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新进展〕 2004年,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加大督导力度,推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家督学对贵州、新疆、宁夏、内蒙古、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两基”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表明:(1)由于中央对西部“两基”攻坚工作的大力支持,西部各省、自治区都积极贯彻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两基”攻坚工作正按规划有条不紊地实施。(2)中央财政的支持,使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建设有了基本保障,由于贫困家庭较多,必须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范围,使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3)在国家支持下实现了“两基”的县,巩固提高的工作十分艰巨,仅靠西部地区自身力量难以完成,仍需要中央大力支持。
2004年底,全国共有15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了经省级评估验收达到“两基”和“普初”标准的县(市、区)材料。经教育部审查认定,有115个县(市、区、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8个)基本达到现阶段“两基”工作的各项指标要求,被列入第十一批实现“两基”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有7个省的28个县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需要复查;有4个县基本达到现阶段“普初”工作的各项指标要求,被列入第八批实现“普初”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
截至2004年底,在全国2860个县(市、区)中,有2576个县(市、区)实现“两基”,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90.1%。西部1077个县(市、区)中,有831个实现“两基”,占西部县(市、区)总数的77.2%。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团(场)及有关省辖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共有199个实现“两基”。全国实现“两基”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3.6%。
撰稿 崔立双 陈卫军
附一
全国第十一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115个)
山西省 4
右玉县、大宁县、永和县、方山县
内蒙古自治区 10
喀喇沁旗、库伦旗、科尔沁左翼后旗、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突泉县、正镶白旗、凉城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
黑龙江省 2
绥滨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江西省 4
都昌县、寻乌县、横峰县、金溪县
湖南省 3
辰溪县、泸溪县、张家界市永定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5
上林县、阳朔县、临桂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融安县、藤县、蒙山县、东兴市、崇左市江州区、宁明县、田阳县、平果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四川省 6
马边彝族自治县、马尔康县、九寨沟县、炉霍县、乡城县、会东县
贵州省 15
盘县、正安县、习水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雷山县、平塘县、惠水县、普安县、晴隆县
云南省 5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云县、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 14
当雄县、墨竹工卡县、洛隆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县、波密县、贡嘎县、桑日县、曲松县、
隆子县、拉孜县、仁布县、康马县、岗巴县
陕西省 10
延川县、子长县、富县、定边县、绥德县、汉阴县、白河县、镇安县、柞水县、延长县
甘肃省 3
清水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永靖县
青海省 2
共和县、都兰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盐池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且末县、裕民县、青河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8
11团、且末支队、东风农场、红旗农场、托云农场、叶城二牧场、51团、78团、79团、拜什墩农场、108团、110团、151团、165团、青河农场、红星二牧场、一牧场、皮山农场
其中需要复查的县名单(28个)
江西省 2
都昌县、寻乌县
四川省 2
马边彝族自治县、会东县
贵州省 7
盘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织金县、台江县、黎平县、惠水县
云南省 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云县、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 7
贡嘎县、桑日县、曲松县、隆子县、拉孜县、仁布县、岗巴县
陕西省 4
定边县、绥德县、镇安县、延长县
青海省 2
共和县、都兰县
附二
全国第八批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名单(4个)
西藏自治区 4
丁青县、贡觉县、八宿县、措勤县
撰稿 易东平
〔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2004年10月—11月,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家督学对北京、河南、山东、江苏、吉林、湖南等六省(市)的幼儿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意见》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对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这次督导是建国以来国家首次对幼儿教育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一是六省(市)能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省的实施意见,在制定幼教发展规划、加强领导、落实管理力量、培训教师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政策和措施;二是各地都比较重视幼儿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三是各地加快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特别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其对其他幼儿园的骨干、示范和指导作用;四是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公安部召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
督导发现幼教改革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城市企事业分离改制,幼儿园作为后勤部门与原单位剥离,造成幼儿园数量减少、幼儿入园率下降。(2)农村幼儿园完全靠自收自支,生存发展面临危机。(3)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管理滞后。(4)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低、福利差,影响队伍的素质和稳定。(5)幼教事业经费匮乏,六省(市)在地方教育经费总支出中幼教经费所占比例很低,很多地方没有幼教专项经费。(6)幼教管理力量不足,管理网络不健全,各部门缺乏协调配合。国家教育督导团根据六省(市)在幼教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印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六省(市)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撰稿 姜 瑾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2004年11月, 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家督学对湖北、天津、浙江和福建进行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了7市,实地考察了19所学校。
督导检查结果显示:(1)各省(市)政府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制定了实施办法、意见和细则。(2)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的格局基本建立。(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的经费投入机制。(4)严格收费管理,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家庭负担。(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积极探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教学规律,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6)积极扶持、强化管理,促进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健康发展。
检查组对四省(直辖市)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1)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年度例会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分工合作、共同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2)加强整体规划。增加指定免收借读费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公办学校的数量,进一步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教育负担。(3)省(直辖市)、市两级财政要设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支持财政困难的县(市、区)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并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公办学校给予补助。(4)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要加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教学的专题研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促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健康成长。(5)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其及时消除安全、卫生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2004年11月,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家督学对河北、辽宁、江西、广东、四川、陕西等六省的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地方各级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工作、切实发挥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等方面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地方各级政府进行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创新、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措施。三是推动职业学校转变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促进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四是在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方面采取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2004年教育部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六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制订并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各地将发展职业教育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改革思路日益明晰,特色日趋鲜明,经费投入不断增加,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出现可喜的回升现象,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蓬勃开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促进,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日趋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督导检查中发现六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级政府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不顺,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例失衡现象突出,经费投入不足,推进职业教育市(地)统筹和体制改革力度不大,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缓慢等。
这次督导检查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首次对职业教育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撰稿 郁 洁
〔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 2004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内容、工作原则、程序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实施此项工作的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意见》下发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贯彻执行。截至2004年底,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意见》。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相关文件(其中,安徽、湖南、山西、广东等省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督导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文件)。已有七省开展了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其余各省也在积极地起草制定相关文件。
撰稿 崔立双
〔全国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研讨会〕 2004年10月12日—14日,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研讨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国家教育督导团确定的 “构建督导评估机制,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联系县(市、区)的政府领导和督导室主任,以及部分国家督学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作了经验介绍。和平区作为“构建督导评估机制,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十个联系县(市、区)之一,多年来十分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在学校督导评估方面,将过程性督导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构建了自律和激励机制,以开放的、互动的模式,发动教师、学生、家长、社区都参与对学校的评价,区政府还将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办学经费调拨、教改项目立项、领导责任追究、职务任免以及单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使督导评估成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和平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出了贡献。吉林、湖北、湖南和上海嘉定区、重庆沙坪坝区的教育督导部门也在会上介绍了本地区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经验。会议讨论了国家教育督导团起草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对2005年和今后两三年教育督导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实地考察了沈阳市和平区6所中小学校。
撰稿 马书义
〔2004年国家督学会议〕 2004年国家督学会议于11月11日—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到会并就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教育督导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讲话。
陈小娅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是: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和投入责任落实到位;要全面推进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定期评估制度,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要推动督导立法,健全督导各项规章制度,使教育督导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要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以专职为主、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担负起更加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会议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职业教育情况、中小学教师培训情况、新课程改革情况以及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问题,邀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和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讲座。督导办主任郑富芝就下阶段教育督导工作作了发言。会议由国家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钱一呈主持。
撰稿 程锦慧
〔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 近两年来,各地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云南、河南省政府在原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基础上组建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四川省人民政府也根据教育形势需要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至此,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室)。98.5%的地(市)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其中91.1%是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全国共有2716个县建立督导室,其中人民政府称谓的占82.7%,比以前有很大提高。
督导队伍也逐渐年轻化、专业化,年龄结构和人员素质有了很大变化。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专(兼)职教育督导人员46245人,其中专职督导人员19984人(含专职督学9033人),兼职督学26261人(含特约教育督导人员5116人)。
撰稿 廖 洁
审稿 刘占山 于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