督查;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还开通了招生考试举报电话等。各地对招生工作也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来看,群众对今年高校招生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但仍有少部分考生和家长反映招生中有违纪问题。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考前弄虚作假。主要是一些人利用职权将不具备保送条件的学生保送到重点大学去学习;有些人为使子女高考能加分,不择手段办理各种虚假证明等;考试过程中采取一些手段作弊。还有高考移民问题,这也是近几年群众反映的一个热门话题。一些家长为使子女顺利考上大学,利用高考录取分数的地区差异,钻国家招生政策的空子,将子女户口迁移到高考录取线较低的省市参加高考,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已经移民的考生因高考志愿填报受到地方政府的限制,也纷纷要求解除报考录取的限制。

  六是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不规范引发的上访问题。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原国家教委于1997年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推动下,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今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所有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历史较短,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民办学校欺骗性招生问题严重,招生简章与实际情况不符;教学管理混乱,师资短缺,办学条件简陋;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把关不严,疏于管理或管理不规范等。去年曾发生多起私立学校举办者携款潜逃的事件,受害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

  七是关于中小学校改制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方面出现的问题,温家宝、陈至立同志曾对此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研究,制订规范性文件。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自2003年9月起,先后多次派出调研组赴各地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卖校风”的蔓延。目前,对这一问题群众仍有较多反映。主要反映是:一些地方政府以改革教育管理体制为名,将一些办学历史悠久、设施齐全、声誉较好的中小学廉价出售给个人或企业,造成国有教育资产的流失;改制后的学校对学生实行高收费,给学生上学带来了困难。群众呼吁尽快制止这种做法。

  八是关于一些地方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涉及教师利益的上访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转换学校运行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2003年9月,人事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各地都在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但在改革过程中,因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不细致和政策不到位,致使一些下岗或变动工作岗位的教师因生活困难而上访。还有一些地方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中存在政府与职能部门违规操作等问题,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侵犯了一些教师的合法权益,引起部分教师不满。

  九是关于一些独立学院因招生和毕业证书发放而引发的上访问题。近几年,由于高教改革力度加大,部分高校举办了独立学院。为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2003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8号)。按照通知要求,高校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教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一些独立学院没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的发放与招生时的承诺不相符,导致学生及家长不满,也引发了不少上访事件。还有,部分高校毕业生因欠缴学费,被学校扣发了毕业证书,引发他们不断上访。

  十是关于因校园事故纠纷等引发的上访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了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今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不断出现的伤害学生问题,教育部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学校安全问题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仍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教师因不遵守师德,任意体罚、辱骂或殴打学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也导致学生和家长到处上访告状,而且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此外,研究生招生、职称评定、学籍学历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也是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问题。

  群众信访反映的上述突出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还是很复杂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没能正确领会和贯彻国家政策精神,执行中有偏差;现有的政策规定不够完善,使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群众上访。二是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关心、不重视,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力;有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不认真处理,方法简单,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小事情拖成大纠纷,引发了上访行为。三是没有妥善处理好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改革必然会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教育改革过程中,一些利益受到影响的人,心理产生不平衡,于是就产生信访行为。四是上访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上访;少数上访人员要求过高,有的甚至提出无理要求,因得不到满足,就反复上访。

  从上述原因分析看,教育系统的群众信访问题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而引发的。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妥善处理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要从关心群众、爱护群众、帮助群众出发,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群众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对有的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也要正确加以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及解释工作,切忌工作简单化。

  根据上述原则精神,我认为,要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需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教育信访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领导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满腔热情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教育信访问题。要从民情民意中捕捉科学决策依据,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落到实处。要认真处理好每一封群众来信,热情接待好每一起群众来访,力争做到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思想疏导要贴心,解释政策要耐心,解决问题要真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体现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之中。

  2.抓基层、打基础,从源头上解决好教育信访问题。

  据教育部信访办统计,来部反映的信访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而其中绝大多数信访问题是应该在基层能够得到解决的。因此,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主要靠基层。目前,教育系统一些基层单位的工作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不够适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一定要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的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基层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处理好群众初信初访,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遏制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越级上访增多的势头。

  3.要依靠法律和政策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必须坚持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认真加以落实;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没有明确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要积极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对按政策不能解决的信访问题,要向信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同时,要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要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针对有些上访群众中存在的“只有到北京才能解决问题”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对个别利用上访寻衅闹事者,要依法处置。

  4.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积极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与落实。

  督查督办是保证信访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督查督办工作,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对信访量大、信访问题多的重点地区、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具体督促和检查,要集中解决一批久拖不决而导致群众多次上访的信访积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着力督促解决;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要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要超常规督办,促使问题尽快解决。黑龙江、河北、山东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及一些高校,几年来认真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处理了许多信访问题,他们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我们希望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使教育系统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得以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信访工作的领导

  1.要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领导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教育信访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教育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信访问题,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向上级部门,推向社会。在这方面,吉林省、辽宁省、重庆市教育行政部门积累总结了一些好的作法,他们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推动了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与落实。

  2.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要亲自部署信访工作,亲自督办重要信访案件,亲自抓好信访工作的落实。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机关下访,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突出、信访工作薄弱的基层去,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工作,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教育疑难信访问题。在这方面,浙江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等单位建立了领导下访制度,直接与信访群众对话,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促进了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受到群众欢迎。

  3.要逐步构建教育系统大信访工作格局。

  一是要加强有关方面的工作沟通与联系。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搞好配合与协作。具体来说就是教育部要加强与国家信访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的沟通与联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部属高校要加强校际之间、本校院系部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实践证明,建立上述工作联系机制,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建立教育信访工作网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省、地(市)、县三级信访工作网络;高校要建立由校领导、校办(党办)、院系部处组成的信访工作网络;教育部要建立由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高校组成的信访工作网络,从而形成左右联动、上下配合的教育信访工作网络系统。

  三是要开展好教育信访协作工作。目前,我们已经有了北方十六省市教育信访工作协作会,并且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今后,还要建立和加强高校信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定期组织一些活动,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为高校开展信访工作交流研讨活动、提高工作水平提供一个平台。

  四是要整合力量,做好信访工作。从教育部信访工作的实践看,信访工作不仅信访办的同志专职在做,部领导和部内各司局也都非常重视并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我们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的各处室、各院系也要积极参与到教育信访工作中来,从而最大限度地整合力量,完善相关措施,综合治理,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要构建教育系统大信访工作格局,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沟通协调,相互衔接补台,主动配合协助的机制,为教育系统逐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而不懈努力。

  4.要完善信访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要健全信访工作机构,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到信访工作队伍中来,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处理信访问题及时。要迅速改变有些地方和高校存在的信访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状况。在这方面上海市教委、吉林大学和浙江大学的经验和作法很好。上海市教委专门成立了公共服务处,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力量;吉林大学成立了正处级的信访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了信访工作机构;浙江大学由一位党办领导任信访办主任,有效地推动了学校信访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直属高校的领导要注重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在政治上、业务上更多地关心信访干部的成长,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学习、培训和考察调研的机会;要在工作上严格要求,大胆使用年轻干部,鼓励他们进行工作创新;要从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在职级、待遇等方面给予关心,进一步调动他们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教育系统信访干部也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更好地担负起应尽的岗位职责。

(本文系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2004年8月15日在全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12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扫描

  2004年10月,一项深入全国部分省、直辖市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细致展开。由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6个督查组,对北京、云南、安徽等12个省、直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在20天的时间里,督查组共听取各类汇报186次,涉及54个市、县(区),检查和调研了21所大学、62所中学、60所小学,召开教师座谈会28次、学生家长和学生座谈会55次,调阅了各地有关治理工作和教育收费文件,抽查了一些学校的收费账簿。督查组成员以认真和审慎的目光,为我们勾勒出一幅2004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全景画面。

扫瞄一: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调研发现,各地普遍采取了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清理工作,清理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从总体上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稳步推进,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得到较好落实,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总体比较稳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2004年秋季,在被督查的12个省份中,有8个省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经全面实行“一费制”。在制定“一费制”方案期间,各省份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城乡经济差别等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各类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一费制”工作。“一费制”的实施同时促进了各地政府对于教育投入责任的落实,12个省份中除广东省外,其他各省份都已经出台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对于群众关心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绝大多数学校认真执行。在被督查的12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执行的是2003年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一些省作了一些调整,执行情况较好,如安徽省将择校生比例从40%降到30%以下,并规定今后还要逐步降低。在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方面,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院校的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后勤服务、毕业生就业等可能出现的收费环节及财务票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对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如陕西、甘肃两省对个别高校出现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清退了向学生多收取的费用。目前,各地标本兼治的制度和措施正在积极落实,各地相继出台文件,防止、纠正、惩戒侵蚀教育经费的行为,同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海南省决定,从2005年起,由省财政拿出1.5亿元,为全省140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杂费,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点评:在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被督查的12省、直辖市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府高度重视。各省、直辖市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并公布举报电话,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投诉。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事实证明,在中央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教育战线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教育乱收费现象正逐步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

扫瞄二:教育收费须进一步规范

  调研情况显示,“一费制”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然存在向学生收取校服费、教辅资料费、体检费、防疫费、保险费等现象,依然没有严格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

  贫困地区教育最大的问题是地方财政对学校支持的能力有限,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成为困扰众多学校的一个大问题。在被督查的12个省、直辖市中,除北京、黑龙江、云南等3个省、直辖市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高于杂费标准外,其他9个省、直辖市的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都低于杂费标准。大部分省、直辖市存在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过低的问题。另外,有一些省、直辖市虽然制定了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但并没有落实到位。在甘肃、陕西两省的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中小学几乎没有公用经费,学校正常运转很困难,有的小学因交不起电费,不得不取消信息化教学。还有的学校不得不把教师的粉笔、墨水、纸张等办公用品都计算着用。虽然甘肃、陕西两省都没有出现新的工资拖欠,但公用经费不足和专项资金短缺,如危房改造资金的短缺极大地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制约了这些地区教育的发展。不仅是基础教育,一些省属院校也同样存在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调查中,一些学校反映学生课本费价格偏高。从今年秋季开始实行的“一费制”政策,其收费标准是根据中小学课程改革前的课本定价制定的。课改后,教科书价格上涨,课本费价格偏高势必造成“一费制”收费总体偏高,从而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另外,教辅资料、代办费、服务性收费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高中也存在对择校生录取分数线过低、择校比例过大的问题;高校收费仍须严格规范;一些省、直辖市搭车收费、摊派收费的现象还未彻底制止,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在有些地方还很严重。

  点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学校领导及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认识是深化治理工作的前提。部分学校出现乱收费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问题,有学校发展不平衡问题,也有各级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这一点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更加突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条根本性和关键性措施,就是一定要解决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治理成果就难以巩固,治理工作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必须在加大“治标”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的力度,既要治理教育乱收费,又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同时,要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将其贯彻落实到位,从制度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

扫瞄三: 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对于被督查的省、直辖市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均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2005年的治理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等方面。

  督查组建议,要继续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在规章制度方面加强建设,抓紧制定并尽早出台对列入计划的教育收费规章制度;对已出台的政策规定,继续抓好落实工作。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规范高校收费的制度政策,严格规范高校的收费行为。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依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努力确保“三个增长”。督促各级政府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督导部门也要组织力量,就本行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督察结果。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以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于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滥印滥发教辅资料问题,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等重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检查。有重点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进行专项审计。对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典型案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点评: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坚持和完善“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保障,也是对学校收费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案件一定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的乱收费事件,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就必须坚决查处,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追究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只有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收费,从严治教,规范管理,逐步走上依法治费的轨道,才能有效遏制乱收费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温孝杰)

原载 2005年1月11日《中国教育报》 范绪锋 叶莎莎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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