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基本情况]
2001年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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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各级成人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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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方针]
2001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和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结合全省教育实际,科学制定《吉林省教育事业“十五”计划》,进一步树立“大教育”观念,努力拓宽社会、企业同教育结合的途径,构建多元化教育投资体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解决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重点工作的新突破。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教师队伍、学校领导班子、机关思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的基本稳定。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2001年2月21日在长春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各市(州)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州)长、教委主任、大企业教育处长;各高校校长或党委书记等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文教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上副省长全哲洙做了讲话,省教育厅长蒋力华做了工作报告,同时签署了2001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哲洙在讲话中强调了三个问题,一是适应形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解放思想,推进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提高认识,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教育事业“十五”发展计划]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吉林省教育事业“十五”发展计划。提出进一步扩大教育供给总量,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强化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十五”期间,实现教育发展规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基本建成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相互融通、开放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使教育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明确在“十五”期间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坚持把教育质量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提升吉林教育的总体水平;坚持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改革中促进教育加快发展;坚持用现代技术改进传统教育,实现教育思想、手段和内容的革命性变化。教育事业“十五”发展计划的制定,将有力推进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
[教育投入与支出]
2001年,吉林省教育经费各项指标均比上年有所增长,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含部属院校)89亿元,比上年增长13亿元,增长17%。来源构成如下:财政性支出59.6亿元;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1.3亿元;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3.4亿元;事业收入17.4亿元;其他收入7.3亿元。
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121亿元,同期全省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55亿元,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学校生均事业费支出的情况是,小学比上年增长35.5%;中学比上年增长4.58%。
2001年,全省中小学和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新建校舍面积37.5万平方米。
[教育交流与合作]
2001年共接受来华留学生1608人,组织500名来华留学生汉语水平测试及200名外教教师资格考试。加强了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初审环节,全省公派出国留学人数达268人。短期出访团332个,共计666人次;短期出访、夏令营等42个团组,近1000人次。
加强与国外的教育联系与合作。接待来自新加坡、新西兰、韩国、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德国等国短期来访团组48个,近200人次。洽谈了双边教育交流与合作等事项,共接受国外友人捐赠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各类用品折合人民币近3120万元。进一步促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审批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长春市政府密切配合,举办了2001年中国长春国际教育展,共签订教育与交流项目54项。
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截止9月末,全省自费出国留学近6000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8%。
[教育法制建设与督导]
教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贯彻《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加强吉林省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对教育工作全面实行法制化管理,并确定了全省地方教育立法项目,制定《吉林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召开全省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为迎接入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由省教育厅执行的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2部,对近20个审批项目重新进行了审定。制定《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普及WTO知识方案》。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案件报告制度,总结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参加了“吉林省第一届村官法律知识大赛”的组织工作。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了2001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文本和督导评估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启动了“两基”年检,建立和完善了随机督导制度。为促进教育工作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开展了“减负”、义务教育经费、学校安全工作等专项督导检查,接受了教育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积极实施人才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研组,开展高校教师待遇状况调查,配合省人事厅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了人才工作调研报告,并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人才战略,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通过评议,向省委推荐了120名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向省人事厅推荐了24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
加强师范教育管理工作。组织长春师范学院、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通化师范学院迎接国家教学合格评估,指导长春师范学院通过国家预评。加强培养本、专科学历小学教师专业建设。研制五年制专科小学教育专业课计划、课程标准试行意见,在3所高师本科院校建立了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业并为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实践探索。认真组织各高师分院的招生工作和中师对口招生工作。制定《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01-2002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科培训方案》,建设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队伍,选拔26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
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评优、工资发放工作。制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配套的工作方案,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评选表彰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600名,省特级教师180名;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3名,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58名。深化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侧重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质量,科学设岗,加强结构比例管理,理顺评聘关系,进行了6个系列共1400余人次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和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地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争取国家对教师工资的转移支付,落实“一保、二控、三监管”办法,2001年底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部由县统一管理和发放。
[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2001年,组织全省高校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和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吉林省中小学纪念建党80周年文艺演出;举办“全省校园歌曲电视大赛”和全省青少年电子琴电视大赛。积极开展各项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竞赛活动,组织承办了2000-2001年飞利浦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吉林赛区的比赛和2001年全国中学生“华晨杯”足球赛,组织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和第三届全国CUBA大学生篮球联赛。
基础教育
[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2001年11月20至21日,省政府在长春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会上洪虎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全哲洙副省长做了报告,蒋力华、马季春、于子游分别代表省教育厅、计委、财政厅作了发言,并对“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会议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理顺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多项专项资金,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扶持贫因地区基础教育。对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确了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工作任务。从政策和措施上加强完善了对基础教育的管理与投入,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绘就了蓝图。
[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
2001年,突出抓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控制农村初中学生流失工作。总结、推广了“控流”工作经验,依法控流、改革控流、扶贫控流和管理控流工作收到一定效果。加大改善办学条件力度,与有关部门共同从国家争取1.4亿元,用于危房改造和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造危房17万平方米,撤并594所小学,93所初中。通过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办学规模效益和教育质量。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78%,初中入学率达到98.82%。
[启动全省信息技术教育工程]
制定了《吉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十五”发展规划》,召开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长春市宽城区整体推进信息技术教育的典型经验。2001年全省普通高中90%以上、初中50%以上、小学33%以上的学校开设了信息技术课,702所中小学建立了校园网。从2001年起,省里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信息技术教育。
[民族教育]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进一步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专题调研民族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召开省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总结表彰暨现场会议。积极开展“兴边富民”活动,安排边境市县2名教育行政干部和8名朝鲜族中学校级后备干部到长春、吉林两市重点中学挂职锻炼。拨180万元经费支持边境地区安图县松江一小和图门二小校舍建设。启动内地城市与20所重点中小学对口支援边境地区中小学工作,召开项目对接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支边工作。
[普通高中建设]
组织对申请纳入省重点高中管理序列的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工作,通过论证、评估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批准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等33所学校纳入省重点高中管理序列。出台了《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课程改革工作运行平稳,39所样本校已取得多项改革成果。举办了高中校长培训班,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
召开全省幼儿教育工作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新世纪幼儿教育工作,印发了《吉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办法》。参加省政府“九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制定了《吉林省特殊教育“十五”发展规划》。在2001年特教评先创优活动中,吉林省2县和4人获得国家表彰,长春特教学校校长获“江民”特教园丁奖。
[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的责任感、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广泛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恢复组建由省直30多个厅局参加的吉林省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向教育部争取了三项总投资540万元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出台《关于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吉林省“十五”期间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规划》。举办了全省家庭教育学习培训班,选评出100个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定吉林市和辽源市龙山区为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召开全省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与培训会议,展示交流了一批课改成果。
[整治中小学乱收费]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成立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协调组,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全年教育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多次召开协调组会议,在四平市召开了中小学校务公开现场会,狠抓源头,强化监督,大力推行校务公开,有效遏制了中小学乱收费。全省共查出违规金额457.2万元,处理违规收费金额377.2万元,其中370.7万元已退还学生家长,6.5万元被没收,查出积压书款41万元,全部清退。清理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1.35万册,减少学生交费15.2万元。全省共组成271个检查组,检查小学2175所,初中1438所,受理群众举报1595件,查处违纪案件293件,处理责任人14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9人、通报批评46人。免去校长职务3人,通过以上措施,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促进了行风建设,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高考、中考制度改革]
加大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力度。打通初中毕业生学生兼报高中阶段的各类学校的渠道。重点中专和职业高中可向职业技术学院或相关院校推荐一定比例的保送生。在考试制度改革方面,取消小学期中考试;中学除会考、中考外,取消任何形式的统考统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数有较大增加,首次突破10万人。实行重点高中招收“双特生”制度,2001年全省重点高中共有1126名学习特优、家庭特困的学生免费入学,共减免费用300万元。实行了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分离的重大改革。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1年,以市场为导向,深化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长春市9所中等职业学校合并成立长春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扩大了职业教育规模,提高了办学效益。
进一步促进中等职教与高等职教的沟通与衔接,即采取“直通车”方式,初中毕业生直接考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高校联合实行“3+2”学制,实行对口招生和中职生直接保送入高职的办法,2001年招生数量比上年增加4%。其中,对口招生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上年的2000人增至2001年的4500人。
抓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从2001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做到学者有其校。一些地区招生数量取得突破性进展。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2001年比上年招生增加40%以上,长春市增加50%以上。
积极进行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制定了《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细则》,专业设置进一步适应市场,正在进行学分制、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试点。
[“两改”工作]
认真抓了“两改”工作。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方面,确定桦甸市、长春市朝阳区东山乡为试点改革单位。在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方面,确定长春市朝阳区为社区教育试点实验区,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召开实施“新世纪吉林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大会,出台《新世纪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等文件;遴选了首批特聘教授、首席教授、主讲教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102人,并举行了隆重的聘任仪式,产生了积极影响,一些海外学者纷纷到吉林省高校应聘。开展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通过评选,吉林省共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17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5项。进行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确定省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单位28个,保证各高职高专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具有社会竞争力的“拳头”专业或特色专业。组织新一轮高校教学改革立项,选出427个课题为省级教学研究课题。扩大学位点与研究生教育规模,提高高校办学层次,增强高校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建立省内第一个高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基地,组织全省高校教育技术成果展评活动,省广播电视大学被确定为远程开放教育试点。推进省校教育合作,2001年又与天津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行省校合作,共同进行科技开发、建设重点学科、进行研究培养等。加强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组织专家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论证,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遴选评估,成为国家级示范职业技术学院,并得到教育部357万元经费资助。
同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创新人才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组织高校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应用能力竞赛,吉林赛区获优秀组织奖并在全国大学教学建模竞赛表彰会上介绍经验,3个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0个队获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奖;4人获英语竞赛国家级特等奖,12人获国家级一等奖。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001年召开第二次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省教育厅与各高校签订后勤社会化重点建设项目和后勤实体剥离工作目标责任书,初步完成了高校后勤人员和相应资源与学校行政系统的剥离工作,2001年年底,全省高校实现企业化经营的后勤企业实体达到85个,模拟企业化运营的实体92个。进一步加大后勤基础设施的改造投入,全年投入资金达1.7亿元。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建设学生公寓、食堂等服务设施。2001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开工建设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6.1亿元,其中吸纳社会资金4.4亿元。学生食堂开工建设面积9.8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其中吸纳社会投资8666万元。
[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
将市场经济多元化的投入与产出机制运用于高等教育发展和建设中,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多元化投资体制。2001年批准设立了2所新制二级学院,发展新制高等教育已成为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增长点。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制二级学院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规范化管理。
[高校招生]
调整高考有关政策规定,扩大高考报名范围,取消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办法,将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的定额指标,分配给10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继续实行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录取。切实加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出台了《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处罚暂行规定》,录取工作严格、平稳、有序。2001年吉林省高考录取率达到71.2%,毛入学率已达到16%,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启动专升本教育]
面向2001年与试点专业相同及相近专业的专科、高职毕业生,实施专科升入本科的教育,共确定22个试点专业。经过统一考试,吉林省共有1000余名学生(占全省专科、高职毕业生8%)升入本科教育。启动专升本教育,不仅促进了专科和高职教育的发展,也调动了专科、高职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缓解了专科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专升本教育试点工作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高校助学贷款工作]
成立了省级学校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吉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做到了组织机构落实,政策落实,贷款额度、贴息经费落实和高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与银行落实。全省已有15所高校启动了贷款业务,资金额度4500万元,受益学生7925人。
[加大高校为经济建设服务力度]
实行产学研结合,为县域经济服务。积极开展“科教兴县”试点工作,实行高校与县(市)科技对接,年底创产值10.6亿元,实现利税3.1亿元。积极组织实力较强的高校进入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办“多校一园”的吉林省高等教育科技产业园,2001年6月吉林大学科技园正式挂牌成立。高校校办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完成了《吉林省高校校办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组织全省高校科技企业工作研讨会。组织有关高校参加东西部合作与贸易洽谈会,高校参展项目52项,达成意向性协议24项。全年高校校办产业总产值突破13亿元;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得到开发,为高校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大批科技成果投入高新技术领域并实现产业化。吉林省高校松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银彤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高校高新技术产业集团相继组建,正在积极运作“科技板块”上市工作。扩大学位点与研究生教育规模,提高了高校办学层次,增强了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
[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高校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工作,2001年共调整和充实5所高校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高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认真组织全省高校“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使高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加强了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完成了高校参加全省公开选拔副厅级后备干部152人的考核及音像资料采集工作。
强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印发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考核;重点抓了高校反腐败三项工作,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内监督;加大了查办案件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共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4件,挽回经济损失51万多元。认真清理乱收费,重点抓好基建工程审计工作,减少高校基建工程费用1567万元。
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认真部署高校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加强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开展了“两课”教学评估工作。继续认真做好高校“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截止2001年底,全省高校原有931名“法轮功”练习者已有844人彻底转化。
抓好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高校安全进行大检查,共检查出火险、治安等隐患346处,现大都得到及时处理和整改。特别注意抓好敏感期和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前后的动态信息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高校保持持续稳定。
审稿 陈凤君
撰稿 王青逯