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基本情况]
2001年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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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各级成人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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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2001年2月27日-28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由省教育厅厅长董浩主持,副省长王佐书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2001年和“十五”期间全省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发展为主题,以调整为主线,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竭力提高办学效益,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二是要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三是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四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五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六是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七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八是加快普及教育信息化步伐,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实现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九是要全力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十是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
董浩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各市(地)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点,抓好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撤乡并村工作,搞好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的研究,理顺教育投入体制,依法保障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快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发展,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革专业设置;构建普职融通“立交桥”,扩大“三校生”比例;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指导,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进程;创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宽松环境,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文明行业建设活动。
[全省教育科研“十五”规划工作会议]
2001年4月25日-27日,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工作会议”。副省长王佐书到会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董浩做工作报告。
会议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草案》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总结“九五”期间全省教育科研工作,讨论研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安排部署“十五”期间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要求重视和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形成全省狠抓教育科研的氛围和局面,通过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促进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会上,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全省“九五”期间教育科研100个先进集体、300名先进个人、100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进行了表彰奖励。
[教师队伍建设]
2001年,省教育厅制订了《“十五”期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十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200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中专(中师)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控制的意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控制意见》等,完善了教师队伍建设及职务评聘制度。
通过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渐趋合理。高等院校教师队伍高级职务教师老龄化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被晋升为正、副高级职称,教师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中小学通过采取“三个倾斜”(向第一线教师倾斜、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农村及师资薄弱学科倾斜)政策,教师队伍结构渐趋合理。据统计,2001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到3.27%,其中高中为16.99%、初中为4.36%、小学为0.34%;中级职务结构比例为35.98%,其中高中为44.43%、初中为36.51%、小学为34.26%。
2001年,省教育厅以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宗旨,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质量,有计划、按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全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黑龙江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2001年底前完成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退休教师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职教师的认定工作,2002年6月底前完成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和2002年应届毕业生的认定工作。
2001年,省教育厅出台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计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评估标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省本级培训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方案》等文件。为了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培训质量,重点抓了提高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工作。先后举办培训班,培训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教育学院主管院长及培训部门的人员、高师本科院校的相关学科教师等。为推动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对3500多名高中教师进行了培训。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要求,省教育厅对市(地)、县(区)的信息技术任课教师进行了培训,开展了50周岁以下的非计算机专业教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全省共有3.6万名教师参加培训。同时,全省有近10万人次的教师参加了岗位培训,有8.5万名左右的教师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基础教育
[综述]
2001年,黑龙江省“两基”人口覆盖率已达到全省总人口的95%以上。基础教育的投入有所增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布局调整工程”和“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取得进展。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开始起步,基础教育实行省政府宏观调控,各级政府负责,分级办学,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权限上收到县级政府,农村教师工资发放力度加大。农村中学的课程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教育模式。黑龙江省基础教育以课程改革为重点,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新的教学模式开始构建,课程资源得到不断开发和利用,研究性学习普遍开展。特殊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三残儿童少年“普九”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保证适龄三残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01年,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中小学到2010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省份的水平。《实施意见》还就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办学体制;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以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依法治教,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等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2001年11月19日-20日,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徐有芳向大会致信,省长宋法棠到会讲话,副省长王佐书做工作报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有关领导分别在大会讲话。哈尔滨等5市、县介绍了经验。全省各市(地)政府主要领导、全省基础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共230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第一次专题研究基础教育工作的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九五”期间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了基础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十五”期间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并对新世纪初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会上,省政府表彰了哈尔滨市政府等200个全省“两基”先进单位和石永明等230名先进个人。并举行了建立黑龙江省助学金及捐赠仪式。2001年度助学金省政府投入350万元、中国联通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捐赠200万元、莫斯科太阳公司捐赠50万元。
[“绿色证书”教育]
省教育厅、省农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用5-6年时间,分阶段逐步推广“绿色证书”教育。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总课时为300课时左右,其中60%课时用于理论课,40%课时用于实践课。在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课程中,每周安排2课时;实行新课程计划的地区,每周2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地方课程中安排。为保证“绿色证书”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县、乡两级政府要设“绿色证书”教育专项经费,拨给学校专款专用,不足部分学校自筹解决。已试行“一费制”的学校,“绿色证书”教育所用教材,学生可自愿购买。“绿色证书”教育的考试、考核,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确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统一印制的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印章的“绿色证书”。
[中小学布局调整]
为进一步改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巩固与提高“普九”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和财政、计划部门2001年完成了“十五”期间黑龙江省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要求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与农村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小城镇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薄弱学校改造和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进行。在布局调整过程中,要确实保证投入,搞好布局调整后的学校建设,严防教育资产流失,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确保规模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划》确定,2001年-2003年,全省1.76万所中小学校中,计划撤并5615所,其中:2001年撤并3468所,2002年撤并1265所,2003年撤并882所。
[德育工作]
2001年6月5日-6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将中小学德育工作摆到精神文明和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有效的中小学德育保障机制。
省政府建立了由副省长王佐书任组长的“黑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的“十五”规划》《黑龙江省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黑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意见(试行)》等,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使德育工作范围更加拓宽,取得良好效果。
2001年,省地方政府投入700万元,加之国家返还黑龙江省的“体彩”、“福彩”资金700万元,共投入资金1400万元,在全省新建7个青少年活动综合基地,并为部分市、县、区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增添了设施,促进了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的建设与发展。
[课程改革]
2001年11月2日,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课改实验区的任务与要求,黑龙江省课改实验区的主要实验任务包括:新课程标准验证性实验,试用新教材实验,新教学模式的构建,学科课程评价研究与实施,构建师资队伍培训的途径与机制,学校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的建立,三级课程管理的运行机制、评价制度的研究与实施。
黑龙江省选定大庆市、宁安市为国家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区。两个实验区192所小学和26所初中的一年级学生全部使用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为指导实验区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意见》《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方案(试行)》,确保了实验区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开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中课程改革样本校的示范作用,6月,在大庆东风中学召开了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样本校及部分非样本校研讨会”,总结了高中课程改革经验,对落实新课程计划,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的实施做了重点部署,制定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样本校实验工作要求》。
[信息技术教育]
2001年,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印发了《初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指导意见》,提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任务。同时,黑龙江省与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合作编写了高中信息技术教材。
2001年,全省大中城市和县以上初中基本开设了信息技术必修课。据统计:全省已有413所高中、554所初中、1068所小学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分别占高中、初中、小学的89%、46%、9%。通过实施“校校通”工程,校园网络建设逐步加强。全省已有429所学校建成校园网,能与宽带网联接的学校有上千所,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共享。
[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2001年,根据教育部《中小学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省教育厅制定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综合评价体系,并提出了促进教师、学生发展的评价要求。
为了指导中学搞好“3+X”高考方案的教学工作,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2001年“3+X”教学指导意见》,对教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继续改革和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会考向社会开放,政治和历史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课实行无纸化考试,增加外语听力考试分值,加大理、化、生实验考察力度。
加大了中考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力度,设立了哈尔滨市中考改革实验区,开展了教学过程性评价、外语交际能力、理科实验操作、文科开卷考试等实验。提出了综合试卷考试方案。
[高中教育]
2001年,全省高中教育继续发展,高中规模不断扩大;布局日趋合理,校均学生数由2000年的685人增加到753人。优质高中数量和规模有所增长,广大人民群众子女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愿望得到一定满足。
同时,加强了示范性高中建设,通过示范性高中建设,提升了普通高中的综合办学实力,拉动了基础教育发展。示范性高中建设始终遵循“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发展、重在提高”的原则,开创了普通高中层级建设、进档达标、共同提高、全面发展的局面。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标准》和方案,先期验收建立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五个学科基地。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高中教育稳步发展,进行综合高中教育改革试验的学校达到20多所。
[教育扶贫]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全省教育扶贫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下达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央专款控制数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向中央争取“义教二期工程”专款5000万元,地方配套5000万元,用于改造省内尚未完成“普九”任务的富裕、绥滨、林甸、杜蒙、拜泉、松花江林管局等县(局)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及师资培训工作。
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规划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争取到危房改造工程中央补助专款1.3亿元,地方配套1.3亿元。重点解决贫困、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的D级危房改造工程,第一期计划改造学校约370所。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决定从2001年春季开始,在延寿、泰来、甘南、克东、依安、拜泉、桦南、同江、扶远、汤原、青冈、明水、饶河、绥滨、林甸、杜尔伯特等16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中小学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试行“一费制”的县,对已经开设信息和英语教育课的中小学最高收费限额标准为:小学120元/生?学年,初中230元/生?学年;未开以上两课的为:小学100元/生每学年,初中200元/生每学年。
向国家申请初中免费教科书1.55万套,特殊教育教科书84套,用于解决林甸和杜蒙两县的农村初中及特教学生的免费教科书问题。
2001年10月23日,省教育厅、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资助特困中小学生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资助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资金来源应按城市教育费附加3%、农村教育费附加2%的比例提取资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宿费及生活补助费,用于优秀困难学生的奖励等。
[农村教育经费管理]
2001年10月15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县(市)乡(镇),要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投入条例》《黑龙江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和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作好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已经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县,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本着“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实行教师工资由县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办学正常公用经费、保证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急需的新校舍建设。对因税费改革而减少的乡(镇)、村教育经费,县级人民政府要在改革后的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确有困难的,市地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转移支付资金中,优先给予安排,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控制农村初中生辍学]
2001年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解决农村初中生辍学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把控制辍学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每年逐级对基础教育工作进行严格考核,把控制学生辍学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与干部奖励、任用挂钩,年终兑现奖惩;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组织动员有关人员对辍学学生及有辍学意向的学生进行家庭走访,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对已经辍学的学生要动员他们返校复学。对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司法部门应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对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的单位应依法处罚;并加强对农村初中辍学问题的督导检查。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1年,全省职业中等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以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为目标,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为农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与布局结构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原部委所属的12所学校的管理权顺利下放到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量达到7万多人。
2001年10月19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调查中等职业教育状况]
2000年12月5日-2001年1月10日,省教育厅组成3个工作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和大庆石油管理局,对16所普通中专、28所职教中心(含2所职业高中)、18所成人中专和9所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进行调查研究。
通过调查了解到:
- 全省职业教育初步形成初、中、高层次齐全,结构较为合理,专业设置初步适应全省经济结构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特别是近两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较快,基本上打通了中职教育通往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渠道。
- 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形成规模效益,年度招生在10万人次左右,在校生总数在30万人左右。已建成国家级重点示范性普通中专学校20所,国家级重点示范性职教中心学校21所,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2所。
- 职业学校在实施农科教结合方面取得了进展,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 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据统计,有73所中专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占中专校的89%;有53所中专实行了干部聘任制,占学校总数的64.6%;有51所中专实行了教师聘任制,占学校总数的62.3%,有74所学校进行了后勤社会化改革,占学校总数的89.2%。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 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发展职业教育同当地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对职教的摆位有些偏差,没有相应的目标和配套措施。
-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不顺、职业学校条块分割,区域分布不平衡;专业结构不合理,热门专业比重偏大;学校和专业设置与全省各地支柱产业结合不够。
- 农村职业教育总体落后,办学条件差。
- 招生陷入困境,制约职业教育发展。
- 经费不足使职业教育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 办学体制单一,内部管理改革不到位,职教特色不突出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调整职业学校布局与专业设置]
2001年,省教育厅制订了《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按照《意见》规定,调整涉及的学校有国家部委划转给黑龙江省管理及省直有关厅(局)和市(行署)政府所辖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技工学校、电视中专、农(林)广播电视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通过2-3年的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将逐步建立起由省、市两级管理,以市(行署)政府管理为主的新体制。学校数量将从845所调整到300所左右,其中,要建成100所骨干示范学校。在学校和专业布局上,各市(行署)政府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和重新设置,总体上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
为规范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2001年,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精神,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学校设置和专业设置评估的通知》,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改革教学方法与内容、实验实习基地、专业与教材建设等各个方面,按照A、B、C、D四个等级作出评价。
[中等师范教育]
2001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等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同时修订了《黑龙江省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印发了《黑龙江省中等师范学校素质教育决定》《黑龙江省中等师范学校五年制专科班课程计划》等文件,规范了中师学校的教学、管理、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
调整中师布局结构。2001年,全省实行“三级师范向两级师范过渡”。牡丹江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牡丹江林业师范学校、农垦师范学校已进行合并,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的部分中师学校的调整工作也在运行之中。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小学教育专科班的招生计划继续扩大,2001年,中师学校已有90%以上的新生为专科学生,有条件的学校专科新生的比例占100%。为加快过渡步伐,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变保送中师生升学为考试升学;缩短学制,把原中师的四年制调整为三年制,毕业生可参加升高师考试等。
[教师培训]
2001年,根据教育部实施“园丁工程”计划要求,全省23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接受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拓宽了教师的专业知识面,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为改变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动手能力不强、技能水平不高、专业知识面较窄的现状,省教育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基地设置标准》。该《标准》就专业教师应该具备何种学历水平、达到何种技能水平,实验与实习具备什么样的规模与能力,完成何种培训目标,能力体系所涵盖的评价指标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与说明。
[专业技能考试]
200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01年,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含往届生)对口升高职考试实行“3+2+证书考试”,即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或俄语)3科各100分;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2张试卷各150分;专业技能考试60分,满分为660分。”为贯彻《通知》精神,自5月28日-6月23日,对全省参考中职学生专业技能进行了评定。
[调整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2001年,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中等师范)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接受非义务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缴纳学费。学费根据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确定,并逐渐达到按培养成本收费。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300元(不包括备品)。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其住宿费的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200元。省级重点专业、省部级重点校、国家级重点校的学费标准,可分别上调10%、15%和20%。学费收取按学年或学期进行,不得跨学年预收。
高等教育
[综述]
2001年,全省高等学校总数中有中央部委所属院校3所,地方所属院校38所(含地方办高等职业学校11所)。2001年新增本科专业58个。东北农业大学和哈尔滨医科大学“211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开始启动,“十五”计划立项取得初步进展。在新一轮国家级重点学科评审中,3所部委属院校的26个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属5所高校8个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获得2亿元资金支持的112个省级“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全面展开。2001年,全省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继续扩大,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8.37万人,比上年增长29.6%。到2001年底,全省高等学校已有国家设立的全部11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人数中(不含科研单位培养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158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5万人。全省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944人,副教授5957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98人,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150人。
到2001年底,全省高等学校完成后勤基础设施投资6亿元,新建成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及其他用房37.9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学府小区二期建设11万平方米全部交付使用。全省高等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达到881.1万平方米,当年新增面积117.1万平方米。藏书1803.56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5.8亿元。
2001年,新组建7所高等职业学院,2所成人高等学校合并办学。成立了黑龙江大学晶博学院、同庆学院,佳木斯大学晶博学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康佳学院等5所二级学院。全省成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有2173人。校舍建筑总面积15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33亿元;藏书521.64万册。
中外合作办学与教育、科技交流进一步扩大。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3所普通高等学校有107个专业与国外高等学校联合培养学生。
[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
2001年4月19日-20日,黑龙江省召开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副省长王佐书作了题为《加快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开创高等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他指出,“十五”期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为“1115”工程,即重点支持1所高校搞好省部共建工作,实现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重点建设省内10所大学,使其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重点骨干学科;重点建设好5个省级独立设置的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五”期间应坚持高等教育适度超前发展,以实现在200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32万人的规模;继续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办学层次结构、办学区域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进程;加强教育国际交流,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实施教学改革工程]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精神,全省有关高等学校积极申报“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新世纪教改工程”经费总额为240万元人民币,入选省级立项的高等学校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学校对每个项目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以保证立项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新世纪教改工程”将在5年内完成。到2001年底,已经下达的“工程”任务书有580项。
[高等学历证书管理]
2001年,按照教育部《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有关精神,全省各高等学校加强了学历证书工作管理,对录取的新生详细注册登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高等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规定,即开设课程不少于10门,其中必修课不少于5门,总学时不少于468个学时,对课程学习不合格者只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对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严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和各有关高等学校组成由主管领导参加的负责电子注册工作的专门机构,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严格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有关程序,在7月20日完成了注册内容的录入并于8月20日上报到教育部。
[设置特聘教授岗位]
2001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省属高校设置第一批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按照要求,省属11所高等学校的78个学科参评,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7所学校的遗传学等16个学科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特聘教授的条件为,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并已经取得科研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构想并具有带领本学科保持国内先进水平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奖金(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工资、福利等其他有关待遇。到2001年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聘2名特聘教授。
[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
2000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的中国哲学、蔬菜学、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大庆石油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中医药大学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农业工程、畜牧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药学成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应用心理学学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17所高校的63个学科分别获得硕士学位授权。2001年2月,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东北农业大学4所高等学校的7个二级学科获得黑龙江省博士点资金专项资助,资金数额从5万元到16万元不等,该项资金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按照《黑龙江省博士点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资助的单位也要按照1∶1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2001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5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94个。专业学位设置共有MBA、MPA、法律硕士、建筑学学士与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11种,2001年招生2000余人。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黑龙江省学位办举办了首届优秀研究生论文评奖活动,评选出优秀研究生论文50余篇。
[民办高等学校管理]
2001年,全省民办高等学校共有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自有校舍23.5万平方米,租用校舍3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146万元。专职教职工268人,其中专职教师1785人。现有各类在校生4.32万人,其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3万人,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学生5000人,与其他高等学校联合办学的学生近3000人,各类短期培训班的学生近5000人。按照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会同有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01年4月1日-5月12日对全省民办高等学校进行2000年度工作检查。受检的学校有87所,其中有14所兼有学历文凭办学资格。有51所民办高等学校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17所民办高等学校被限令整改,19所不合格的民办高等学校被停办。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遵循的原则是,以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保证教育质量为根本,以体制创新增强发展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促进办学秩序和高等学校大局稳定为保障,做到“宽知识、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从2001年起,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扩大了新兴学科和重点专业的招生数量,重点培养软件类、先进技术制造类、生物技术制药类等技术人才,减少了社会需求量明显缩小的长线专业招生的数量,对哲学类、历史学类、文学类(部分专业)、天文、地理、海洋等基础理论类专业实行了隔年招生和限量招生。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哲学类专业本、专科招生比上年减少41.67%;历史学专业本、专科招生比上年减少42.86%;经济学类本、专科招生比上年减少57.96%;工学类专业本、专科招生比上年减少23.28%。2001年,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招生数量比招生计划增加了31.4%,其中本科增加46%,专科增加26.2%。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2001年开始,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全部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和“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机制,对于黑龙江省短缺专业和急需并有需求单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含部委院校留成和外省院校毕业生)原则上在省内就业,允许长线专业和在省内就业较难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到省外自主择业。定向毕业生、委托毕业生、边境保送生、在职毕业生、医学院定向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改变毕业去向。2001年本科毕业生当年一次就业率达到81.8%,专科毕业生达49.5%。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按照教育部、省委和省政府对于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到2001年6月,黑龙江省35所普通高等学校中有10所学校进入了单项分离的模拟运行,另外5所学校正在作模拟运作。为此,省教育厅于2001年7月要求各高等学校选择适当的后勤服务项目,进行跨学校服务、社会化管理的模拟运作,以此来加快实现高等学校后勤与学校分离的步伐。模拟运作的项目本着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的原则,首先选择属于高校后勤服务中的空白或者是高校后勤体系尚未大面积介入的项目;其次选择虽属高校后勤服务的传统项目,但易于操作的项目。同时要求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
[科研工作]
2001年,全省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和科技人员近1.5万人,承担科学研究项目4985项,当年投入科研经费8.4亿元人民币。课题来源包括国家“97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部委其他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科技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200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与科研人员出版专著452部,出版科普著作124部,编著教科书932部;发表论文1.68万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目录收录的论文分别为304篇、469篇、312篇。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发明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国务院各部门科技奖40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146项;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2项。在399项自然科学成果中,有75项已经达到国际水平,82项达到国内首创水平。当年签定技术转让合同75项,合同金额1151.5万元,当年实现收入955.4万元。
各高等学校在科研工作中,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生物技术及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如新型饲料添加剂、草地肉牛、牧草干燥机、绿色优质大豆、油豆角保鲜剂、绿色农药、中草药广谱抗炎粉针剂、二类新药西降糖、转海藻基因植物多糖、大豆异黄酮等正在研究实施中,有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于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
[高校产业与科技园建设]
2001年全省高等学校校办产业有157个,注册总资金13.92亿元,资产总额39.1亿元,职工人数1.24万人;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5.23亿元,比上年增加25%,利润总额为1.71亿元,上缴税金7370.2万元。
2001年,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迅速。3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顺利通过验收。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园已经自建和共建5.5万平方米的孵化基地,建立了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3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100多个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已经入园,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被列为国家和省、市重点示范工程。
黑龙江大学软件园经过几年的工作也已经初具规模,入园在孵企业10家,企业在园孵化的项目18项,其中有5项已经获得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基金和黑龙江省发展信息产业专项基金支持,获得资助370万元。2001年,黑龙江大学软件园又新组建了伊思特软件有限公司和博宇软件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建设也在分期分批进行,预计2003年9月全部竣工。第一个入园的企业海泰专用技术研究所已经正式挂牌营业,相继入园的企业如CAD、CAM等软件公司已经具有了良好的市场前景。
撰稿 单雪丽 朱 红 赵 滨 崔多立
审稿 姜广福 李君明 赵 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